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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扶民基金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28 14:00:54

㈠ 中国扶贫基金会简介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名称: 中国扶贫基金会
住所: 北京回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36号南楼四答、五层
类型: 公募 非公募
公募基金会募捐地域: 全国 地方(具体地域)
宗旨:
扶持贫困社区和人口改善生产、生活和健康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实
现脱贫致富和持续发展。
业务范围:
接受资金、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开展各种扶贫济困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募
集扶贫资金和物资;资助中国贫困社区进行必要的教育、卫生、环境和文化建设;
扶持贫困家庭和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其素质和能力提高;促进中国贫困
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及海外的联系、交流与培训;为关心支持中国扶贫事业的组
织、企业和个人的扶贫济困公益活动提供咨询、代管和服务;按有关规定设立帐
户,独立核算,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进行管理。
原始基金数额:(大写数字) 壹仟万元整 (币种)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段应碧

㈡ 民间个人成立公益帮扶基金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当然需要,只有办理登记手续才合法,权益才能受到保障.

社团登记管理条例
(1989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七条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成立登记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动资金;

(六)业务主管单位。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 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备案事项,除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事项外,还应当包括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出具的批准文件。

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

第四章 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二十一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以下统称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二十二条 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第二十四条 社会团体撤销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办理注销手续。社会团体注销的,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第二十五条 社会团体处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社会团体成立、注销或者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

(二)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不得向社会团体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社会团体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社会团体的资产。

社会团体的经费,以及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社会团体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社会团体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社会团体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对其应当简化年度检查的内容。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二条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六条 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第三十七条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

对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查不得收取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申请重新登记。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㈢ 中国扶民景仙基金会是什么组织

中国扶民景仙基金会是诈骗组织。

第二批61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虚假项目和组织名称如下:

1、皇家军收官项目

2、100+1项目

3、中国方圆慈善基金会

4、爱心道明基金会

5、马铃薯集团

6、明焕慈善基金会

7、五祥慈善基金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精准扶贫小组

9、中华爱心基金会

10、3030项目

11、林业基金会

12、卿梅协龙之梦慈善事业

13、解冻境外民族资产

14、中华民族历史遗产解冻

15、普贤创业协会

16、民政一卡通

17、陈立夫双扶贫

18、江小龙老人精准扶贫

19、范绍赠老人精准扶贫

20、国际梅协总裁会

21、国家养老中心

22、太阳行扶贫平台

23、爱心助老赞助中心

24、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扶贫体系

25、龙绥国际

26、中华青山扶贫基金会

2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项扶贫民生福利基金

28、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精准扶贫

29、中国梦新时代慈善基金会

30、中华圆梦新时代慈善基金会

31、中国人民解放军93821预备役部队

32、国际红十字会扶贫项目

33、华夏协同感恩善缘项目

34、世界华人国际135基金会

35、中国扶民景仙基金会

36、51劳动站

37、V9菜篮子工程

38、国际三联公司

39、华夏协同发展总基金会

40、中华人际网

41、第三十八军项目

42、金砖数字货币项目

43、中国爱国者纵队

44、民族大业西北片区

45、中国养老双创

46、民联基金会项目

47、金种子项目

48、爱我中华扶贫项目

49、爱我中华住房安置项目

50、智光集团民政部一卡通项目

51、中国剑鹰基金会

52、中国心基金会

53、九九归一世界大同基金会

54、民联慈善基金会

55、孙中山慈善基金会

56、国务院物联网项目

57、中华民族资产最高管理委员会

58、习永国爱心创业协会

59、LCF平安116大数据系统

60、佛心一尊董事长慈善基金会

61、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民族资产办公室

(3)诚信扶民基金会是什么扩展阅读:

据了解,这些虚假项目和组织的共同特点是不法分子伪造国家部委印章、证件、公文,冒充中央领导,编造“民族大业”“菜篮子工程”“国防预备役部队”“精准扶贫”“养老帮扶”“慈善富民”等虚假项目,物色代理人通过微信群等现代通信、金融工具发展人员。

声称缴纳数十元、上百元会费、报名费等费用就能获利数十万、数百万元,甚至谎称可以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授予“司令”、“军长”、“师长”等职务,还可终身领取工资等,从而实施诈骗。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我国没有任何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和组织,不要受骗上当;按照法律规定,转发、鼓动、宣传民族资产解冻类相关信息,或者组建相关微信群、招募会员、收取费用、进京聚集的,均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㈣ 扶贫基金会

基金抄管理费,指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所收取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可按固定费率或固定费率加提业绩表现费的方式收取管理费。业绩表现费指固定管理费之外的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与基金业绩挂钩的费用。按固定费率收取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计算,定期提取。

l 每日计提的管理费=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不过扶贫基金就不知道有没管理费了

㈤ 中国扶贫基金会是个什么组织

现在我妈也介入这基金会,我是不相信

㈥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介绍

中国扶贫基金会(英文名:China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缩写:CFPA)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是在民政部注版册、由国权务院扶贫办主管的全国性扶贫公益组织。 26年来,中国扶贫基金会经历了由“粗放”到“专业”,由“泛扶贫”、“多项目”到“瞄准受援人”、“聚焦品牌项目”的管理变革,良好的内部治理、项目管理和社会绩效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2007年、2013年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基金会等级评审中,均被评为最高等级5A级基金会。针对贫困的主要成因,中国扶贫基金会致力于改善卫生健康条件、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农村社区发展、开展灾害人道救援四大业务领域,建立了完整、系统、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截至2014年底,累计筹措扶贫资金和物资130.89亿元,受益贫困人口和灾区民众2078.33万人次,已经成为中国扶贫公益领域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公益组织。

㈦ 中国扶贫基金会可以相信吗

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于抄1989年3月,是以扶贫济困为宗旨的公益机构

基金会简介:

中国扶贫基金会坚持扶贫公益理念,贯彻对捐赠人和受援人高度负责的原则,奉行公开透明的方针,提倡艰苦奋斗的志愿精神,以严密的内部管理和优异的业绩,获得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迅速发展,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同,现在已经成长为我国扶贫公益领域最大的公益组织。2007年,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基金会等级评审中,中国扶贫基金会会被评为最高等级5A级基金会。截至2012 年底,累计筹措并投入扶贫资金和物资57.45 亿元,受益贫困人口和灾民1496.17万人。

基金会管理:

1、内部管理

宗旨和目标确立——功能和机构设置——岗位描述和权责划分——工作流程有序化——工作记录和档案建设——监测评价与激励机制——全面合约管理。

2、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与策划——工作流程与培训教材制订——瞄准受援人的机制建立——达成目标的管理机制形成——全过程记录与管理——监测与矫正——评价与研究。

㈧ 中国扶贫基金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他的成员都是义工吗还是要有工资的

他的成员不是义工,分为志愿者和工作人员两种,其中志愿者包含签约志愿者专和活动志愿者,一般属活动志愿者都是大学生,有40元每天的补助,而签约志愿者则是有工资的,但是非常非常的低,好像不到2000.而且没有保险,什么都没有,就是完全的奉献,但是正式员工相对好很多,给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要是从签约志愿者变成正式工作人员叫做转正,一般是必须满一年的志愿期,还要有其他的考核才可以转正,转正还是比较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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