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民间借贷和委托理财怎样区分
委托理财与民间借贷区别:
一、是否具有固定收益;
二、是否保本;
三、风险的来源。
⑵ 民间借贷和委托理财 怎样区分
委托理财与民间借贷区别
一、是否具有固定收益
二、是否保本
三、风险的来源
⑶ 民间借贷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通常是指借入钱,即自己没有钱而向别人“借钱”,且承诺日后还本付息;而投资是“出钱”,即自己有资金向某行业或业务项目投入资金,并通过投入资金的行业或业务项目的收益而获利。
⑷ 民间借贷和p2p网贷投资理财有哪些不同
1、网贷可以赚钱,但金融投资从始至今都存在着风险;2、国家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利率,所以有正规非高利贷,也有高利贷存在。
至于第三个问题,P2P网贷理财本质是民间借贷,只不过是在传统的民间借贷基础上,运用互联网的模式组建而成的一个新金融领域。只要投资人了解民间借贷,了解P2P网贷与民间借贷的关系,才能真正的懂得P2P理财(理财投资就要选安全的平台)的风险和收益、法律与监管,才能懂得和承担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而进行投资。
P2P理财+互联网之后的特点
从金融层面上而言,P2P理财是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完全是民间借贷。
从互联网层面而言,P2P又是一个偏交易性质居多的网站平台,结合互联网透明、无区域、信息传播快、影响力大的特点。
可以确切的说,P2P网贷是互联网化,升级版的民间借贷。同时也可以肯定的说,相比其母体,P2P网贷的规则比民间借贷更为可信和可靠。
P2P网贷与传统民间借贷相比强哪里?
1、传统民间借贷的管理者大多数非金融专业出身,而P2P网贷都是金融人士。
翻阅网络信息,大多数出事的民间借贷的老板及管理层,基本是各行各业有线人士见有红利,临时参一脚,毫无金融背景。对金融风险和法律缺乏基本认知。促使大多数投资人被坑骗。
而P2P网贷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是金融专业出身的金融人士,对金融风险和法律存在着一定的了解,在公司和平台经营上,更具有可信的能力。
2、民间借贷缺乏资金监管,而P2P网贷平台存在资金监管
民间借贷交易只在线下面谈后签订合同的方式,完全是个人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易规则、完全不需要资金监管。根据这一点,基本上传统民间借贷公司都存在着资金池问题。
P2P网贷的模式通过线上资金托管保证账号资金完全脱离平台,且因互联网透明特性、公司的运营可透明化程度较民间借贷要高。
3、民间借贷仅限于当地,不如P2P网贷业务面积广
传统民间借贷的业务只能在当地开展借款、理财业务。受制于传播方式,无法开拓其它地区的业务。而P2P网贷则不同,可根据互联网特性,只要将网站或者APP推向市场,即可接纳全国的客户群体。
民间借贷因受地区限制,资金来源面小,一旦发生资金链的问题,就很难维持,只能跑路和面对倒闭;而P2P网贷,面向的客户群体是全国范围,资金来源面广,一旦出现资金链问题,也可以通过运营手段,快速吸纳市场上金融资金。综合上述,P2P网贷公司比传统民间借贷的公司的生存能力强。
总体而言,P2P网贷是将传统民间借贷规范化、透明化的大好时机,随着国家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政策后,所有金融借贷领域随着国家金融机构的介入、监管和扶持的条件下。以往金融从业人员素质低下、金融市场无法监管、无法规模化、暴力催收、跑路、坑骗投资人等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会得以彻底根治。
⑸ 关于民间借贷的投资理财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好详细点!
