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绿公司年会的公司年会
2015年绿公司年会于2015年4月20日--4月22日在沈阳举行。本届中国绿公司年会由中国企业家俱乐部主办,辽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沈阳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辽宁省人民政府做政府支持。这是中国绿公司年会首次走进东北地区,为国内外企业家深入了解和参与东北再振兴的区域战略创造了机会和平台。
年会以“创变者:打造商业新价值”为主题,涉及互联网、投资、城市化、大农业、中国制造、新能源、国际化、转型等企业经营重点和经济热点话题;会议形式也多种多样,包括全会演讲、领袖夜话、焦点论坛、畅想空间、商业联合国、大咖会客厅、创投连连看、行业投资圆桌会、中国绿公司联盟圆桌会和电视论坛等。
年会将邀请王健林、马云、李东生、俞敏洪、刘永好、曹国伟、周其仁等超百位国内知名的商业领袖和学界权威,在为期两天的年会中分享他们的商业实践和年度观察,预计将有近千位国内外政商学界人士参与本次年会。
国际化色彩是中国绿公司年会的特色之一。将有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9国外交使节和商务代表团参会,国际知名媒体BBC和CNBC也将分别举办以“企业全球化”和“社交媒体”为主题的电视论坛。
作为推动商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峰论坛,公益色彩一直是中国绿公司年会的特色。在老牛基金会的支持下,年会仍将委托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在内蒙古自治区种植碳汇林,抵消年会在会务和交通等产生的碳排放,从而连续第五年成为“碳中和会议”。年会举办期间,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理事还将联合世界自然基金会等机构,通过野生动物主题的服装展示,呼吁商业与环境和谐相处
B. 国龙碳汇是国家行为吗
不是,这是一个典型的传销诈骗组织。
湖南桑植县法院2014年11月6日公布了王浩宇、牟某甲、徐某甲、丁某甲、赵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刑事判决书。(2014)桑法刑初字第2号。
在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官网上已经进行了披露。具体可以网络“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查看。
C.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IUCN在中国
IUCN从1980年代起就在中国开展工作,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代表中国政府加入IUCN,中国成为国家会员。2003年成立中国联络处,2012年正式设立IUCN中国代表处 。目前IUCN已有29个中国会员单位,其中香港5个;中国会员单位数量仅占全球的2.1%。IUCN通过信息共享、国际交流、能力建设、地方示范项目等方式支持会员及合作伙伴开展工作。
中国会员单位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 中华环保联合会
3. 北京林学会
4. 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和传统知识研究会
5.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6.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7. 中国林学会
8.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9. 思汇政策研究所
10.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
11. 郊野公园之友会
12. 香港动植物公园
13.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4.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15.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6. 香格里拉可持续社区学会
17.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18. 香港特别行政区渔农自然护理署
19. 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
20. 厦门市绿十字环保志愿者中心
21. 亿利公益基金会
22.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
23. 成都观鸟会
24. 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
25. 珍古道尔(北京)环境文化交流中心
26.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27. 中国红树林保育联盟(莆田绿萌滨海湿地研究中心)
28.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29.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
D. 中国正式碳汇基金有几家
1、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于2010年7月19日在民政部注册成立,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林业局。该基金会由中石油和嘉汉林业等企业倡议建立,前身是2007年成立的“中国绿色碳基金”。
2、国龙碳汇基金是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诞生的中国第一家以应对气候变化、增加碳汇、帮助企业自愿减排为目标的全国性投资型私募基金。
E. 帮我写一篇最近发生的新闻!!(语文作业)
我国首家以应对气候变化、增加森林碳汇、帮助企业志愿减排为主题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8月31日在京成立。
时间: 8月31日
地点: 北京
事件:我国首家以应对气候变化、增加森林碳汇、帮助企业志愿减排为主题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成立。
主体: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原因: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增加森林碳汇、帮助企业志愿减排
行了吧
F. 大家怎么看待上坤集团连续两年支持西北地区造林防沙
这说明上坤集团是非常支持对西北防护林防范造林的巨大贡献,向他们致谢。
G.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推进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减少毁林和其他相关的增汇减排活动,普及有关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和能力,支持和完善中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来源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林业局。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是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植树造林、森林经营、荒漠化治理、能源林基地建设、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活动;
