㈠ 招商证券智远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理财产品吗
这个不算,最好还是存银行吧,不然钱怎么没了都不知道
㈡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区别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普通投资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普通投资基金的主要区别是投资者定位不同,以及投资风格不同。
1、定位不同: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品种,是公募产品;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目标群多为中高端客户。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而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
2、产品投资比例不同:券商集合计划的股票投资下限最低可以为0,而基金都有持仓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仓下限为60%。
㈢ 什么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就是券商的一种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2种
下面是具体的定义:
集合理财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种形式,顾名思义,它是券商把社会上零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由专家进行管理。它和证券投资基金一样,都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类型,它们之间在业务开展上有很强的互补性,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偏好。
集合理财是由券商推出的、管理形式类似于基金,但属于私募性质的一种理财方式。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运作。
集合理财门槛相对较高,限定性产品最低参与金额为5万元,非限定性产品最低参与金额为10万元。
限定性集合理财的资产应当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以及其他信用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和基金的投资范围一致。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集合理财在参与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流动性安排、收益分配、费用收取等方面相比基金而言更具有灵活性,能为特定的客户群体量身定制理财产品,能更好的满足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
目前市场上共推出了30只(包括已到期的)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照投资类型可分为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市场型和FOF(基金宝)等。
㈣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有什么区别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和监管的、由证券公司担任发起人和管理人的、银行担任托管人的、具有私募性质的一种理财产品。它分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两大类,其中限定性是指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性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而非限定性则没有以上限制。
招商银行受托理财〔以下简称受托理财〕业务是招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向客户提供的一种投资理财服务。客户的理财资产由招商银行或与招商银行合作的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运作,客户享有投资收益并相应的承担投资风险。
㈤ 证券公司的集合理财产品和基金有什么区别
根本区别是管理人不同,基金是基金公司管理,集合理财产品是证券公司管理,它们都想赚钱,所以它们都开设理财产品,赚取投资者的管理费
基金公司在理财上比证券公司更专业,基金的收益、风险均比集合理财产品高,流动性、透明度比集合理财产品好很多。
集合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得比基金要好,所以风险更低,并且在产品设计上要灵活得多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集合理财产品只是过渡性的理财产品,会逐渐被基金所排挤
一般地,资金量大的长线投资者,适合买集合理财产品,普通的投资者,适合买基金。
具体的比较如下:
首先,证券公司集合理财收费机制较基金灵活。基金一般收取较为固定的管理费,如开放式股票型基金的管理费一般为1.5%,投资人购买基金还需交纳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等手续费。现在发行的券商理财产品一般收取参与费和退出费,比例较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稍低。至于管理费的提取方式,有的与投资人约定其他收费方式如以市场指数为基准,投资收益超出一定比例再收取管理费或约定按投资业绩计提管理费等,形式比较灵活。
其次,部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在设计上采用了“隐性保障”的办法。一般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都会将一定比例(不超过5%)的自有资金放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并保证在计划存续期不会退出,有的产品会规定存续期满如果投资人发生亏损或收益率未达到一定水平,则管理人将自有资金的本金或收益部分予以有限补偿,一般是自有资金的本金补投资人本金,自有资金收益弥补投资人的收益,直到期自有资金或投资收益全部补偿完毕为止。但大多数股票基金不具有这样的保底功能。而大多数开放式基金(保本基金除外)则没有这样的约定,风险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再次,基金的流动性比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好。 封闭式基金可以随时进行买卖;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的周期一般为2~3个工作日,变现容易。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首先要经历一个短则1个月,长则1年的封闭期。即使在开放期,产品的开放日也比较有限,一般为每个月的3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
另外,在运作的透明度上,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不如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信处披露管理办法》专门对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每日公布基金的份额净值,对于基金管理人发生的重大事项也应及时公告,除此之外,还应于每个季度、每半年、每年公布定期公告,详细说明基金在上述期间的业绩表现、投资组合情况、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事项等内容,使基金持有人能随时掌握基金最新的运作信息。而关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只要求证券公司至少每三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由于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更规范及严格,因此在运作的透明度上要优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最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门槛比基金高。券商集合理财参与门槛相对较高,最低一般为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投资基金的申购起点一般都比较低,如开放式基金一般为1000元,封闭式基金由于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没有限定门槛。
㈥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 信托三者的区别
1、形式和发行方式不同
集合理财也叫券商集合理财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种形式回;它和证券投答资基金一样,都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类型;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产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分别由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管理、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将所持份额赎回或转让。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和资金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发行,因而也不能在证券交易场所流通。
2、投资者定位以及投资风格不同
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品种,是公募产品;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目标群多为中高端客户。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而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
券商集合计划的股票投资下限最低可以为0,而基金都有持仓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仓下限为80%。
3、范围不同
资产管理业务的范围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 信托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信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 营业信托的受托人在法律上要求较为严格,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专门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㈦ 集合理财产品的产品设计
由于券商集合理财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其在产品设计方面,比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更为灵活。如基金所没有的业绩提成、有限保本等都是政策允许的,并成为券商集合理财的主要看点。证监会2003年底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管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也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列支,但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在实际操作中,管理报酬一般包括固定的管理费和浮动的业绩报酬。
据此,部分券商集合理财设有业绩分成条款,可以形成对券商的有效激励,进而提高产品的收益率水平。如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的业绩提取标准为,如果投资者持有该产品期间年化收益率超过4%,且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招商证券将提取业绩分成,提取比例为年收益高于4%部分的10%。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以“沪深300指数×60%+上证国债指数×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0%”为业绩比较基准;国信证券价值增长的分成比例则为年化收益率超过6%收益部分的20%。但同时,国信证券收取的管理费要低于目前偏股型基金1.5%的水平,仅收取固定管理年费率0.8%。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正是因为券商提取业绩分成,券商公布的产品净值可能和投资者最终获得的实际收益会有一定的差异。请投资者在签订集合理财合同时注意阅读相关条款。如国信证券“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就用超过一张页面的篇幅,专门对业绩报酬的计提和支付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买基金无须签署书面合同不同,投资者认购、申购券商集合理财时需要签订委托合同。一般而言,该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推广机构网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部分集合理财产品还设置了有限保本条款,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如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招商证券会以自有资金认购其中5%(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份额,与客户共担风险。国信证券价值增长则设置了管理费返还条款:该产品三年到期,如果到期三年总收益率低于9%(不含9%),则国信证券将用已收取的管理费对投资者认购参与并持有到期的份额予以有限补偿。此外,与基金的完全开放不同,券商集合理财一般采取定期开放的形式,兼顾产品的稳定性和流动性。如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设置了每三个月一次的全开放期和只允许单向退出的每月一次的半开放期。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的开放期则为自计划成立日起每满三个月后的首五个工作日。
㈧ 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集合计划、银行理财产品四者有什么不同
基金分公募私募,属专家理财;
信托产品是信托公司主发的融资产品;
资产管理集合计划一般是基金和证券公司发行的固定期限契约类理财工具;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指银行发行的表外业务,属增益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