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基金 >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崔宏亮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崔宏亮

发布时间:2021-04-12 08:13:32

❶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公益项目

香江集团董事长刘志强、总裁翟美卿夫妇捐资已达4亿元人民币,他们捐资建立的“春蕾学校”、“希望学校”达到百余所,而捐助的大、中、小学生达到数万名。为使捐赠慢慢向“规范化”发展,香江集团成立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使之更有系统有组织的承担起香江集团履行社会责任的职能,同时也致力于成为社会各界在公益、慈善领域的平台
基金会成立以来,先后为湘西双塘镇中心完全小学、科尔沁区钱家店镇腰窝堡小学、巴中老区四所光彩小学、河南焦作市香江树人希望小学、河南新县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四川省甘孜川喜德县的等学校捐资二百余万兴建教室校舍;还为江西财经大学、北京景山教育基金会、增城市教育基金捐资数百万元支持教育发展;在粤北、粤东和珠三角大部分地区受台风“碧利斯”的影响遭受灾情时,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积极行动,为灾区人民群众捐款二百万元,以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另外,在与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光彩春蕾基金会共同的努力下,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还开展了帮扶贵州贫困地区患病女童等一系列活动。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由香江集团出资5000万人民币于二00五年六月十四日设立,是我国首个国家级非公募基金会。
2007年,基金会制定了三年发展战略——五个“1000”爱心计划,通过五个“1000”爱心计划的实施,发扬光大基金会的宗旨,以此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五个“1000”爱心计划是指基金会在未来三年内将完成以下工作:
· 建立1000个香江爱心图书室;
· 资助1000个孤儿;
· 帮助1000个贫困家庭;
· 帮助和奖励1000个贫困学生;
· 组织1000个义工。
“知识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教育改变的则是一个民族的命运”。2007年基金会启动“香江爱心图书室”项目,旨在为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改善课外阅读环境,提供课外阅读书籍,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并以此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每个“香江爱心图书室”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配备500-1000册图书,书目包含修养、文学艺术、科学普及、少儿读物、学习辅导等五大类别。
2007年1月起,基金会在广东汕尾、河源、英德等地设立了数家“香江爱心图书室”。已完成对贵州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的考察工作,准备在贵州织金、思南等地设立100家 “香江爱心图书室”,并将在下半年在四川、云南等中西部地区全面推进“香江爱心图书室”项目的建设。 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及其他原因,广东省东西两翼及粤北贫困地区的孤儿生活非常困苦,迫切需要社会的关爱,他们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弱者。
为此,2007年基金会将与广东省妇联、肇庆市妇联等部门合作,共同开展援助孤儿的温暖行动,每年向每名孤儿提供1000元的资助,使他们能过上“吃饱饭、穿暖衣、能上学”的生活。并组织义工通过助养、助教、互助等方式让贫困地区的孤儿共享人间友爱。 基金会将学习国内外经验,与政府或其它公益组织合作,为帮助贫困家庭走上脱贫的道路。
基金会在未来的三年内将围绕着五个“1000”爱心计划的主题,发扬援助精神,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扶贫、助学等各项活动,努力成为非公募基金的典范。

❷ 急急急!个人或企业组织捐款活动需注意些什么问题

公司捐款,最好能考虑到所得税的的方面,因为,通过有些机构捐款,国家承认可以全额抵扣所得税,有些机构不能全额抵扣。我将相关的抵扣机构名单罗列下来,希望能有帮助

007年3月16日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按受捐赠单位性质或行业分:扣除标准比例为3%、10%和100%
(1)向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按10%比例扣除:如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某些艺术表演团体(如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等)、文物保护单位。
(2)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世博会、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等的捐赠按全额扣除。
(3)对向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捐赠(包括资金和实物),通过联合国儿童基金组织向贫困地区儿童的捐款,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和中国安烈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
(4)几年来国家又相继发文,对全额扣除的机构名单予以确定:这些机构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最简单的办法,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捐款,这样可以在利润的12%范围内,可以全额抵扣

