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是指当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出现合同规定的损失后,理赔人员把各种单证和责任审核后,把保险金赔付给客户的一个过程,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补偿的表现形式就是理赔。近年来,国内的保险公司为了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倾向。目前在保险理赔方面,保险公司并没有达到让人满意的理想状态,一方面,很多客户出险后得不到赔偿,纷纷抱怨“理赔越来越难”,导致理赔风险逐年加大;另一方面,理赔工作还不够完善,存在不少漏洞,导致保险资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尽快提高理赔服务水平、提高信誉、打造核心竞争力是当前各公司理性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我国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
(一)理赔准备难
理赔准备,就是客户在出险后通知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在理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单证准备、理赔资料准备、理赔证据准备、损失核算准备等。我国的保险理赔在理赔准备阶段就充满了各种困难因素。首先,由于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比较关心客户是否缴清了该交的费用,而且保险公司是以大数法则为营业规则的,所以保险公司不一定会对每个保险客户的单证、资料准备齐全,一旦出险后,很难准备好所要的单证和资料。其次,为了准确核算损失,公司还要派出人员到出险现场进行查勘,审核责任,然后取证,为下一步的损失核算工作做好准备。第三,虽然上明确要求,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可实际上,有些被保险人根本没有在出险后第一时间通知保险人的意识。加之有的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不高和事故当事人的不良动机,使得保险责任很难认定,损失不好核算。第四,为了精确的认定保险责任,核定损失,防止骗保骗赔现象的发生,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制定严谨的理赔程序,依据交通、气象、公检法等国家权威部门或关联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作为理赔处理的重要证据。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各种部门有为保险公司出示证明的义务,加上证明人员的办事效率不高,使得取得证明文件的手续过于繁琐,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带来了较多的麻烦。
(二)理赔速度慢
评价理赔效率的高低,速度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因为客户出险后,最关心的就是能不能及时赔付以降低损失。通过分析得出,对理赔的各个环节,用“理赔速度”这个概念可以比较全面的反应出一个公司的理赔服务水平。一个案件从保险事故发生到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包含出险、报案、查勘、立案、核赔、结案、赔款支付等多个环节和时间点,而且规定:各出险案件从出险到报案不能超过24小时。所以“理赔速度”是指从出险到赔款支付这个完整的时间段。而我国的“理赔速度”不是很理想,很多保险客户的案件从出险到得到赔款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这严重的违反了保险法的结案后10天赔付的规定,理赔速度不尽如人意。
(三)准确赔付难
现行保险公司的理赔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这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面的结果。有些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减少支出而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故意进行少赔、限赔、或拖赔;而一些保险公司则为了占领市场份额,塑造自己“良好”的社会形象,挽留更多的客户,对客户的请求一概赔付,以致滥赔;投保人方面,道德风险泛滥。有时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自己制造出险情况,骗取保险金;或者自己制造条件,把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谎称是保险责任,以此欺骗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由于处于被动,再加上人力资源不足等问题,面对各方面的保险欺诈,他们都无能为力,导致骗赔泛滥,无法准确赔付。
二、保险理赔难的原因分析
(一)保险法律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每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都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去规范和保护。由于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制定新的约束保险理赔的法律法规,保险公司的理赔基本上还是沿用以前的规定,使得在理赔方面的漏洞越来越多,出现了许多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赔付率急速上升。另外,保险公司法制观念比较薄弱,担心会影响自身的形象,很多情况下不敢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理赔的矛盾问题,往往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出问题时都私了,从而埋下了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祸根,大大的增加了理赔风险。
(二)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
