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出炉,看看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4〕54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13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批)、北京市2014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批)、北京市2015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七批)、北京市2016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附件1
北京市2013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批)
1. 北京艺能爱心基金会
附件2
北京市2014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批)
1.北京市金鼎轩公益基金会
2.北京市集邮协会
3.北京高新疼痛诊疗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北京绿谷教育基金会
5.北京展览馆协会
附件3
北京市2015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七批)
1. 北京市思诚朝阳门社区基金会
2.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3.北京京育教育发展促进会
4.北京市京剧昆曲振兴协会
5.北京汽车行业协会
6.中国农民书画研究会
7.北京普通教育名师研究会
8.北京市职业病防治联合会
9.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
10.白求恩公益基金会
11.北京新东方公益基金会
12.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13.北京中间艺术基金会
14.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15.中华口腔医学会
16.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
17.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
18.北京友好传承文化基金会
19.北京向往助老公益基金会
20.北京绍兴企业商会
21.北京丰盛公益基金会
22.北京常春助学慈善基金会
23.北京赛意公益基金会
24.北京圆网慈善基金会
25.北京樱桃公益基金会
26.北京坤慈公益基金会
27.北京北方医药健康经济研究中心
28.北京市环亚青年交流发展基金会
29.北京市逻辑学会
30.北京市工程实验室技术应用协会
3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32.北京大成企业研究院
33.中国应急管理学会
3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35.中国气象服务协会
36.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
37.北京市希思科临床肿瘤研究基金会
38.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
39.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
40.北京当代经济学基金会
41.中国岩画学会
42.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43.中国麻风防治协会
44.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
45.北京健康管理协会
46.北京诚栋公益基金会
附件4
北京市2016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
1.北京保险学会
2.北京保险行业协会
3.中华志愿者协会
4.北京网络公益基金会
5.北京市育英学校校友促进教育基金会
6.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
7.东润公益基金会
8.北京幽兰文化基金会
9.北京华彬文化基金会
10.北京市第八十中学校友促进教育基金会
11.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
12.北京民力健康传播中心
13.北京德威佳业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14.北京九台公益基金会
15.北京汽车经济研究会
16.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
17.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18.顶新公益基金会
19.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
20.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
21.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2.北京民防协会
❷ 国家下达的个人捐款免税政策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此外,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冷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准予扣除的部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向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2)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组织进行,不得直接捐赠; (3)除特殊规定外,捐赠金额不超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30%. 另外,对符合下列捐赠方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向老年活动机构、教育事业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 例如:公民李某2005年3月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将其中200元直接捐赠给四川省某贫困山区失学儿童小红,通过S区教育局将其中1000元捐赠给P学校;李某同月在A培训中心讲课取得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将其中 2000元捐赠给中国红十字会;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为800元,李某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1)李某直接对失学儿童的捐赠200元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通过教育局对学校的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允许扣除。李某本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4000-800=3200元,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的捐赠限额=3200×30%=960元。 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800-960)×15%-125=211元; (2)李某对红十字会的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8000×(1-20%)=6400元。 当月应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00)×20%=880元。 李某当月共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11+880=1091元。 个人捐款免税办理流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附送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减免税的审批程序经由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享受减税、免税。 而办理流程也非常琐碎:纳税人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至管辖分局领取并正确填写《减免税申请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辖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的,方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http://news.sohu.com/20070130/n247932792.shtml 参考资料: http://news.sohu.com/20070130/n2479327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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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中国哪些基金会开出的的发票 企业可以免税
原则上应该都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应该都开发票的。
不过,事实上,个人不要发票,你不开,问题也不大。但是收入还得放到账上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❹ 关于企业像助学基金会捐款,享受免税方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一旦捐赠金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企业就得为所捐款项纳税。
具体程序是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以下简称减免税)管理,促进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更好地执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充分发挥减免税促进经济发展和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 减免税的报批范围
凡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征或免征应缴税款的,属于减免税的报批范围.超出这个规定范围的,不得报批减免税.
对于符合规定报批范围的减免税,由纳税人提出减免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未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纳税人一律不准自行减免税.
二, 减免税申请 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书面资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二)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四)根据不同的减免税项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税务机关应随时受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但减免税受理的截止日期为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逾期减免税申请不再办理.
三, 减免税审批要求
(一)必须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为依据;
(二)政策性强,数额较大,涉及较广的减免税,坚持集体审批制度;
(三)审批减免税要依法秉公办理,不得越权行事,更不得以权谋私;
(四)纳税人申请减免税的手续完备,所需的资料齐全;
(五)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申请和上级税务机关接到下级税务机关的报告后,要及时办
理.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要及时通知纳税人或下级税务机关;
(六)超过一年以上的减免税原则上实行一次审批制度.
四, 减免税审批权限
审批减免税,应当按照权限要集中的原则办理,不搞层层下放.具体是:
(一)地方级企业的减免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或确定;
(二)中央级企业的减免税,属于纳税人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国
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年度减免所得税额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其余企业的减免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审批或确定.
