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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青少年慈善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1-04-08 01:34:39

A.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证书没截屏怎么办

那个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捐赠书没有截屏,你看一下有没有电子版的?或者如果你需要的话,向单位申请

B.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光华基金会哪个好

中国青少年发复展基金会简制称为“中国青基会”,于1989年3月成立。希望工程是中国青基会于1989年发起实施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展望计划是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于1993年共同发起的一项公益项目。“诵读工程”自1998年6月启动.
光华教育基金会创立于1989年,由著名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发起,并由台湾润泰集团(Ruentex Group)出资设立。本着光大中华文化的宗旨,通过设立奖学金、投资助学项目等形式坚持资助祖国的教育事业。自成立以来,该基金会已经先后捐赠16亿元人民币,在全国34所高校设立奖学金,约有13万学子得到基金会的各种资助,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C. 慈善基金会的湖北省慈善总会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湖北省慈善总会,英文译名为Charity Federation of HuBei Province(缩写为HBCF)。
第二条 本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本会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扬人道主义精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筹募慈善资金,开展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等社会救助,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华慈善总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住所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筹募善款。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项基金及各类慈善资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接收国际及台港澳地区民间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接受省民政厅委托的其他捐赠;开展其他合法的社会募捐活动。 (二)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参加扶贫救济工作。
(三)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承担赈灾援助项目,接收、分配国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款物。
(四)慈善救助。开展安老、助孤、帮残、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
(五)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六)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国内外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密切同台港澳地区公益团体的交流与协作,为在我省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
(七)经民政厅批准,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实体和非营利事业单位,筹措慈善资金。
(八)其他工作。加强与省内各公益机构的联系,指导本会单位会员的工作,促进全省各地慈善事业的发展;反映各界人士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组织编撰有关慈善事业的书刊、资料,介绍国内外慈善事业的方法和经验等。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设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四)热心慈善事业,对我省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 本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对本会事务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四)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贡献突出者享受表彰和宣传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协助本会募集资金,引进慈善项目;
(四)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通过提案和决议;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三)选举和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聘请名誉会长、顾问;
(四)执行本会章程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决定申请设置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制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授予荣誉理事、荣誉会长称号;
(四)审定本会机构设置,制定本会工作制度;
(五)筹备召开理事会,提出章程修改草案和领导成员人选方案,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表彰先进会员;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重要工作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会长办公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
(二)制定本会工作制度,督促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研究决定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研究其他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秘书长为专职。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会常务副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审定批准本会的重大事项。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常务副会长受会长委托可行使会长职权。
第三十条 秘书长在会长、常务副会长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和自愿赞助;
(二)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
(三)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本会资金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会行政经费来源于创始基金增值部分、会费、行政经费专项捐赠、政府资助、捐赠款利息、兴办实体的收入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捐赠款中提取5%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有关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
第三十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会因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省民政厅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2年10月30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D. 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做什么的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青基会,英文:China Youth DevelopmentFoundation,缩写CYDF)于1989年3月成立,是中国全国性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中国青基会的使命是:通过资助服务、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帮助青少年提高能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环境。多年来,基于共同使命、共同价值观、共同的道德标准及共同行动,中国青基会与全国37家地方青基会形成全国青基会共同体。2018年11月26日,被民政部评定为5A级基金会。

以“爱心托起明天的太阳”作为创意基点,汉字书法的“心”字生动地演化为翻腾的浪涛,托起一轮初升的太阳。图形寓意全社会以大海般的深情,关怀青少年的成长。



心形的海浪托起一轮喷薄而出的太阳,邓小平手书“希望工程”及希望工程英文专用字“PROJECTHOPE”共同组成了“希望工程”的注册商标。这是我国首次将一项公益性社会活动名称注册为服务商标。

E.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怎么样靠谱吗

本人不知道靠不来靠谱,自但可以提供一些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2010年1月12日在京成立。这是继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之后,我国诞生的又一家以少年儿童为救助对象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是我国具有民间色彩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的宗旨为,募集社会资金,开辟民间 救助通道,对社会上无人监管抚养的孤儿、流浪儿童、辍学学生、问题少年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等进行救助。 简介 基金会由魏久明和曾经共同从事过青少年工作的李启民、袁正光等人共同创办,并得到了上海企业家袁祥先生的支持,他捐赠了2000万原始基金。 2009 年9 月10 日基金会获国务院批准后,浙江新湖集团捐赠5000万元,支持把基金会办成“资助型”基金会,通过资助民间公益组织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培育我国民间慈善救助队伍,让基金会的工作和民间慈善救助组织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保障体制的组成部分。

F.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怎么样

简介:青基会成立于1989 年,主管部门为共青团中央委员会,青基会的原始基金为800 万元,来源于组织募捐的收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投资收益以及政府资助或拨款等。

G.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属于什么性质

是全国性公来募基金会自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2010年1月12日在京成立。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是我国具有民间色彩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由魏久明和曾经共同从事过青少年工作的李启民、袁正光等人共同创办,并得到了上海企业家袁祥先生的支持,他捐赠了2000万原始基金。

基金会的宗旨为,募集社会资金,开辟民间 救助通道,对社会上无人监管抚养的孤儿、爱心满世界流浪儿童、辍学学生、问题少年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等进行救助。

(7)湖北省青少年慈善基金会扩展阅读:

对困难少年儿童实施生存、医疗、心理、技能和成长救助;创办“儿童村”,建立“少儿服务之家”,设立学习“自强奋进奖”,开辟“慈善救助通道”;对少年儿童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开展海内外少年儿童慈善救助交流活动;在国内外募集慈善救助资金和物资;以资助和能力建设等方式支持民间慈善公益组织实施少年儿童服务项目。

对捐赠者高度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安全、有效、求实”原则,及时沟通信息,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是儿慈会工作的责任。

H. 有哪些公益组织是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这一块的

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这类组织应该很多吧,列举几个。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委员会、中国儿童救助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像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还发起了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还批准设立了阳光健康专项基金,专门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这类的公益组织还是有不少的,希望帮到你。

I. 想知道: 武汉市 湖北省武汉市慈善基金会 在哪

湖北省慈善总会

地址:卓刀泉南路特1号-1号培训大厦

总会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特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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