原则是保险的第一原则,只有诚信,才能让社会和人民群众接受,人民群众才能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险业的发展。然而,我国保险业诚信环境不是十分理想。首先,保险公司信用度低。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投保非常容易,有些素质较低的业务员为了业绩,不惜欺骗隐瞒客户,损害保险业的形象;第二,理赔程序烦琐。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繁琐,环节众多,而且存在惜赔、拒赔现象;第三,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已经确定赔款责任之后10天之内必须把赔款金额付给客户。而大多保险公司都没有严格履行赔款时限的义务,许多赔款的时限都超出了保险法的规定。其次,投保人也存在诚信问题,其中犹为严重的就是欺诈。投保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一切条件,制造出险来欺骗保险公司。保险欺诈行为不仅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而且已经成为保险人最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
(三)缺乏高素质的保险人才
保险理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保险标的涉及面广,而且标的风险的组成因素也十分复杂,所以调查难度很大,这就要求保险理赔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辨别真伪能力。而现有部分理赔人员不具备这种知识和能力,使得在理赔过程中无能为力,办事效率很低。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另外,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和责任免除的情况。但是,部分业务员在展业时,没有履行详细的解释说明义务,有的更误导投保人投保,只说明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得到多少赔偿,而对一些限制性条款及责任免除条款则讲解很少,甚至不提。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实际赔付往往达不到投保人的预期,产生矛盾,导致理赔难。
⑵ 保险公司理赔总结
保险公司理赔年终总结以及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们紧跟市公司战略部署、把握主动、明确目标、扎实措施、合力攻坚、强势奋进的一年。在这一年里,理赔部全体员工紧紧围绕“立足改革、加快发展、真诚服务、提高效益”这一中心,与时俱进,勤奋工作,务实求效,文明服务,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公司和公司总经理室交付的各项工作。截至2008年12月底,我部共处理各类赔案***件,支付赔款近***万元,有利地保障了全市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⑴ 围绕目标,落实计划,狠抓本职工作
一 、工作总结
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专线岗共受理各类报案**件,较上年同期增长**%;其中:机动车辆险**件(交强险**件,商业险**件)、意外险**件、企财险**件、公众责任险**件、雇主责任险**件、货运险**件、家财险**件、校园方责任险**件、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件、医疗责任保险**件、承运人责任险**件、建工险**件,其中,委托外地**件、代勘**件、投诉**件 、电话回访**件,客户满意度达**。第一现场调派率**%。查勘定损岗共处理案件**件,较上年同期增长**%;其中:机动车辆险**件,较上年同期增长**%,人险**件,企财险**件,货运险**件,责任险**件,家财险**件。理算岗共理算各类赔案**件,较上年同期增长**%,注销**件、拒赔**件;其中机动车辆现场赔案**件、金额**万元,件数占总赔案件数的**%;预付赔案**件**万元;诉讼赔案**件,起诉金额**万元,整体结案率为**%。针对伤人案件,我部特聘请了专业医师对机动车伤人赔案和各类人险、责任险赔案中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截止2008年12月25日,已审核各类赔案**件、金额为**万元,剔除金额占医疗费用赔款金额的**%。
⑵ 以新的考核办法指导工作,规范经营,提升管理水平,突出业务重点
2008年,我们加大了对各环节工作的改革力度,通过改革本部门内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核算管理办法,即将本部门内所有员工的收入分拆成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个部分,施行绩效工资与个人实际工作质量相挂钩的考核办法,依据工作质量对绩效工资进行核定、发放,进而实现工资由统一的岗位工资向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取筹的科学转化,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切实加大了对现场赔付案件的推行力度,加快了案件在各环节的流转速度,提高了保险理赔服务的质量,进而使中华保险品牌特色服务进一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优质、快捷的理赔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
⑶ 以“比、学、赶、帮、超”为口号,提升岗位人员业务技能水平,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理赔队伍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不断加大对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培训的投入力度,2008年1-9月份,我部门共组织各类培训、岗位技能考核及业务知识交流活动10余场次,并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讲授保险公估知识、理赔业务技巧;调派员工参加社会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类培训;在二零二厂华源汽车行针对特定事故车组织查勘定损人员进行查勘技能大赛;赴兄弟中支公司参观学习、进行业务交流;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提高了部门内广大员工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⑷ 加大硬件投入力度,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理赔服务