❸ 美卿读后感

新书《美卿:一个中国女子的创业奇迹》自4月11日上市以来,销售节节攀升,在北京图书大厦4月份社科类图书排行榜上位居第四名。
作为一本传记文学类新书,《美卿:一个中国女子的创业奇迹》得到了中国传记文学学会副会长忽培元的充分认可和肯定。他表示:“这本书塑造了一个从个体户到现代企业家、又到慈善家、最后到一个很综合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完美结合的伟大母亲形象,为文学艺术画廊增加了一个新的典型形象。同时,从文学的角度讲,这本书是一篇非常优美的长散文,用散文的笔调,细腻的笔法塑造了人物的心灵世界,把人物成长过程中心灵、世界的美好和崇高的境界展示得非常令人信服,是一本很好读的书,也是一本很耐读的书。”
今年3月8日,《美卿:一个中国女子的创业奇迹》新书首发式,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隆重举行。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何建明、张抗抗,中国传记文学学会副会长忽培元、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等分别发表讲话,赞扬了翟美卿女士“思己及人、兼济天下”的企业家精神,和她所带领的香江集团、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为中国慈善事业多年来所付出的努力与成绩。

❹ 企业捐赠给政府部门的款是否可在税前抵扣

2007年3月16日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规定与现行执行的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暂条例》和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哪些差异,现行的标准如何,实际操作应注意哪些问题。本文试作一探讨与分析:
一、关于基数与比例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抵扣基数为:企业年度利润总额。扣除比例为12%。
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抵扣基数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比例为3%。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用于中国境内有公益、救济性性质的捐赠可作为成本列支,税前全额扣除。
二、关于扣除标准
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末出台,下面对现行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作一归类。
1、按捐赠主体分: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比例为1.5%、3%和据实扣除。其中金融、保险企业为1.5%,而其他企业(非外资)为3%,外资企业据实扣除。
2、按受捐赠单位性质或行业分:扣除标准比例为3%、10%和100%
(1)向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按10%比例扣除:如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某些艺术表演团体(如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等)、文物保护单位。
(2)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世博会、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等的捐赠按全额扣除。
(3)对向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捐赠(包括资金和实物),通过联合国儿童基金组织向贫困地区儿童的捐款,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和中国安烈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
(4)几年来国家又相继发文,对全额扣除的机构名单予以确定:这些机构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三、关于条件的规定
凡是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致力于服务全社会大众,并不以营利为目的;2、具有公益法人资格,其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公益法人所有;4、收益和营运节余主要用于所创设目的的事业活动;5、终止或解散时,剩余财产不能归属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6、不得经营与其设立公益目的无关的业务;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 具有不为私人谋利的组织机构;9、捐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非营利公益性组织的分配,也没有对该组织财产的所有权。
四、注意几点
1、捐赠方只有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方可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而捐赠者直接扣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2、捐赠方应取得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出具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否则税务部门不予确认;
3、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4、纳税人向中国境外的捐赠(包括公益、救济性捐赠)不能扣除?
5、在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捐赠支出明细表"的填列中"公益救济型捐赠扣除限额"及"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额"的计算应按照"分项不分户"的原则计算,既不能按受赠户逐户计算,也不能全部合计计算。只能将所有捐赠支出额按每档扣除率进行分类归项,分项后按"计算捐赠支出的应税所得额"乘以税法及法规规定的相应扣除比例计算"扣除限额",与该项实际捐赠支出额小计比较后确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❺ 捐赠支出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但扣除比例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捐赠,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税[2006]第171号)2.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税函[2006]第1253号)3.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实行税前扣除。(财税[2006]164号)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用于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财税[2006]84号) 5.纳税人通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税函[2006]447号) 6.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者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税函[2006]324号) 以上是我以前自己总结过的部分捐赠支出的处理。不知道你们公司的捐赠属于哪一种。

❻ 抗震救灾的款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里面抵扣吗

可以的,个人所得税也可以抵扣哦,从税务部门网站COPY的,看看吧.

