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险部队伍建设激励方案对培训部的工作开展有什么助力
对工作开展肯定要打提高职工的积极性
『贰』 保险行业队伍建设方案
给你介绍几个我了解的吧。
岗位名称:营销业务室主任岗
工作职责(该职责所要达到的结果/目标)
工作时间比重
(%)
1-业务计划与推动
分析队伍现状及市场动态,拟定个人业务发展月度计划、各个阶段企划方案和预算方案,组织进行业务推动,确保完成经营目标20%
2-业务推动
结合营销队伍的实际情况和营销节奏,拟定并推动落实激励方案;依据费用预算,指导进行激励结果兑现,以及相关费用报销,确保计划的达成和目标的实现25%
3-经营会议
组织召开营销团队各层级会议,宣导落实公司政策和方案、启动意愿、分析总计、制定补救措施,确保队伍思想统一,业务稳步推进30%
4–开展培训
建立各层级业务人员的培训体系、贯彻分公司的培训要求,组织指导不同层级培训授课,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追踪评价,以提升员工的技能技巧,达到留存和稳定的目的15%
5-工具开发
根据公司业务节奏及队伍运营状况,组织拜访等销售辅助工具的开发,追踪使用效果并维护完善,以提供队伍销售必要的指导支持5%
6-提供业务支持
协调如客服、续期、理赔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为业务开发提供后援支持,并处理业务人员和客户的投诉,提高后援服务水平5%
岗位绩效指标集
1.个人业务标准保费达成率
2.新契约保费年度增长率
3.新契约保费市场占有率
4.个人业务市场占有率5.个人业务市场美誉度
6.行销支持活动满意度
7.行销支持活动数量
8.业务竞赛活动美意度
9.人员培训满意度
岗位名称:营业区经理岗
工作职责(该职责所要达到的结果/目标)
工作时间比重
(%)
1-规划与计划
组织制定中心营业区业务发展长期规划与年度任务目标达成计划并监督落实,定期追踪进展情况并指导改进,确保营销本部全面达成业务目标5%
2-预算及费用管理
组织制定中心营业区费用预算方案及营销业务销售费用计划,审核预算调整方案及各项费用支出,指导进行费用使用分析,关注公司预定费用控制率,以提高公司财务资源的使用效率,避免公司财务风险10%
3-业务督导
督导下辖营销团队业务开展和组织运作,决策重大人事调整,指导制定营销企划方案并监督落实,组织竞赛督导、激励兑现及业务协调,分析并改善销售业务指标的,以全面推动业务发展50%
5-队伍建设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政策,指导队伍建设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用人决策,以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10%
6-运营外联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完善营销本部行政保障体系,指导资产使用管理,与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监管单位及同业协会保持良好关系,维护中心营业区外部形象,确保高效运转10%
关键业绩指标
1.部门费用预算控制率
2.部门的人力成本
3.个人业务市场占有率
4.个人业务市场美誉度
5.个人业务客户满意度
6.高价值客户比例
7.新客户增加数量
8.最终客户数量
9.个人业务投诉件数
10.部门人均培训学时数11.客户投诉解决效率
12.长险退保率
13.二次达成率
14.13个月继续率
15.年度计划完成率
16.月人均件数
17.人均保费
18.人均标准保费
19.件均标准保费
20.内部客户满意度
21.个险业务人员实动率
岗位名称:内勤岗
工作职责(该职责所要达到的结果/目标)
1-初审收银
初审、录入业务人员的保单,为减少差错率、确保保单顺畅出单,提高出单时效
2-单证费用管理
完成单证计划、领用、发放、回销等并进行登记录入工作;协助完成方案追踪、业绩统计及激励兑现,进行各项费用的报销和台帐登记
3-后援支持
办理新人入司及离司手续,进行保全、理赔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及发放,提供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分发及日常外部接待工作
4-签报文件管理
收集存档相关营销激励方案的文件,进行签报的拟定、会签,完成日常文件的流转学习并监督落实
5-简易咨查询服务
及时、准确的解决业务人员的疑问,并应对客户简单业务咨询
关键业绩指标
1.初审差错率
2.资料发放及时性与准确性
3.业务员满意度
岗位名称:讲师岗
工作职责(该职责所要达到的结果/目标)
工作时间比重
(%)
1-做好培训的相关工作
每月各种培训的准备工作、课程讲授及对学员的辅导工作,做好每期培训班通知和签报的填制、发放20%
2-组织培训
根据营销节奏的需要,对公司各个层级的业务人员进行产品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包括新人岗前培训、衔接培训、代理人培训、准主任培训等25%
3-非现场培训
做好非现场培训工作,如电话追踪,并重点做好对三个月内的新员的培训数据总结汇报20%
4-课件开发与管理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发有针对性的课件,提升队伍的销售技能15%
5-资料管理
做好培训档案、课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10%
6-传承培训
按照公司安排,参加各种培训、总结培训内容、进行传承10%
关键业绩指标
1.新人3000上岗率
2.新人三个月转正率
3.新人三个月开单率
4.新人当月转正率
5.代理人对培训的满意度
6.人均保费
7.代理人考试参考率
8.代理人考试通过率
9.代理人持证率
10.培训课件开发数量
11.培训课件有效性
12.报表数据出错率
13.培训计划的实施率
14.培训实施工作的效率
15.培训方案制定有效性
16.档案资料完整性
岗位名称:组训岗
工作职责(该职责所要达到的结果/目标)
工作时间比重
(%)
1-督导追踪业务
日常督导、追踪阶段业务完成进度与人员培养情况,定期拟制业务报告,确保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40%
2制定推动方案
根据不同阶段任务状况及队伍经营状况,拟制业务推动方案,并督导、追踪业务方案进展,确保业务目标的实现30%
3-组织相关培训
向各层级业务人员提供培训,并追踪、评估培训效果,以提高业务员业务水平30%
岗位绩效指标集
1.个人业务标准保费达成率
2.新契约保费年度增长率
3.新契约保费市场占有率
4.业务推动方案的实施效果
5.个人业务新契约期缴占比
6.新产品推广活动满意度
7.业务报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8.激励方案的可行性
9.营销队伍组织增长率及架构合理性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叁』 如何做好保险公司团队建设
充电宝主要由电芯、电路保护板和外壳组成,组成结构都大同小异,所以充电宝的质量也都差不多,都是大同小异的,只是外观和形状有所差异。不过充电宝都存在一定的不合格率,好不好还得自己用过才知道,只要电芯不是劣质的就行。
『肆』 财险公司团队建设方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第1,制度管理团队;
第2,鼓励、嘉奖方案;
第3,文化氛围管理;
第4,人性化管理。
第5,创新管理团队。
『伍』 保险队伍建设方案
这个问题太大,这里是没办法说得太清楚的,我的看法就是解决两个问题和做好一个建设:两件问题:1、新人的留存问题2、人员的增员问题一个建设: 做好队伍的心态建设
『陆』 保险公司队伍筹建方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9年第1号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吴定富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二章法人机构设立
第六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二)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三)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八条申请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险公司的名称、拟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
(二)设立保险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和风险控制体系等;
(三)筹建方案;
(四)保险公司章程草案;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投资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六)筹备组负责人、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中国保监会应当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中国保监会在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期间,应当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提示。
中国保监会应当听取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对拟设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思路。