2008年1月,ebao车险理赔系统正式上线使用,为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理赔部及时的为每组查勘人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并以组为单位增配了数码照相机,从而使每一个查勘组都能够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两部数码照相机,与此同时,理赔部还在每一辆查勘车上加装了GPS定位系统,进而使专线人员可以更直观的掌握包头市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状况以及部门查勘车辆所处位置与使用情况,使现场调派更加合理,避免了“误派”、“错派”,提高了调派的质量,进而保证了较高的第一现场查勘率。强大的硬件投入,先进的车险理赔系统,为中华保险特色理赔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⑸ 加大对保险骗赔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 “不惜赔、不滥赔”
2008年,加大“打假、防骗、反保险欺诈”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查处保险骗赔案件**件,为公司避免经济损失**万余元,切实做到了不惜赔、不滥赔,有效地维护了我公司的权益,同时对居心不良者也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⑹ 发送温馨短信,为客户提供人文关怀
每遇雨、雪天气,机动车辆肇事率增高,我部利用专线信息平台向客户手机发送温馨短信,提醒客户雨、雪天气小心驾驶、稳驾慢行,此举不但能有效地降低出险率,也能充分体现出中华保险的无时无刻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
二、2009年工作计划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们的品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优质、快捷的理赔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但是,在工作中,我们仍然发现了不少的问题与不足,如保险赔付率仍然偏高,处理保险拒赔案件欠缺方式、方法等等,因此,全面提高理赔质量和理赔管理水平,仍是我们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在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车险查勘、定损、报价、核赔、医疗审核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激励,不断提高保险理赔质量与效率。因此,我们要切实做到:
⑴ 专线接报案时间控制在每案3分钟以内,回访率力争达到95%;查勘定损岗现场到位率力争达到100%,超时限交案率力争控制在10%以内;报价岗自报车型控制1天以内,分公司报车型与分公司协调尽量控制在2天以内;理算岗件数结案率和金额结案率力争达到85%。
2009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现场赔付案件考核力度,扩大影响,造出声势,在包头市场树立中华保险理赔服务特色。
⑵ 控制好车损险定损质量,确保车险赔付率明显下降。因此我们要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挤压车损险赔案中的水分,切实有效地实施定损复查和核损,加强对查勘、定损工作的监督和把关。
⑶ 加强理赔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纪律,全面细心接报案,及时出现场,准确报价,热情服务,合理理算赔付。进一步完善案件快速理赔办法,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下,保证案件处理的简化、便捷、快速,突出中华保险特色。建立健全维修、救援、配件为主的服务网络,本着互利互惠、控制风险的原则,考核签定合作协议的汽车修理合作单位。加强查勘定损队伍建设,提前一步储备人员,不让查勘定损拖业务发展的后腿。
随着业务规模不断作大,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全体理赔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加强理赔人员的监督考核力度,提高理赔人员的工作效率规范理赔人员的言行,杜绝吃、拿、卡、要等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要求查勘人员要作到车辆洁净、衣着整洁、言语文明、不卑不亢、耐心细致、服务高效,以崭新的面貌应对客户,教育每一个理赔人员在做理赔服务的同时,要做中华保险的宣传员。
⑷ 2009年,我们在保证第一现场到位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第一现场报案率,加大无现场自述案核查案发现场的力度,以减少假骗赔案的发生。我部出台拒赔案件奖励办法,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降低赔付率,增大利润空间,重点加强非车险和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工作,抽调专业组进行非车险查勘和疑难案件的调查。
⑸ 加强报价管理,做好价格本地化工作,挤压汽车配件和修理价格中的水分,切实做到同一车型,统一报价金额。
⑹ 加强伤人案件赔偿的审核。
⑺ 积极防范保险欺诈,做好疑难赔案调查处理工作。
⑻ 规范未决赔案管理,严格执行总分公司未决赔案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未决赔案的处理原则和操作流程,提高未决赔案的估损准确性,尽量杜绝未决赔案零估损情况的发生。
⑼ 加强内部信息反馈。理赔环节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承保部反馈,以促进公司承保风险控制,监督承保制度的执行,从源头上遏制赔付率的上升势头,协调好业务发展和理赔管控的关系。
⑽ 加强对保险理赔工作的管控与监督。我们公司各部门及下设各支公司收集在我部门从事保险理赔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帮助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进而对保险理赔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全面提高保险理赔服务、管理质量与效率。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部门将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宗旨,以维护公司利益为目标,着力提高保险理赔质量与效率,提升公司的社会美誉度,树立公司品牌,展示我们公司的服务优势,力争通过服务促进效益,为把我公司建成为一流现代保险企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⑶ 保险理赔方面的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版少的收入,包括权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⑷ 有关保险理赔问题