依据当前所得税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企业、个人的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指引,供纳税人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参考,如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所得税政策做出修改、调整,我局将及时按照新的政策规定给出新的操作指引,敬请广大纳税人注意。
一、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操作指引
(一)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 计算公益性捐赠扣除的方法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12%比例范围内的,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利润12%比例的部分,要做纳税调增,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按月预缴,下面以例子说明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对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方法。
例1:甲公司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2008年5月通过政府民政部门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甲公司二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500万元。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40万元。甲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
甲公司二季度应预缴所得税=二季度按累计利润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额-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款=500×25%-40=85(万元)
说明: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是按照会计利润计算预缴税款,由于二季度发生的捐赠支出已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做为一项支出已减除,因此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例2:[接例1]2008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10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4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1000×12%=12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为100万元,小于可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120万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可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甲公司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0×25%=250(万元)
减去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
例3:[接例1]2008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8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4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800×12%=96(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为100万元,大于可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96万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4万元。
甲公司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800+4)×25%=201(万元)
减去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汇算清缴可申请退还企业所得税39万元。
例4:[接例1]2008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5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4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0×12%=0(万元)
甲公司2008年会计利润-500万元,即会计亏损500万元,2008年可扣除的捐赠0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10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500+100=-400(万元)
甲公司2008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万元,甲公司可申请退还。
(三) 关于公益性捐赠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税法上所指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要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才允许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条件做了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时,应注意保存捐赠票据或其他能证明捐赠支出的凭据、证据,以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证明材料。
3、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企业应根据捐赠支出的情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行将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无须经过税务机关的批准。
二、公益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操作指引
(一)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
1、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扣除的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限额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小于或者等于捐赠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
在扣除实际捐赠额(或捐赠限额)情形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此外,还有两个特别规定:
1、近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文明确,个人向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中国禁毒基金会、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公安英烈基金会、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中远慈善基金会、张学良基金会、周培源基金会、中国孔子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国电影基金会、中国麻风防治基金会、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国寿慈善基金会等的捐赠,在个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在《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后,有些基金会已由社团法人改为非营利性法人,此处,仍将基金会视同社会团体。
但个人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捐赠扣除仅限于对下列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一是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二是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三是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四是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2、个人直接向民政部紧急救援中心、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捐赠,在个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全额扣除的政策规定
从2000年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放宽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出台了全额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允许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个别的也可以直接捐赠),对下列机构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100%(全额)扣除:
(1) 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0号)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1)“红十字事业”的认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8号)规定,红十字事业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