第十一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筹建决定自动失效。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筹建期间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
第十二条筹建工作完成后,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开业申请:
(一)股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六)建立了完善的业务、财务、合规、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制度;
(七)有具体的业务发展计划和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等原则制定的中长期资产配置计划;
(八)具有合法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营业场所、办公设备等与业务发展规划相适应,信息化建设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人提出开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开业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决议,没有创立大会决议的,应当提交全体股东同意申请开业的文件或者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名称及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的比例,资信良好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股东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六)拟任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公司部门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
(八)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九)按照拟设地的规定提交有关消防证明;
(十)拟经营保险险种的计划书、3年经营规划、再保险计划、中长期资产配置计划,以及业务、财务、合规、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主要制度;
(十一)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
(十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十三)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中国保监会应当审查开业申请,进行开业验收,并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验收合格决定批准开业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决定不批准开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开业的保险公司,应当持批准文件以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第三章分支机构设立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层级依次为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或者营销服务部。保险公司可以不逐级设立分支机构,但其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首先设立分公司。
保险公司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的层级逐级管理下级分支机构;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不得再管理其他任何分支机构。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以2亿元人民币的最低资本金额设立的,在其住所地以外的每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增加不少于人民币2千万元的注册资本。
申请设立分公司,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前款规定的增资后额度的,可以不再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亿元,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不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十七条设立省级分公司,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提出申请;设立其他分支机构,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提出申请,或者由省级分公司持总公司批准文件提出申请。
在计划单列市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还可以由保险公司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指定的分支机构持总公司批准文件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出设立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提交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偿付能力均为充足;
(二)保险公司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健全;
(三)申请人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四)对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已进行充分论证;
(五)在住所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该省级分公司已经开业;
(六)申请人最近2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正在受到中国保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七)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在拟设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省级分公司最近2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已设立的其他分支机构最近6个月内无受重大保险行政处罚的记录;
(八)有申请人认可的筹建负责人;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书;
(二)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
(三)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报告以及申请人内控制度;
(四)分支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
(五)申请人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六)申请人作出的其最近2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七)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提交省级分公司最近2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八)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中国保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设立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对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的,向申请人发出筹建通知。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
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本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机构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开业验收报告:
(一)具有合法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二)建立了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业务、财务、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管理制度;