担保融资 理财法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利率的相关规定
最 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通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
二、司法部关于民间借贷规定
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担保法》关于担保的相关规定
《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一、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突出特点是向不特定多数人吸收资金。
二、恒胜担保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担保理财业务,与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是恒胜担保既不吸收也不占有借贷双方的资金,恒胜担保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同时为符合担保条件的借方提供担保服务。恒胜担保的民间借贷双方实行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自觉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并从法律层面保护出借人收回借贷资金和利息的权利。
《合同法》第211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⑹ 民间借贷与网上投资理财合法吗可靠吗有何不同
利率不超过基础利率的4倍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靠谱不靠谱不能一概而论,现在的内平台太多了网上投资容理财也分很多种的:有你说的民间借贷网络化,也有正规金融产品销售网络化具体要看你投资的资金到底去哪里了,如果考虑网上投资的话推荐你到唐小僧上面看一看。
⑺ 我在民间借贷公司投资理财,现在本金拿不来了怎么办。我这边有2000人都是这样的
我在民间借贷公司投资理财,现在本金拿不来了怎么办。我这边有2000人都是这样的?
政府可以出面来解决的。不法存款。
⑻ 民间借贷和委托理财 道理一样吗
当然不一样,民间借贷的没有保障,但有风险,我借了钱出去几呼要不回!!
委托理财一般有正规渠道有保证,但有风险
⑼ 委托理财个人合伙与民间借贷如何区分
2012年9月,邓某因做药材生意缺乏资金,要求其姑姑投资合伙经营。经协商约定:其姑姑一年投资十万元,邓某给其二万元作为分红;其姑姑只投资而不参与经营,也不参与利润平均分配。后其姑姑分三次共支付给邓某共十万元。约定的时间到期后,邓某仅归还其姑姑投资款十万元,但投资分红二万元尚未支付。其姑姑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2万元投资分红。邓某辩称,投资亏损,无红利可分。
【分歧】
第一种观点:邓某不需归还2万元分红。邓某与其姑姑是进行合伙投资,依照《民法通则》中关于公民之间合伙的相关规定,因投资亏损不应支付分红。
第二种观点:不管投资经营情况如何,邓某都必须归还2万元分红。虽然邓某与其姑姑约定为合伙,但实质上是借贷关系,2万元实际上是借款利息,其理应归还。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不管投资经营情况如何,邓某都必须归还2万元分红。理由如下:
区分本案系合伙协议纠纷还是民借贷纠纷最关健之处是双方签订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以及协议签订之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同。
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应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本案中,邓某因做药材生意缺乏资金,要求其姑姑投资合伙经营。双方协商约定,其姑姑只投资且按固定利润分红,而不参与经营,也不参与利润平均分配。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个人合伙的基本特征,违反《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故认定该合同是名为合伙投资实为借贷的约定,投资分红实为借款利息。邓某与其姑姑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借款到期后,邓某未支付投资分红的行为违反约定,且约定的投资分红未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限制。故邓某理应归还到期的2万元分红。
⑽ 民间借贷与投资的区别
笔者曾遇到到过这样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甲与乙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二人达成口头协议,甲向乙的公司出资20万,乙保证到期返还股本并每年向甲分配红利。收到上述款项后,乙的公司向甲出具收条一张,载明收到的钱为投资款。后由于公司经营困难,乙的公司无法兑现承诺,甲要求乙返还20万,乙称该笔款项为甲对公司的投资,拒绝返还。
上述案例是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类借贷纠纷,通常发生在关系较好的朋友、同学之间,各方在借贷初期并未对资金关系做出明确的约定。公司发展较好时,借款方会主张该资金为借款,仅愿意归还本金;公司困难时,借款方会主张该资金为投资,拒绝归还本金。从法律上来说如果是借款关系,那么借出钱的一方到期后有权收回本金和利息(如果有约定);如果是投资关系,那么意味着利润风险共但,投资人无权随意要求撤回投资。
这种类型的案子在实践中一般根据以下几个原则来区分资金关系是借贷还是投资:
是否存在保底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在这种情况下,此种资金关系为借贷。
看公司章程以及是否履行了工商登记手续。若公司章程载明出资人为股东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则该资金关系为出资。
看公司日常运营及利润分配。若公司日常运营中,投资人
行使股东权利,参与股东会或分取公司利润,资金关系则为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