❼ 翟美卿的人物经历

抓住机遇 艰苦创业
20世纪80年代的广州,正值改革开放之初。欣欣向荣的广州个体户正赶上了时代的潮流,从小性格独立敢作敢为的翟美卿一下子被这朝气蓬勃的改革新气象所吸引,当时家里并不富裕使得翟美卿毅然决定走上从商之路。
而那时候家里也没有从商的人,自己不知从何做起。翟美卿就借给做生意的同学帮忙之机,缠着人家问这问那,所有做生意的门道对她来说都有吸引力。然而翟美卿第一次自己当老板就教了“学费”-----卖衣服赔了2000元,而且这钱还是借妈妈的。
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有家公司想把广东的家具运到北京去卖,希望她能给提供货源,她一个人跑到广州、顺德等地的家具厂,居然谈成了几十万元的货品,并从中赚到了此生的第一笔钱—3万元!
尝到甜头的翟美卿开始在心里盘算:不少人卖家具只是租个摊位,怎么可能把生意做大?家具应该放到所有的商场里去卖!于是她自己跑到北京,拿着家具图板,坐着公交车,一家家国有商场跑推销。在广州组织货源,发到北京郊外验单、提货,然后卸货、装车、押运、批销……翟美卿一人包办一切,忙得不亦乐乎。
然而由于长途运输,家具的损耗太大,因此翟美卿决定选择主攻床垫。床垫运输成本高,在当地生产不仅能赚回运费差价,同时床垫生产管理更简单。于是翟美卿开始把从贸易赚回的钱用来在北京开工厂,专门生产床垫。很快翟美卿的美满牌床垫在北京一炮打响。而翟美卿创业的斗志也更高了。从原材料的采购到产品生产到产品销售,每一个环节翟美卿都亲力亲为,边干边学。为了更为系统地管理好工厂,她还买来了管理的各种书籍,利用晚上的时间学习生产管理、财务管理。
机遇总是会留给那些执着信念而为之奋斗的人。23岁的翟美卿已经赚得了她人生第一个100万。
不断开拓 成就传奇
1990年,翟美卿在深圳建立了第一个家居商场。根据当时深圳市场需求的状况,她所创办的金海马将大众化的营销作为产品定位和市场定位。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借鉴国外的经验,金海马在国内首创了大规模仓储式经营模式,以规模效益形成了较强的价格优势,造成了很强的市场冲力,迅速地占领了市场。
从1990年到1995年短短几年间,依靠独特的经营发展战略,翟美卿领导的金海马集团,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家居连锁企业,其创下的“香江家居”和“金海马家居”成为零售业的主流品牌更成为中国家居零售业的主流品牌。同时与众多家优质供应商结成的强大的战略连盟,更进一步确立了“香江家居”和“金海马家居”无可动摇的行业龙头地位。
随后,翟美卿带领香江集团进行了一系列的战略性探索和开发。2000年,香江集团进军房地产行业,并以“居住与世界同步”的理念,其打造的“后别墅时代”,创造了城市全新的居住生活模式,这种模式成功地打造出锦绣香江、翡翠绿洲等品牌,曾先后获得“中国名盘”、“亚洲人居环境建设典范工程奖”、“中国艺术地产最佳创新名盘”等众多奖项。
与此同时,香江集团进军商贸与物流平台建设领域,已经在全国10多个省市建立了20多个规模大、种类全的大型综合商贸批发物流基地,已开发的商贸物流网络面积达千万平方米。
2005 年,香江集团在洛阳投资组建了年产200万吨的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第一家民营企业为主导的大型氧化铝企业,它的成功建成有效地把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了当地经济建设和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翟美卿又清晰的瞄准了金融投资领域,认为企业做大了,必须要有强大的金融实力作为后盾,香江集团成为最早投资金融业的中国民营企业之一,战略性控股和参股了多家金融机构。集团的金融和战略投资已获得巨大增值和可观回报,成为集团新的业务群、利润增长点和支持实业板块发展的强大金融后盾。目前,香江集团已是是广发银行、广发证券、广发基金、广东南粤银行、天津银行的主要股东,并在深圳设立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成为前海在全国首批引进的重点企业之一。
2011年,香江集团又以超前理念进军高端医疗健康产业。我们为成功人士提供亚健康检查、VIP家庭医生、大型综合医院医疗,以及生物免疫健康治疗、鲜活细胞抗衰老治疗(海外)、脊椎健康、微创医疗美容等高端健康养生项目。目前已有香江健康山谷按照此理念实体落地,并将进一步打造成世界级健康养生高端服务基地。
学习创新 永无止境
思想有多远,路就有多远。23岁的翟美卿没有停留在小作坊工厂的发展,她想到如果能够在全国都开一个自己的家具店,这样自己的发展不就能做大了吗。当家具连锁概念第一次跳跃进这个聪慧而执着女子心中的时候,翟美卿就决心要把这个美丽的梦想变成现实。
1990年,她和先生在深圳开了第一个金海马家居商场大获成功。紧接着金海马以迅不及掩耳之势席卷全国,在短短的五年时间里,在全国开了80多家家具连锁店。而翟美卿也成为实现中国家具连锁的第一人。
业务大拓展,管理也没有落下。在摸爬滚打中,翟美卿探索出一套自己的管理方法和经营理念,她成功 首创的“专业化家居卖场”、“仓储式销售模式”和“连销经营商业模式”,其经营理念在行业内始终具有先进的示范作用,并成为业内争相效仿的对象。同时金海马还在国内家居业独家推出了“统一采购”、“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核算”的国际化先进管理模式,形成独具优势的企业核心竞争力。
走南闯北,在事业大发展中,翟美卿始终没有忘记学习。在她事业如日中天辉煌的时候,她仍然挤出时间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读研究生。1999年,她还放下手头工作,毅然去美国攻读MBA。2001年,翟美卿学成回来,她大胆地在企业管理上进行改革,并大力推行先进的管理方法与工具。她不但引进了世界顶级软件供应商SAP公司的ERP软件,同时聘请德国著名咨询公司为其ERP软件担当顾问,使金海马集团成为国内第一家成功引入SAP管理系统的家居流通企业。
翟美卿常说,人要活到老学到老,身体需要各种“粮食”,而知识是思想的“粮食”。没有粮食,身体走不动,没有知识,智慧之路也走不远。学习已成为翟美卿生活的一部分。
翟美卿认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更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每一次创新都使企业实现一个飞跃,获得一次大的发展。因此,翟美卿把开拓创新作为企业的主要精神之一。不断从经营方式、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管理的现代化等方面反思自己企业发展的历程,让企业经营同步于社会发展,顺应市场需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另外,现代化科学管理让企业紧紧跟随时代步伐,与时俱进,以创新促发展。现在,整个企业管理趋于网络化、办公无纸化、信息自动化,提高了动作效率,带来了快速增长的经济效益。
勇于担当 社会责任
穷人家里长大的孩子,赚钱的目的就是要报答养育之恩。当最初的奋斗目标都已实现,生活富足的时候,翟美卿开始在思考: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为了什么?赚钱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
一幕幕贫困山区孩子求学的画面总是在翟美卿脑海中浮现,那长满虫斑的脸,那期待读书的眼神和那奔波20多公里上学瘦小的身影在她眼前挥之不去。一边一边冥想中,让她理出了头绪,终于找到了人生新的奋斗目标。
