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河南省医保中心的内设部门
1、综合科
工作职责:
(1)协调办理单位行政事务,确保工作有序运转。
(2)负责有关文件、总结、报告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3)负责公文归档、保管、调阅等工作。
(4)负责来文签收、拟办、传阅、催办、督察落实工作。
(5)负责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送和反馈工作。
(6)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省政府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
(7)负责会务组织、日常接待及相关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
(8)负责人事、劳资、信访和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和文印、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
(11)负责报刊征订和宣传工作。
(12)负责市级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及年度目标任务的督促落实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计划财务科
工作职责:
(1)编制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和省直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
(2)负责本单位事业经费和省直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各类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核销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编制省直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计划和收支月报表。
(6)负责各类款项的入帐和划转工作。
(7)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入帐、核销等工作。
(8)负责全省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分析、预测及会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信息管理科
工作职责:
(1)认真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系统和数据进行监控和优化,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2)负责中心应用软件的开发、购置和网络规划、改造。
(3)负责计算机、存储介质、外部设备及耗材的选型、采购、调配和管理。
(4)负责计算机系统数据备份、数据交换、系统准入准出,以及业务系统操作权限管理。
(5)负责IC卡、个人帐户、数据分析等相关业务管理。
(6)负责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收费终端的技术支持和维护。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基金征缴科
工作职责:
(1)负责用人单位及其人员参保资格审核、登记和录入工作。
(2)负责参保单位及其人员变更、注销等工作。
(3)负责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的转移、继承、提现等工作。
(4)负责缴费工资申报、审核和缴费基数的审核、录入工作。
(5)负责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欠费核定、催缴等工作。
(6)负责参保单位相关政策咨询、欠费及个人帐户查询等工作。
(7)负责将相关征缴信息反馈给有关科(室)和中心领导。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医疗管理科
工作职责:
(1)负责省直参保人员医药费的审核报销及与“两定”单位的结算工作。
(2)负责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考察、确定工作。
(3)负责 “两定”单位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4)负责制订医疗服务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5)负责转诊转院审核备案和检查治疗项目的核准。
(6)负责受理有关医疗服务业务的咨询和投诉。
(7)参与制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
(8)对医疗费用支付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适时确定监控重点。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慢性病管理科
工作职责:
(1)负责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费用标准的确定及调整。
(2)负责参保人员门诊重症慢性病的申报、审核确定工作。
(3)负责核准门诊重症慢性病特殊检查治疗项目。
(4)负责确定门诊重症慢性病就诊定点医院。
(5)负责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的就医管理、费用审核结算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
(6)参与中心对定点医院的日常监管与年终考核。
(7)负责办理异地安置人员门诊重症慢性病医疗费用审核结算。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医疗服务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医疗照顾人员基本资料的核准登记、变更登记、分类统计和汇总分析。
(2)负责为医疗照顾人员发放优诊证,并为其提供就医服务。
(3)负责住院医疗照顾人员的探视、慰问工作。
(4)负责医疗照顾人员住院医疗费及门诊医疗费补助部分的审核结算。
(5)负责为医疗照顾人员提供来电、来访、咨询等服务。
(6)配合做好医疗照顾人员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审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大额保险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参保人员之间的工作协调和业务办理。
(2)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考核。
(3)负责大额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
(4)负责进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支付范围参保患者的就医管理。
(5)负责受理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政策的咨询和投诉。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稽核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年度稽核工作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2)负责维护服务大厅工作秩序和办公环境。
(3)负责落实国家、省等有关医疗保险稽核的目标任务。
(4)配合审计、基金监督部门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和检查工作。
(5)制订落实中心的内控制度。
(6)负责对全省医疗保险经办系统稽核工作的业务指导。
(7)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督办涉及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案件。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业务管理科
工作职责:
(1)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规则和管理办法。
(2)负责指导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
(3)组织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经验交流和研讨活动。
(4)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审核、分解和上报。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生育保险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和结算。
(2)负责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
(3)负责生育保险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
(4)负责受理生育保险的政策咨询和投诉。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贰』 河南省医疗保险缴费比例2019
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国家没有具体规定,社保有具体规定。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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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河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查询
在乡级医院住院看病者,报销比例高达90%,到省级大医院看病者,报销比例也可达65%(具体报销比例见本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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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1、在当事人是属于政策内在定点机构住院分娩的前提下,可以享受生育补助待遇的;
2、根据(豫政办〔2016〕194号)文件第17条的规定:
(1)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不低于600元,剖宫产不低于1600元;
(2)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3、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豫政办〔2016〕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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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河南省医保中心在哪个路上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3号。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负责省直统筹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分配、支付和个人账户的管理;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选择确定。