(二)支持营造各种以积累碳汇为目的的纪念林、森林管理、认种认养绿地等活动;
(三)支持加强森林和林地保护,减少不合理利用土地造成的碳排放;
(四)支持各种以公益和增汇减排为目的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培训;
(五)支持碳汇计量、监测以及相关标准制定;
(六)宣传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功能和作用,提高公众保护生态环境和保护气候意识;
(七)支持有关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公益事业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八)开展适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13-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拥有较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志愿为中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作贡献;
(二)工作勤奋认真、愿意为本基金会的发展努力奋斗;
(三)有较高的社会威望、为人正直、身体健康。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参加本基金会理事会会议,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对本基金会基金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三)对本基金会的工作行使建议权和批评权;
(四)遵守本基金会章程,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积极为本基金会募集资金,开拓相关业务工作;
(六)积极参加本基金会组织的有关重要活动。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以上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2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第一届理事长不受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条 担任本基金会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提议名誉职务人选,由理事会决定;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基金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组织拟订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组织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九)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组织公益募捐所得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基金增值和投资收益;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业务活动成本;
(二)管理费用;
(三)筹资费用;
(四)资产保值、增值;
(五)理事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活动是指:
(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须经审批的或全国性的募捐活动;
(二)预计募捐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募捐活动;
(三)在境外的募捐活动。
重大投资活动是指:
(一)年度投资计划;
(二)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投资。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九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包括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一)根据本基金会宗旨规定的业务范围,捐赠给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或转赠给地方碳汇造林公益项目;
(二)经业务主管单位支付给符合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的公益活动。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0年7月9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H. 从“春秋大梦”到“春秋大业”,王正华是怎么做到的
早晨8点,带领公司高管们打完一个小时的太极拳后,王正华准时出现在办公室里。几乎每天,他都是这样开始一天的工作。“低成本航空第一人”、“廉价民航飞行冒险家”,听到这些称谓他总是呵呵一笑。当年为解决回沪知青的就业问题,在机关端着“铁饭碗”的王正华毅然放弃体制内的稳定工作,下海筹建春秋旅游公司。30多年后,当时的“春秋大梦”已经实现并发展成了“春秋大业”。
带着高压锅出行的董事长“我40岁弃政从商做旅行社,50岁做包机,60岁做航空公司,70岁带领春秋航空上市。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王正华对30年岁月的奋斗如是总结。自2015年1月21日成功挂牌上市以来,随着春秋航空股价的节节攀升,他的身价与日俱增。而在业内,他的“抠门”也是出了名的。
走进春秋航空的办公楼,这幢由旧宾馆改造的大楼一看就已经有点年头了,董事长办公室面积也不过10余平方米,完全没有“高大上”的气派。
“春秋能有今天,一半是赚出来的,一半是省出来的。”王正华笑盈盈地强调着他的这句“名言”。
“我的母亲给了我最朴素的教育,节俭的品质也一直非常深刻地影响着我。同样,节省成本,对低成本航空提高竞争力也显得尤其重要。”王正华说。
王正华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极具“春秋特色”,平时出差总是坐自己公司的飞机,不备专车,住的酒店也往往只是三星级。每次带队出差考察,王正华都会备好泡面、榨菜、辣酱,甚至还有大米和高压锅。
“跟我出差的工程师们总是很高兴,因为他们觉得就像自带干粮春游野炊一样。我们业内有两个比较大的国际会议,分别是新加坡的亚太区低成本航空年会和伦敦的世界低成本航空年会,每年我们去参会,住的都是经济型旅馆,其中,在伦敦住的是‘印度旅馆’,在新加坡住的是‘马来西亚旅馆’。”王正华笑称,如此一来,不仅有效节省了差旅支出,还能顺便一次体会到四个国家的风情。
出差在外,一行人的早饭都是由“春秋人”自己来做,其中最受欢迎的“早餐神器”要数王正华自带的高压锅了。“大米粥、花生粥、皮蛋粥,花样日日翻新,方便快捷又符合中国人的口味,我们每天会安排队伍里不同的同事做早饭,原料自带,你算算,这样能省掉多少差旅费?”