翟美卿常说,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财富生不带来,死不带走。获取财富只是一个过程,获得财富后的真正意义,在于能为社会做更多的贡献。生命的价值不仅仅是追求物质的富有,更要追求精神的富足。20多年来,翟美卿不但带领着香江集团使之成为了中国民营企业中的佼佼者,而且她始终以一颗赤子的情怀投入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自己多彩的人生中增添了更为亮丽的一笔。
在20多年来企业的发展中,翟美卿一直把企业的命运与国家前途发展紧密相连,与社会的需求紧密结合,始终坚持“义利兼顾”的企业经营理念,在考虑企业发展的同时以“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使命感”,践行一个企业公民的角色。从1994年开始,香江集团就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与“光彩事业工程”,大手笔地规划建设起了扶弱助贫的光彩市场,走出了一条独具香江特色的“市场扶贫”之路。香江集团先后在山东、辽宁、安徽、河南、河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等省市投资兴建了20多个大规模的光彩市场,建立起一个全国性的民族商贸流通网络,解决了100万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第三产业,每年为当地增加税源2亿多元,为振兴地方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与此同时,秉承“办好实业,回报社会”的企业宗旨,翟美卿主动肩负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先后为国家的教育、扶贫、赈灾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捐款9亿多元。2005年,翟美卿在民政部注册了“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成为中国第一家非公募慈善基金会。至今,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已在广东、贵州、云南、四川、河南等贫困地区建立了一千多家香江爱心图书室,遍及全国16个省份,100万多名学生受益。此外,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助养了广东肇庆等地的1000多个孤儿,帮助8万多残疾儿童和老人,发起参与公益事业的义工达一万多人次。近五年以来,直接受益人群达200多万。
在完成了“5个1000”计划后,翟美卿又开始思考:单纯的捐助确实能够马上改善受助者的生活,但真正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贫困状态。我们必须在公益模式上努力寻求创新与突破,通过摸索适合帮助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公益方式,实现从“输血”式的扶持到“造血”式的扶助的公益模式的转变。2011年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了“香江女性创业基金”,这个基金以1000万元为本金,依托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以金融扶贫的形式,为有劳动能力、有创业愿望和可执行性项目的农村贫困妇女,提供无息贷款,用购买种苗、生产工具等,同时也会开展短期技能培训,为她们解决技术难题。我们就是希望通过这样一个项目,来帮助改变贫困地区群众开阔眼界,增强发展动力,养成她们自己动手劳动致富的理念。“使慈善成为一种时尚、一种风气、一种文化”,已成为翟美卿人生中的更高追求。
企业文化 助力腾飞
一个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一定是一个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的企业。翟美卿在二十年引领企业发展过程中特别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特别强调要用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占领企业的文化阵地,要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塑造员工的思想。尤其重视将精神文明教育贯彻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在管理方面,强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和福利保障。
在十多年前,翟美卿就确定了“办好企业、回报社会”企业宗旨的时候,就确定了企业的文化氛围。即香江是温馨的家园,香江是施展才华的舞台,香江是育才的学校,香江是奋进团队。
香江是温馨的家园就是要把企业定位成一个温馨的家,在这个大家庭里,每一个员工要像姐妹兄弟一样相处,同时,企业要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自己的员工,关心他们的生活。香江是育才的学校,因为企业的员工把他们的青春和时间奉献给了企业,他们最宝贵的年华都在企业,企业就要对员工负责,培养好员工成才,让他们与企业一同成长。香江是施展才华的舞台,就是要不断发掘人才,要把最适合的人用在最合适的位置上,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让每位员工都能够施展自己的才华。如果能够做到这前面三点,企业自然就是一个奋进的团队、一个和谐的团队,一个向着企业共同目标前进的团队。
在香江,这不是口号,而是贯穿在企业最高领导人、企业的各级管理干部及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中的思想共识,他们通过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去固化。
在香江,每一个员工都会唱香江之歌。香江之歌唱出了香江人忠诚敬业、开拓进取、学习创新的精神风貌。无论哪一个与香江打交道的人,都会感受到香江之歌的激情高昂,都会领略到香江独特的企业文化。
一个企业的成功一定离不开它优秀的企业文化。十多年来,香江在不断发展壮大中,形成了它优秀的企业文化,形成了它 “爱、诚、信”的企业价值观。爱:首先做人要有爱心,珍惜自己,爱家庭、爱企业、爱国家;诚:是做人的基础,做人要诚实;信:是做事的态度,做事要诚信。
“爱、诚、信”已成为香江人基本的价值观,香江集团大力宣传和倡导的企业基本的价值观同时,强调从领导做起。并在选人、用人、提拔人的时候保证对企业价值观的认同,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氛围。在香江,他们不但搭建了企业OA平台、香江集团报、今日香江杂志和一系列企业文化教育读本,进一步拓宽了优秀文化的传播渠道。另一方面企业建立企业文化促进会(工会),香江义工团,通过各种文艺康体活动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为大家提供一个展现才华与互相交流的平台。
和谐的企业文化孕育和谐的企业,十多年来,香江以打造和谐文化为办好企业之道,树立了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风格,并以此使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也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可。