(三)建立了与经营管理活动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四)具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
(五)对员工进行了上岗培训;
(六)筹建期间未开办保险业务;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提交的开业验收报告应当附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筹建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有关证明;
(三)拟设机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计算机设备配置、应用系统及网络建设情况报告;
(五)业务、财务、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制度;
(六)机构设置和从业人员情况报告,包括员工上岗培训情况报告等;
(七)按照拟设地规定提交有关消防证明,无需进行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提交申请人作出的已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书面承诺;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条中国保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的开业验收报告之日起30日内,进行开业验收,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验收合格批准设立的,颁发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不予批准设立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持批准文件以及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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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保险公司队伍能力建设
队伍是业务发展的基础,队伍基础建设则是销售团队发展的基石,销售队伍基础建设已成为保险主体赢得市场竞争优势的根本所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下,全面审视市场发展环境,分析当前团险队伍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在队伍制度、管理模式、专业素质、信息化建设、团队文化、合规经营等各方面加快发展步伐,大力提升保险主体在团险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是所有团险销售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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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
目前,团险队伍基础建设现状与市场竞争要求的“专业、专才、专家”的标准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团险销售人员管理办法》推广工作进度缓慢。在团险销售队伍基础建设中,《团险销售人员管理办法》可以说是构建整个团险销售队伍的制度基础。当前市场上各大保险公司的个险渠道和银保渠道都已实施了对应的销售人员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销售队伍管理体系,为相应渠道队伍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完善通畅的管理制度平台。但是由于团险渠道的保费规模较小,队伍人数偏小等原因,大多数保险机构的《团险销售人员管理办法》的推广情况并不乐观,大都停留在制度出台层面或推广初期阶段。
2.团险销售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推广进度较慢。在团险销售队伍基础建设中,销售人员信息支持系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当前,大多数保险机构的团险渠道尚未全面推广使用团险销售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团险销售人员的入司管理、业绩统计、薪酬计算、职级考核等各方面工作主要依靠传统方式开展,造成基层机构对团险销售人员管理效率低下,降低了基层保险机构对团险销售人员的管理和能力。
加强团险销售队伍
基础建设的对策
1.加快《团险销售人员管理办法》推广力度。团险队伍管理制度建立是开展队伍管理工作的前提。但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要求各家保险主体要进一步加快《团险销售人员管理办法》的实施推广力度,建立统一的团险销售人员管理办法,对团险销售人员发展所涉及到的招聘入司、合同签订、业绩分算、考核晋升、薪酬分配、团队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提供统一、规范的人员管理制度支持。
2.积极推进团险渠道销售队伍省级集中管理。根据当前我国团险市场发展趋势,团险渠道要积极推进团险渠道队伍省级集中管理。一是在推广实施《团险销售人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逐步建立以各保险机构省级公司为中心的队伍管理、业务处理体系和以地市级公司为单元的销售、客户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公司团险渠道销售队伍的组织架构、职级晋升标准,实现团险销售人员的统一规范管理、便捷灵活服务,提高渠道专业化队伍建设水平。通过团险渠道销售人员省级集中管理,实现对全省团险销售人员的人员管理、业绩核定、佣金发放、职级考核及表彰奖励等多项工作的统一管理。二是按照“高标准、高素质、高绩效”的原则,加强团险渠道新人的招募培养工作,针对业务领域实施队伍分类管理,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精英销售队伍。根据市场发展要求,建立专职客户服务队伍,向客户提供统一规范和个性化相结合的售后服务,树立专业服务的良好形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三是加快团险销售信息系统建设。针对团险渠道管理手段落后、存在大量手工操作风险隐患这一情况,要进一步加快开发推广团险渠道的销售人员管理系统、销售支持系统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实现对销售队伍、销售支持和客户的全面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团险队伍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3.多措并举大力提升团险销售队伍专业素质。首先,应根据市场发展要求,制定团险销售人员、团险客户服务人员的录用标准,根据法人业务、中介代理业务、企业年金业务、政策性业务不同类别,确定相应人员的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引导团险销售队伍和客户服务队伍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符合相应工作岗位要求。其次,要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加强团险讲师队伍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教材体系和培训实施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发挥团险渠道各级管理层、销售精英“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团险队伍专业素质。
4.打造具有特色的团险队伍团队文化。团队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精神支柱,大力推进团险销售团队文化建设,是打造团险队伍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举措。一是要打造“内铸忠诚、外树诚信”的团队经营理念,加强团险销售团队的诚信体系建设,形成
“忠诚光荣、诚信光荣”的氛围,把团险真正当作播撒幸福的事业,坚定对团险事业的信念,全身心地投入到团险事业中。二是建立共同的团队愿景与目标,将个人成长愿景与团队发展愿景紧密结合在一起,激发销售团队成员的潜能,在整个团队里营造积极向上、努力晋升的团队文化。
5.加强合规经营增强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险机构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更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前提。“越是快速发展,越要规范经营;越是合规经营,越能促进发展”,已成为各家保险机构的发展共识。团险销售人员队伍建设发展要坚持把风险防范作为队伍建设发展的生命线,坚持以防为主、以控为先、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的风险管控原则,加强对团险人员销售风险与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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