按照合同或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和基金使用情况的查询;负责对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
(5)河南省医疗保险基金处扩展阅读
内设部门:
1、综合科
工作职责:
(1)协调办理单位行政事务,确保工作有序运转。
(2)负责有关文件、总结、报告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3)负责公文归档、保管、调阅等工作。
(4)负责来文签收、拟办、传阅、催办、督察落实工作。
(5)负责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送和反馈工作。
(6)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省政府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
(7)负责会务组织、日常接待及相关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
(8)负责人事、劳资、信访和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和文印、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
(11)负责报刊征订和宣传工作。
(12)负责市级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及年度目标任务的督促落实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计划财务科
工作职责:
(1)编制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和省直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
(2)负责本单位事业经费和省直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各类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核销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编制省直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计划和收支月报表。
(6)负责各类款项的入帐和划转工作。
(7)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入帐、核销等工作。
(8)负责全省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分析、预测及会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陆』 河南省医保和郑州市医保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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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他们属于不同的统筹地区,执行各自的政策。
2、一般来说,省医保中心的待遇要高一点,因为他要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但是缴费相应也要高一点
3、你的单位参加的是郑州市医保,因此如果你继续参加河南省直医保,就要考虑是不是单位能够给单独你个人补助,如果不能,那么如果你将长期在这个单位工作的话,建议还是随单位参加郑州市医保,这样虽然待遇低一点,但是自己只要负担个人应交部分费用就行了,以后退休办理手续也方便。
『柒』 医疗保险处和医保中心有什么不同,各自的职能是什么
一、机构分类不同
1、医疗保险处机构分为政府机构型、独立经营型和中间型;
2、医保中心分为生育保险科、业务管理科、稽核科、大额保险办公室、医疗服务科、慢性病管理科、医疗管理科、基金征缴科、信息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和综合科。
二、机构性质不同
1、医疗保险处从总体上讲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而不是一种商业性的经济活动。因而,作为具体承办这一业务的医疗保险机构,不同于一般的营利性商业保险公司,它是一种非营利机构,在我国也称为事业性机构。
2、医保中心的单位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各自的职能
1、医疗保险处的职能
由于医疗保险活动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在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计划时,需要有医疗保险机构的参与。医疗保险机构根据自身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主动为政府制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计划提供合理依据和建议,也是保证有效开展医疗保险业务的前提。
2、医保中心的职能
(1)协调办理单位行政事务,确保工作有序运转。
(2)负责有关文件、总结、报告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3)负责公文归档、保管、调阅等工作。
(4)负责来文签收、拟办、传阅、催办、督察落实工作。
(5)负责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送和反馈工作。
(6)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省政府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
(7)负责会务组织、日常接待及相关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
(7)河南省医疗保险基金处扩展阅读:
机构分类
根据医疗保险机构独立经营程度的高低,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1、政府机构型
这类医疗保险机构的运行基本按政府计划规定行事,主要目标是保证政府计划的落实,少有独立经营的余地,可以视为政府的派出机构。
其机构成员类似于国家公务员,经营活动几乎没有风险,经营效果主要依赖于行政管理水平。这类医疗保险机构在各国医疗保险机构中较少见到,只见于加拿大等国。
2、独立经营型
这类医疗保险机构在经营方面基本独立,包括组织人事、财务安排、经营决策等都可自行决定,只是在总体上按照政府有关医疗保险的法规行事,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这类医疗保险机构在财务经营方面自负盈亏,可以发展,也可能倒闭。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医疗保险多属此类。这类医疗保险机构也不普遍,可见于美国、荷兰等国。
3、中间型
世界多数国家的医疗保险机构属此类型。这类机构一方面接受政府统一的计划安排,另一方面又有相对独立的经营权,如在决定保险范围、保险费率和经营方式方面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
因此,这种类型的医疗保险机构既可在实施医疗保险过程中保证社会公益性,又可通过保险机构间的竞争保持较好的效率和效益,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机构形式。
『捌』 河南省医保去哪儿办理
医保关系转移:
1.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
2.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
3.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注意两点: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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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河南省医保在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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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
1.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
2.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
3.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注意两点: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拾』 河南省省医保怎么报销
省直职工生育保险
一、省医保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含产前检查、检验费)
(一)自然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二)人工干预分娩(手剥胎盘术、子宫破裂、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
(三)剖宫产的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四)剖宫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等其他手术的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
(五)因母婴原因住院终止妊娠术的最高支付限额800元;
(六)因母婴原因门诊终止妊娠术的最高支付限额120元。
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一)早孕反应及保胎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不孕症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四)女职工生育或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
(七)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省医保生育相关注意事项
1、省医保“妊高症”患者划卡住院后,若孩子出生,出院时现金结账,到省医保中心报销。
2、省医保患者,引产若是计划内,在医保中心有备案及准生证的,可划卡走生育保险;若无则交现金,不用报销。
3、省医保患者保胎,属自费住院。
4、省医保“异位妊娠”患者,带环怀孕者应自费住院,按规定到医保中心报销。
接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通知,凡2013年10月1日之后生产的女职工,围产保健费用均已在医院结算完成,不需再另行申报。
1、今后我校省直医保参保女职工只需产前来人事处劳资科领取《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审批表》,经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盖章后交就医医院即可,围产保健费用不再另行申报;
2、如有在异地就医的女职工,仍需产后将相关材料提交河南省医保中心申请报销,申请时需提交:医院结算总清单、支付凭证、住院病历、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原件(粘贴于A4纸上)、医保本原件及复印件
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地址: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北100米交通银行院内4楼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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