五, 减免税审批程序
(一)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通过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审批机关不直接受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
(二)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后,必须对申请内容逐项核实,提出具体的初审意见和报告,并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三)上级税务机关接到下级税务机关的减免税报告后,要按照审批权限规定及时进行核报或审批.对金额较大或影响面广的减免税事项,要进行专题调查,核实情况后,再作出决定.
六, 减免税的监督管理
减免税税款,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要求使用,税务机关要对其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
(一)经批准减免税的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期间,必须按照统一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减免税税款的使用情况等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二)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根据变化情况依法确定是否继续给予减免税;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因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应继续给予减免税或者纳税人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减免税款等情况,税务机关有权停止给予减免税,情节严重的要追回相应已减免的税款.减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征税;
(四)纳税人以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减免税或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比照有关规定自行减免税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减免税管理情况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七, 减免税的统计上报
(一)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纳税人减免税台帐,详细登记减免税的批准时间,年限,金额,用途;
(二)各地要建立减免税统计制度,定期统计本地区的减免税情况.具体格式,时间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三)每年5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要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上年度减免税情况.报表式样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之附表二《企业减免项目表》.
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规定,以前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各个地方有不少具体规定,手续烦得不得了,具体你可以向会计师事务所咨询
❺ 慈善基金会 100%免税是什么意思能举例说明吗
举例:假设企业当年扣除了慈善基金的10万元捐赠利润总额是90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如果是免税的话则按利润总额90万元计企业所得税90*25%=22.5万元,属于投资者的净利润为90-22.5=67.5万元,如果不免税的话,则10万元的捐赠不能从利润中扣除,要按100万元讨计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属于投资者的净利润为90-25=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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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基金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来非营利组织的源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免税收入范围: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❼ 基金会免税比例是多少
根据中国目前的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免除。个人向慈善公益组织的捐赠,没有超过应纳税额30%的部分,可以免除。
❽ 有关校友基金的问题。在线等!!!
我来回答科大的一些经验吧。
问: 校友基金会的使命是什么?
答:1.促进科大学生,教师,及世界各地的校友在各自事业上作出杰出成就;
2.促进科大和世界各地研究人员之间的学术文化交流。
问:校友基金会的当前目标是什么?
答:校友基金会目前正为以下项目募集捐款:
1一年一度颁发给科大二十名左右最佳优新生的"中国科技大学海外校友基金会优秀新生奖 (USTCAF Outstanding New Student Award)",每份奖金金额$300至$900;
2一年一度颁发给科大最有潜力青年科学家的"中国科技大学海外校友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 (USTCAF Young Faculty Career Award)",每份奖金金额为$1000;
3一年一度颁发给来自特定中学的优秀新生的中学奖学金 (USTCAF High School Scholarship)",每份奖金金额为$300-$600;
4一年一度颁发给科大十名左右爱心奖(USTCAF Goodwill Scholarship),每奖金额$300左右,以帮助科大贫困学生。随着基金会的扩大,我们将根据需要和可能来增加新的项目。
5客座学者(Visiting Fellowships)计划,支持一至二位海外有成学者到科大从事短期工作和讲学,每位费用在$2000左右。
问:校友基金会的长期目标是什么?
答:校友基金会的宗旨是“帮助科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让每一位科大人,无论贫富贵贱,都终身享有成功和进取的机会。”
校友基金会将为提升科大声望和促进科大英才辈出而尽力。我们要帮助科大成为一所世界闻名的高等学府。我们的母校将会培养出诺贝尔奖的科学家,亿万资产的企业家,和超级强国中国的高级领导人物。我们也要帮助科大校友建立起一个全世界相连的网络。在这里,科大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会受到珍视,并有可能得到发展毕生非凡事业的宝贵机会。
问:校友基金会做过哪些事情,有什么影响和作用?