为了秉承“省钱”哲学,春秋航空在成本节约方面可谓创新良多,除了统一舱位和取消机上免费食品,王正华还打破了多年来由中航信垄断的航空销售系统,建立了自己的售票系统和离港系统,与国内航空公司普遍在用的中航信系统完全脱离,每年可以节省上亿元的费用。而且,春秋航空通过网络销售电子客票,省去开票送票的人工费,也使公司的销售成本进一步降低。
把低成本进行到底的同时,王正华亦深知“把钱花在刀刃上”的道理。在飞行安全、系统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王正华花起钱来一点都不“手软”,一分钱也不省。每年的低成本航空年会,其他的参会公司一般只派一两名高管出席,而春秋每次参会都是浩浩荡荡20多人。王正华说,他以后还要把更多的员工带出去,增长见识、接受专业熏陶。
“公益基因”传承至今
“看,这是我们的樟子松,成活率高达99%。还有这些云杉、白桦、山杏、榆树等乔灌,一共栽植了21.4万余株。”王正华指着手中的一张张照片向我们介绍,露出他一贯的自信。
这是春秋航空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开展的首个生态修复项目区。同时,在王正华的倡导下,春秋的24位老股东每年捐出股份收入的10%,专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并向国家林业局所属的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捐资1500万元,设立“为地球母亲专项基金”,用于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公益事业。
“生态环境脆弱,一年的破坏,需要花十年的力气来弥补,春秋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我们专门派了总办副主任看管着康保县这块地,专门养了两支专业队伍来养护。”王正华说。对于康保县的公益林,王正华把它当成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呵护。“上一次去康保检查工作,平时我的日程都安排得很满,但那次我有点‘任性’地在林子里散步1个多小时,一路上树荫正好挡住正午的阳光,我还亲眼看到了突然蹦出的一只野兔,这在以前是根本不可能的,荒地变成了树林,路边郁郁葱葱,我还看到了喜鹊,特别高兴。”王正华笑着补充了一句,“真是比看到公司股票涨停板还要高兴。”
说起张家口市最近申奥成功,大家笑称,这样一来,春秋航空在康保的林子就更加值钱了。王正华摇了摇头:“我们的地都是向农民租的,30年后会连树一起还给农民。春秋不是为了赚钱,是真心为生态添绿,帮农民致富。”
的确,当年春秋的诞生与“解决回沪知青就业问题”息息相关,创始之初就带有公益性质,“回馈社会”作为春秋的“公益基因”被传承至今。多年来,感恩时代、奉献社会的责任感让春秋更加“接地气”。
除了公益植树,春秋人在王正华的带领下,设立春秋“让爱飞翔”专项基金、援助唇腭裂儿童、开展“温暖帕米尔”慈善项目、对口支援盲童学校、资助亚洲动物基金会、组织公益太极拳学习班,这一切都践行了“奋斗、远虑、节俭、感恩”的企业宗旨。
“财富对我个人来说,后面多一个零还是少一个零也就这样。我是个普通百姓,凭良心做人。如何更好地支配财富?答案是回馈社会。”王正华说。让大众圆“飞天梦”
“从嫦娥奔月的神话,到自行研制的最新载人航天器,我觉得中国人对‘上天’这件事情有着比其他民族更为强烈的期望。尽管我国每年航空旅客的数量庞大,其实坐来坐去都是那批人。有统计数据显示,80%的中国人是没有坐过飞机的。这才是需要我们去圆的‘中国梦’。”王正华说。
在王正华看来,“都说要紧跟市场、紧跟潮流,潮流是什么?你所服务对象的需求就是你的潮流。”航空服务不应该只针对少数阶层,而要服务大众。
在对市场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王正华探索出“两单”、“两高”和“两低”的经营模式:“两单”,即单一机型与单一舱位;“两高”,即高客座率与高飞机日利用率;“两低”,则是低销售费用与低管理费用。“这个经营模式的目标便是,在确保飞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成本,让更多的中国人坐上飞机。”王正华说。
春秋航空推出的“一元机票”曾引起轰动,机票在几小时内被一抢而光。王正华坦言,那其实是顶着压力的,并且受到了一些质疑。“但我觉得这个路子是正确的。当时,我们了解到,一些第一次坐飞机的乘客,买到了一元机票,他们还把机票小心翼翼地裱好珍藏起来,这让我觉得离梦想又近了一点。”
近年来,春秋走向世界的步子越迈越大,王正华说,这也是公司董事会的一致期望,一方面是业务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自己的员工们进一步接轨世界。日韩航线热卖大大鼓舞了春秋的士气,也证明了春秋的活力,如今,随着“一带一路”的开发,王正华又把眼光进一步放远,瞄准西部和中亚市场。据透露,近期他将赴中亚城市阿拉木图商讨航线问题。
“纵观国际航空业发展,未来,四小时以内航程将是廉价航空的天下。”王正华断言,“在中国,廉航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我们有着极其广阔的市场。”
(2015年1月,王正华入选本报“2014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人物TOP10”。)
I. 吃的是什么
应该是自嗨锅,看过真朋友这个电视剧有没有,就是刘颖近期演的。现在超市里都有卖,牌子不一样但都累次,就是一个大盒套小盒,大盒里加冷水里面有个石灰包遇水发热,小盒里是吃的加上热水再放在大盒里加热。待会就可以吃了,但我个人感觉还是用自家的火做出来还好吃,火候就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