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在什么情况下会提前终止理财产品
提前终止的情形。
一是遇到重大金融政策调整。
二是银行认为有必要终止。
重大金融政策调整主要指加息、降息政策以及重大汇率(货币兑换)变动。例如,一款结构型理财产品挂钩于汇率(货币兑换)、利率指标,一旦这些指标发生变动,产品就会提前终止。
(1)由于结构性理财产品终止扩展阅读:
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
债券型
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信托型
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信托的产品。
挂钩型
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与道·琼斯指数及与港股挂钩等。
QDII型
所谓QDII,即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电子现货
新型的投资理财产品
投资渠
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
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
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2. 结构性理财产品有哪些优缺点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优点: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基本模式是“固定+衍生”,即将固定收益产品与金内融衍容生品组合在一起(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小部分资金进行衍生品投资),实现在保本的目标下博取可能的高收益。-拥有资本市场的高收益,又不愿意冒损失本金的风险。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在设定上较其它类产品有明显优势,可以达到10%甚至14%,大部分结构性产品设计为到期100%保本,有的产品还设置了最低收益率的保证。
此外,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门槛较低,通常几万元即可。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缺点:
流动性是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最大缺点,因为它通常是无法提前终止的,不适合短期投资。此外,结构性理财产品拿到高收益条件的限制较为苛刻,从而降低了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机率。
3. 结构性理财产品一般于最后一天几点时间结来
理财产品一般于最后一天下午3点半以后来结算,也就是股市收盘以后来结算的。
4. 结构性存款的存在问题
风险揭示不足
投资者认识不清各家银行的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主要分为与货币挂钩和与汇率挂钩两类,各家银行通常都会告诉客户结构性外汇理财的三大投资优势:本金保证、更高投资回报、多种货币选择,而很少会提醒客户其中的风险。我国的外汇利率市场和汇率市场并不稳定, 因此投资者因市场波动而被“套牢” 的可能性非常大。
据统计, 由于美联储的不断升息和人民币的相对升值,2004年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者至今大部分是亏损的。投资者对风险与收益关系的不正确认识,一方面来自于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不完备和投资时的缺乏理性,另一方面也来自于银行方面的宣传不当。例如在某一产品的说明书上明确标明收益率为l2%。但是却没有指出此处所指的收益率是3年的累计收益率而非年均收益率,这就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困扰。此外,大多数产品所标的收益率只是预期收益率,也就是说投资者最后的收益很有可能小于所标数额,若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贸然购买,一旦在产品到期,投资者获得的实际收益低于其预期时,就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银行与客户间的信息不对称
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相对客户而言.具有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知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银行与客户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结构性存款是发生在银行与客户间的一种双向交易,潜在地存在着一种“零和博弈” 。大多数大额(300万美元或以 上)的外汇结构性存款可由银行和客户共同讨论决定利率支付方式,期限和终止条款等细节,但如果客户方代表不够专业,则银行即可利用其专业优势在条款细节的制定上获益。
在大部分产品上银行具有可提前终止权,即使一些理财产品让投资者有了终止权、赎回权,客户在产品到期前如需赎回也需要扣除一定比例的本金或支出相应较高的手续费,这种约定就更有利于银行发挥其专业优势而获利。此外, 由于结构性产品诞生不久,监管制度相对滞后,各家商业银行没有被强制要求对产品相关信息(比如对招募说明书,资产配置组合,投资运作状况,财务会计报表 等)进行披露,使得众多投资者仅凭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和对收益的狂热进行投资,而对投资的具体运作、效果、风险、管理毫不知情,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投资的缺乏理性。
产品同质现象严重
我国的外汇理财产品呈单一性、同质化,很多银行推出的都是类似产品。市面上的理财产品的名称也非常相似:名称中带“汇” 、 “财” 、 “利” 字的特别多,其中带“汇” 字的有汇理财、外汇通、汇利丰、汇聚宝、汇得赢、万汇通、汇财通,带“财” 字的有汇理财、聚财宝、汇财通、理财宝,带“利” 字的有汇利丰、得利宝等。名称混乱也是个问题, 同样的“外汇优利” 四个字,在广发银行是一种可随时提前支取的外币存款,在深发银行是一种不可提前终止的外币理财产品。这些产品在定价方式、收益标准等方面大都具有高度的相似性。由于每一种产品的设计和推出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这种同质性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资源分配的浪费。此外, 由于缺乏产品设计的专利保护,较早推出某一产品的金融机构经常会承担更多的开发和审批成本却无法得到相应补偿,从而导致了竞争公平性的丧失。
银行间恶性竞争加剧
银行之间为了吸引更多外汇存款而进行激烈的竞争。在国家放开外汇存款利率上限后,各家银行就纷纷通过外汇结构性存款取代原来的外汇储蓄存款以吸引储户挽留存款。在这种激烈竞争中,许多银行打起了价格战,纷纷将存款利率不断提高。有的银行甚至还采取让客户获得收益超过实际投资收益的恶性竞争,手段获取更多的外汇存款。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和专业人才,目前国内许多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亏大干盈,在这种情况下,由存贷利率差额驱动的价格战,不仅使银行自身受损,也给投资者造成更大的风险,由于结构性存款的单方可提前中止协定,当市场情况发生了某种不利于借款方的变化时,银行和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协议就会被中止,如果由价格战而引起银行许诺的固定收益太高,一旦当银行发现不能再继续支付承诺的高收益时,就会启动中止条款,使投资者受损。
5. 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为何被强退
理财市场的这一新动向引起了不少投资者的关注和疑问——理财“强退”合理吗?存量产品为何加速退场?
疑问一: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何被“强退”?