1、你没有对2家保险公司全额理赔的权利。医疗保险适用“补偿原则”,也就专是说,2家保险公属司赔偿的总额不能超过你实际发生的可保险医疗费用。
一般的操作方法是:先向一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保险额度不够,剩余的部分再向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2、至于发票原件问题,你可以把发票分成2部分,2部分都分别在2个保险公司的基本保额内,然后分别向2家保险公司理赔。这样的话,2家保险公司都有原件了。
3、如果一张发票的金额太大,超过了2个保险公司的基本保额(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你可以在一家保险公司先申请理赔,理赔时和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可以让保险公司看一下原件,然后把发票复印件留给保险公司。对另外一家保险公司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总之,一般来说,第2种方法基本上可以应付你这种情况,关键是怎么根据2家保险公司的基本保额合理分配手中的发票。
⑸ 保险赔付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1、交强险有12万的人身损失限额,还有2000元是财产。
2、下面有附相关费用说明。
3、通过你的描述看,本次人身损失有:
①医疗费:以实际票据为准,如果是正常理赔,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标准赔付,一般能够赔到8成左右。前提条件,相关医疗费是治疗与本次事故有关的费用,如果治疗自身疾病,则不管你,还是保险公司均可以不用承担。
②误工费:只能计算伤者本人的误工费。伤者家属的误工费不能计算。如果伤者住院,则伤者家属的误工费以“护理费”的形式进行补偿。赔付标准与误工费差不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③营养费:非重大外伤,如骨折、长期卧床者、老人等,住院时间不长者,一般均不计算营养费。(如果确实要计算,可能参照伙食费的标准计算。)
④精神损害抚慰金:【11万以下,全部对方或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只有达到伤残,才能计算。其它情况不能计算。
4、注意分项的规定,限额内先保险公司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5、①+③=1万,一般保险公司可以报,余下超出1万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6、②+④=11万以内的损失保险公司出,余下超出11万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7、只要一方有责任,不管责任大小,只要有责任,此方就要在12万交强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的部分,参照双方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附:(中*国*保监会网站上面有相关说明)
■【11万以内保险公司承担】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万以内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⑹ 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理赔实际中的问题
首先搞清楚保险利益是什么~
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版认可的利益,又称权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
结合保险利益的概念,可以做出如下解释:
1、若要获得赔偿,那么小胡和弟弟要有租赁合约,但合约中需约定小胡在租赁期间对该别墅范围内所有财产有直接赔偿责任。
2、无法索赔,注意,保险利益是法律认可的利益。
3、与1类似,保险公司按照保单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即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赔付厂房所有者。被保险人作为租赁人对厂房有保险利益,因此索赔权利方面跟
厂房所有者没关系。
⑺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问题
应先到评估公司评估价格和修理厂共同定价,由对方支付,另由对方和保险公司交警部门和自己共同商定一个价格也由对方支付。
⑻ 关于保险理赔的问题
医疗保险只是对于你所花费的医疗费用进行比例报销.
并不是说,你买了2家保险公司回的医疗保险,那么答2家保险公司都要全额比例报销的.
一般情况下是,由社保或农村合作医疗比例报销,剩下的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的..
举个例子说,你花了一万,社保或农合给你报了6千,那么剩下的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上的比例赔给你..就拿平安说吧.平安保险公司会把剩下的医疗费100%报销掉.
医疗 保险是让你少花钱..并不是让你用保险来赚钱 .
⑼ 保险理赔问题
保险法就是这样规定的,也是合理的,国际上都是一致的。
除了给付性质的寿险外,一回般保险理赔答都是遵循“补偿原则”的。也就是说,你只能依靠保险来尽量弥补你的损失,但是不能依靠它来获得额外收入。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还有就是,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相互补充的,同时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算是重复和无用。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最好不要在不同的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同一种保险(给付性质除外,例如住院医疗等),否则只能得到其中一分理赔。
希望采纳
⑽ 大家买了保险后,申请理赔时,会出现哪些问题
没有这个规定,运费险是消费者自己为自己的利益做的一个保障,跟卖家无关,专如果是属质量问题发生的退换,运费当然得要求卖家来承担,跟买家自己投保的运费险无关系;当然如果购买的时候,卖家免费为买家提供购买了运费险这个业务,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卖家可以不用包退货的邮费,因为这个投保是卖家为你(买家)购买的,受益人一方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自然变为卖家是受益人了,当然如果运费险赔付金额不够实际退货运费,买家可以要求卖家补齐差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