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人买理财产品两个月亏20万银行为什么被判担责
近六旬的王女士在某银行员工的推荐下购买了理财产品,但几个月后发现一直在亏损,于是只能卖出,造成损失。因为认为银行存在过错,王女士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近日,西城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鉴于被告银行的过错是导致损失的重要原因,法院判决被告银行对王女士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赔偿王女士16.5万余元。
老人购买理财产品 两个月亏20万
王女士起诉称,在某银行员工的推荐下,她购买了理财产品,银行员工介绍此理财产品不会亏损可放心购买,但王女士几个月后发现理财产品一直在亏损,只能卖出。后经评估得知,此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型。王女士认为银行存在过错故要求赔偿损失。
被告银行没有提供书面确认形式的证据,证明是王女士主动要求了解和购买涉案理财产品的,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银行尽到了对王女士购买涉案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的提示义务和涉案理财产品的说明义务,因此可以认定银行没有履行正确评估及适当推介的义务,具有相应过错。
鉴于被告银行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尽到了必要的风险提示义务和产品说明义务,且王女士确有因购买涉案理财产品而导致发生损失,应当认定银行方面的过错行为与王女士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同时认为,王女士对于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应有相应的认识,在购买涉案理财产品时也要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因此,王女士对损失的发生具有相应的过错,银行的侵权赔偿责任可相应降低。王女士请求银行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鉴于被告银行方面的侵权过错是导致王女士损失的重要原因,应该对王女士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银行对王女士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赔偿王女士损失16.5万余元,王女士自己对损失承担20%的责任。
②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怎样入账
购买理财产品时:
贷:银行存款
到期变现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如果是正收益,投资收益在贷方,否则在借方。
正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投资收益
负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拓展资料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③ 如何理解银行理财业务"卖者有责,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往往会看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提示。作为银行理财业务的基本原则之一,“卖者有责,买者自负”被提示来主要目的,一方面是强化金融机构的责任,另一方面是防止投资者的道德风险。专业人士指出,二者必须同时强调,不能偏废任何一方。
作为理财产品的供应方,银行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有义务将产品的相关信息揭示到位,不仅应说明产品的收益特点,更重要的是要说明产品的风险属性;银行有义务通过合适的渠道向客户销售产品,应选择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员工向客户进行销售;银行有义务甄别客户是否适合购买特定产品,对于明显不适合购买某款产品的投资者,银行必须在充分揭示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投资者的书面认可,方可向投资者销售产品。一言以蔽之,银行有义务将合适的产品通过合适的渠道销售给合适的客户。同时,作为产品的发行方,银行也有义务按照产品说明书等文件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条款,将募集的资金进行审慎投资,并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收益。
而在投资者方面,在银行充分履行理财产品销售及运作过程中的各项义务的情况下,投资者应根据银行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充分考虑,在确定了解产品的收益情况和风险属性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身投资的理财产品,并承担产品对应的风险。由于投资者事先已知晓并表示接受的风险造成的产品亏损或未达预期收益,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银行不再为此负任何责任。
④ 在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时消费者应该怎么进行维权
一要“到专区”。银监会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网点专门区域销售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时,应到相应的理财专区或理财专柜办理,在理财专区之外销售的都是不规范产品。
二要“防风险”。消费者应选择在银行官网上可以查询到的正规产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购买,切忌一味追求高收益而忽视了产品风险。
三要“找对人”。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时,应找银行网点内具备理财或代理销售业务资格的销售人员办理。监管部门规定,非银行业机构人员不得在银行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
四要“看双录”。监管部门规定,银行业机构需在销售专区内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对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消费者应配合银行录音录像,完整客观地记录产品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流程。依照规定,录音录像将保存到产品兑付后6个月。在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可以最大程度还原当时实际情况,便于化解纠纷解决矛盾。
⑤ 多选题! 对于绝大多数购买个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来说,应遵循的投资原则是()
B,C
投资的行为是目前发生的,而收益发生在未来,未来所发上的一切具有不确定性,收益和风险是相伴相随的。
⑥ 个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发生损失时承担者是谁
如果个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已经跟银行确认和同意后购买的,发生损失时需要个人承担损失。
因为按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和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并确保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按照销售文件约定比例合理浮动。
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
客户不接受的,应当允许客户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理财产品。也就是说,如果是客户允许或者同意的,就需要客户进行个人承担,如果客户不同意造成损失的,银行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6)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发生损失时承担者是扩展阅读:
尤其是客户购买风险较高或单笔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除非双方书面约定,否则商业银行应当在划款时以电话等方式与客户进行最后确认;如果客户不同意购买该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应当遵从客户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
风险较高和单笔金额较大的标准,由商业银行根据理财产品特性和本行风险管理要求制定。商业银行不得将其他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标记本行标识后作为自有理财产品销售。
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其他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进行充分的风险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⑦ 如果银行倒闭了,客户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该怎样赔付
如果银行倒闭了,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该怎么赔付?下面带着这个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与解答。
银行理财产品是一种投资理财,既然是投资理财就是有风险的,既然有风险自然就会出现盈亏的现象,所以由于投资出现风险,本金出现损失的,客户自行承担,是不能得到赔付的。
从这里就说明一点,假如通过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是代理的,这个理财产品是跟银行破产倒闭没有任何影响。即使银行破产倒闭了,但是代理的理财产品依旧有效,其他金融机构没有破产倒闭,这里理财产品依旧健全,并不会由于银行破产倒闭让理财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所以根本不存在赔付的问题。
综合以上进行分析,银行理财产品是属于投资的,是有风险的,假如银行破产倒闭,具体要怎么赔付需要根据不同的理财产品来确定的,并不是所有的银行理财产品都是可以得到赔付的,希望大家明白这一点。
还要告诉大家的事,银行是国家重大的金融机构,并非想破产倒闭都是可以的,银行破产倒闭的概率非常低,所以大家放100个,破产倒闭不是这么简单的。大家安心把钱存银行是最安全的。
⑧ 买理财由工作人员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如果你想维权,很难,虽然说,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对你进行告知,回而你之前也没有问的特别详答细,致使这件事儿没有顺利进行。
对于投资理财来说,没有打款光签协议是没用的,你打款签好合同这才算是生效。我干金融这么多年了,打款后不签合同的,或者先签合同不打款的,见得很多,都没办法生效的。
解决办法 1要么银行现在立即给你找一个你喜欢的理财,
2要么你去别的行买别的
3试试专业的金融机构吧 不是银行不行,是银行里的某些工作人员P都不懂。
我之所以这么说 是考虑到你首先理财是耽误了,对于闲置资金你放一天就少了一天的收益,你想要人为的去解决你在这件事上吃的亏会浪费你很多天的收益,结果人家银行和银行工作人员并不会损失什么。 你若看上什么理财产品或者要打听的 随时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