案例一:理财产品是某老人用养老钱购买的,看中的是两款产品5.6%和6.1%的预期收益率。客户经理仅在产品终止前三天进行了简单的电话通知,没有过多解释。表示不能理解。
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前终止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一是由于资管新规发布以来,我行推动落实理财业务经营整改。对部分不符合新规要求且难以整改的产品予以提前终止,也是该项工作的一部分。二是2019年11月以来,市场利率加速下行,新增投资品收益急剧下行拖累理财投资组合表现。为保障客户收益水平,维护投资者利益,我行决定提前终止该批发行时预期业绩基准较高的产品。”
今年以来,市场利率确实存在下行趋势,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普遍降低。数据显示,今年7月人民币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为3.78%,环比下降2个基点,同比下降35个基点,创近44个月新低。
据了解,该老人购买的理财产品为资管新规发布前发行的“老产品”。与目前市面上的净值型“新产品”相比,这两款产品设定了“预期收益率”。而净值型“新产品”则摒弃保本保收益概念,多采用“单位净值”“业绩比较基准”等说法。
目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资金成本有所下降,资产收益率也在下行,银行理财产品动辄4%甚至5%的收益率已成‘过去式’。在此基础上,一些“老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较高,银行存在成本倒挂的可能性,会对银行造成一定损失。
疑问二:提前“强退”理财产品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目前涉及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法规对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事项没有规定,理财产品是否可以提前终止以合同约定为准,也就是理财产品说明书。
本次涉及提前终止的产品,其产品说明书中均包含提前终止条款,具体条款内容为‘为保护客户利益,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根据当前市场利率下行趋势,提前终止相关产品可以避免客户收益持续下滑,客户提前获取资金后可再投资获取收益,更有利于保护客户利益。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会设定提前终止的条件,如果触发相应条件,银行可以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但银行若采取终止理财产品等措施,应对客户进行充分告知,争取客户理解,并充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这位老人的遭遇并非个例,但目前尚未形成普遍现象。
疑问三:存量“老产品”为何加速退场?
事实上,这位老人购买的这类“老产品”正在加速退出理财市场的舞台。2018年4月发布的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净值型理财产品将有助于破除刚性兑付对资金价格的干扰,使资金价格正确反映市场供需情况和违约风险,对不同程度的风险合理识别并定价,提高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资管新规发布以来,银行正大力开展理财业务整改。但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也面临较大压力。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多部门研究决定,将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1年,即延长至2021年年底。
过渡期的延长一定程度缓解了银行的压力。但我国资管市场规模庞大,部分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的确存在一定整改难度,部分银行仍存在一定整改压力,需要更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疑问四: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后,还未到期的存续产品将何去何从?
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
为最大限度的保证资金的案例,想要对银行理财产品做有效风险评估,可以到辨险识财去查看该款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价报告。全方位了解潜在的风险。
6. 银行理财产品的终止日与到期日有什么区别
1、银行理财产抄品的终止日:指发行的该款理财产品销售的截止日期,除了截止日期还可以继续购买该款理财产品,截止日期的第二天就不能再购买该款理财产品。
2、银行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指发行的该款理财产品应返还本金和利息的日期。到期日当天就可以收到你的本金和利息,如果没收到就要找发行该款理财产品的机构咨询原因。
(6)由于结构性理财产品终止扩展阅读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注意事项
1、注意看产品是不是银行自营
大多数人在买银行理财时,会认为:只要是银行出售的产品,就是银行自己生产的,风险不会太大、甚至是绝对保险。这是很大的谬误。银行也是公司,除了自营的产品,也帮别人代销产品,比如,基金、保险、信托、黄金白银等。
2、小心选择结构性产品
如果写着资金被投向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债券,资金拆借、信托计划、票据等,就是非结构性的。如果上面写着投向黄金、股票、外汇、基金、商品、信贷、指数等,就是结构性的。
3、牢记风险等级
监管机构规定,不同风险评级的产品,只能销售给对应评级以上的投资者。由于对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划分没有统一规定,各家银行对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采用了不同的符号。
7. 银行最近是否有单方面终止理财产品的事
银行单方面提前终止是否公平?
有投资者疑问,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是合规的吗?事实上,在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即可找到答案。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都会规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收益按照投资者的实际投资天数计息。据统计,95%以上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都没有权利提前终止,仅有少数理财产品投资者可以提前终止,但提前终止也要付出一定的费用。
分析师指出,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但并不代表提前终止是理财产品经常发生的事。一般提前终止的多是结构性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本身附带提前终止条约,一旦挂钩标的走势触发理财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产品提前终止条件,则产品自动终止。而非结构性理财产品,银行主动提前终止的并不很常见。尤其是今年这种多家银行集中爆发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更是少见。
面对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分析师提醒投资者,需要经常关注理财账户、银行的信息披露公告以及银行的短信通知等信息,及时了解自己投资产品的情况,如遇到提前终止,可及时选择其他高收益率理财产品。如果没有及时发现,理财本金和收益到账后只享受活期利息,对于投资者的收益损失更大。
8.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
(1)挂钩标的物的抄价格波动
由于袭结构性产品的浮动收益部分来源于其所挂钩的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因此,影响标的资产价格的诸多因素都成为结构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因素。
(2)本金风险
通常结构型理财产品的保本率直接影响其最高收益率,因此,结构型产品的本金是有部分风险的。
(3)收益风险
由于结构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必须完全符合其产品说明书所约定的条件,也就是说期权的执行是基于一定的标准,所以结构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实现通常是两点或是点状分布,从而使得结构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往往是有或者无,而没有中间水平。
(4)流动性风险
结构型产品通常是无法提前终止的,其终止是事先约定的条件发生才出现,因此结构性产品的流动性不及其他银行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