答:
校友基金会成立至今,我们专注于以下项目:
1.优秀新生奖学金项目:
校友基金会向十一位1996级科大新生颁发了优秀新生奖。1996年科大新生的平均高考成绩回升到全国前三名,基金会起了一定的作用。
在1997年,校友基金会向十二位新生颁发了优秀新生奖。这一级新生中,科大招到了一位省第一名,两位省第二名,四位省第三名,扭转了新生的各省排名连年下降的趋势。由于这是海外校友新生奖颁发的第二年,基金会在这里起到了更大的作用,并受到了母校的特别感谢。
在1998年,校友基金会向十五位新生颁发了优秀新生奖。这一级新生中,科大招到了一位省第一名,一位省第二名,四位省第四名。头等奖金额一万元在中国首屈一指。
截止到2002年底,校友基金会已经在科大发放超过120份优秀新生奖学金,有力的帮助科大捍卫其一流生源的位置。目前中国科大的本科生源仍然位居全国前三的位置, 校友基金会为校友付出的热情和贡献感到欣慰。
2.爱心奖学金项目:
2000年开始,校友基金会创立爱心奖学金,“一个都不能少”成为爱心奖学金嘹亮的口号。短短数月,爱心基金筹款超过7万。
99年4月中国科大81级校友张宏博士代表基金会和中国田径代表团一起参加了世界最富盛名的波士顿马拉松比赛,他以顽强的毅力跑完全程。张宏的壮举为爱心基金筹集了超过2万美元的捐款。
目前校友基金会爱心基金超过十万美元,在科大发放了超过200份爱心奖学金,资助了众多寒家子弟完成学业。2001年,四川考生冯越宇接受爱心奖学金特别资助顺利到科大求学,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 国内各大媒体重点报道科大校友争相资助学弟学妹的爱心。
3.青年教师奖
从2001年开始,校友基金会设立奖金高达5000美元的青年教师奖,为科大最有潜力的青年科学家事业助跑,至今已有3人获奖。2001年首位获奖者杜江峰博士 2002年因在解决量子博弈理论的囚徒困境问题的出色成果,这一激动人心的研究成果得到了《自然》的高度评价。杜江峰为此致信感谢基金会对他事业的支持。
2003年开始,根据科大人事师资处的建议,校友基金会在科大教工中展开调研,决定将青年教师奖金额调整为1000美元,同时增加获奖人数。
4.中学奖学金
2001年,蒋华/陈雪生校友夫妇设立中学奖学金,在中学母校四川威远中学/安徽蚌埠三中颁发。鼓励最优秀的中学生报考中国科大,两年来,两所中学高考成绩最好的学生都考入科大
2002年,中学奖学金在四川威远中学、安徽蚌埠三中、安徽庐江中学等四所中学发放,赢得开门红。
2003年,校友基金会已设立13个中学奖学金,遍及10个省市。
5.校友基金会还创立了多个特别基金,例如
校友基金会为科大四十周年校庆共筹集捐款$11491,用于邀请各名校校长与两院院士参加校庆典礼。
6.校友基金会除为科大募集超过37万美元的捐款之外,还致力于
建立科大全球校友网络,先后推出整合的校友网站包括GAN.ustc.e和www.ustcers.com,基金会已经初步为校友之间 沟通与交流架设桥梁。
推动校友和科大以及中国的学术和创业交流,基金会先后在2000-2001年度组织两次大型校友代表团回访科大与中国,在科大进行了几十场学术报告, 基金会还组织校友访问北京、上海和深圳,帮助校友寻找创业良机。
推出《校友风采》访谈,遍访科大海内外三十位杰出校友,包括了科大校友中的学术精英、商场领袖乃至时尚骄子、青年诗人,他们的创业经历极大的振奋了科大校友的士气,推动了科大人之间的思想交流。
问:校友基金会的会员资格,权利,福利是什么?
答:捐款超过会费并遵守基金会章程的科大校友和朋友自动成为基金会会员。会员权利平等,有投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金会为会员提供一定的服务,如基金会的JobBank。另外,在1999年每一个捐献$125以上的新会员赠送USTCAF正式T恤一件。
问:校友基金会目前的组织形式是什么样的?
答:校友基金会由会员选举出的基金会管理委员会(USTCAF Governing Board)管理。1999年管理委员会有十七位委员,汤晓鸥(859)是1999年管理委员会主席. 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都是义务位基金会工作,基金会不支付任何报酬.管理委员会欢迎任何意见和建议
问:我的捐款中,有多大部分会被用于基金会的目的上?
答:校友基金会保证您的捐款的至少85%会用在奖学金(scholarship)和资助(fellowship等)上。基金会的任何成员都不能从基金会收取报酬。基金会的活动经费,如邮递,宣传,筹集捐款活动的费用,都将被控制在最低限,并不得超过捐款的15%。
问:校友基金会会费是多少?
答:在一年内捐献$15以上者可成为基金会的会员。一次捐赠$125以上,或三年内累计捐赠$175以上者自动成为基金会的终身会员。
问:我的捐款是否可以免税?
答:可以。校友基金会已得到联邦税务501(c)(3)免税许可(IRS DLN 17053119010018)。同时,如果您的捐款在$250以下,您不需收据。
参考资料http://fund.ustc.e/1999/faq.html
❾ 捐赠完全免税的项目有哪些
我国有五种可获全额免税的捐赠情况为:
一、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以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二、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
三、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
四、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五、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
❿ 中国有多少家获得免税资格的基金会
具体数量无法统复计。
根据政策制,符合免税资格的基金会需要经税务局、财政部门、民政部门核定,每年会由民政部门以附清单的形式公告,且每年的名单有可能变化。
这个名单不是国家统一公布全国共有多少的,是各地区自行核定公布的。
因此,地区数量不确定,每年的家数又有变化,两个不确定因素导致无法统计获得免税资格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