❽ 接受基金会的捐赠是否有税收优惠

纳税人向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税前可按比例扣除。捐赠优惠分为企业捐赠和个人捐赠。其中,企业捐赠额在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企业为1.5%)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全额扣除,超过3%的部分需要作纳税调整。个人在其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❾ 香江集团的慈善事业

2010年,首届“广东扶贫济困日”启动仪式在广州中山纪念堂南广场举行。香江集团总裁、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翟美卿代表企业积极响应广东省政府和省工商联的号召,向首个“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人民币3000万元。 从创办中国第一个国家级非公募基金——“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民政部批号001)开始,截至这次捐赠仪式,香江集团慈善捐助已达到8亿元。当天的捐赠仪式现场,香江集团等一大批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受到了来自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并被授予了年度扶贫济困先进荣誉称号,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牌。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作为第一个国家级非公募慈善基金,开启了中国私人捐赠的制度化发展之路。1000个香江爱心图书室、1000个孤儿、1000个贫困家庭、1000个贫困学生、1000个义工,香江集团“5个1000”爱心计划,着眼于“教育”、“扶贫”、“救灾”三个方向,目前已捐建了300多所学校,资助了3万多名失学青少年,不断探索着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新途径。 秉承“办好实业、回报社会”的企业理想,香江集团旗下香江地产十年如一日坚持低调行善作风。早在2000年,香江地产就意识到,每开发1万平方米的专业市场,就可以为社会提供数百个就业机会,多年来,香江地产在全国各地累积建立了500多万平方米的大型专业市场,提供超过20万个就业岗位,成为慈善企业的典范。
8个亿仅仅是开始,香江集团的追求是使行善成为一种文化、一种风气、一种时尚,在慈善的道路上,他们将继续执著地前行。

阅读全文

与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崔宏亮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通胀保值债券收益率低于0 浏览:741
买国债一千万五年有多少利息 浏览:637
厦大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电话 浏览:175
广东省信和慈善基金会会长 浏览:846
哪几个基金重仓旅游类股票 浏览:728
金融债和国债的区别 浏览:515
银行的理财产品会损失本金吗 浏览:8
债券的投资风险小于股票 浏览:819
郑州投资理财顾问 浏览:460
支付宝理财产品分类 浏览:23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浏览:856
文化礼堂公益慈善基金会 浏览:499
通过基金可以投资哪些国家的股票 浏览:943
投资金蛋理财靠谱吗 浏览:39
旧车保险如何过户到新车保险 浏览:820
易方达国债 浏览:909
银行理财差不到交易记录 浏览:954
买股票基金应该怎么买 浏览:897
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a 浏览:135
怎么查保险公司年投资收益率 浏览: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