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保险理赔 > 保险统计指标体系

保险统计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2021-04-11 14:23:03

保险统计管理规定的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九条 中国保监会履行下列统计工作职责:
(一)制定保险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保险统计指标体系;
(二)负责保险监管统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管理和升级,建立保险行业统计信息数据库;
(三)制定和实施保险统计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管理保险行业统计工作;
(四)采集、审核、汇总、分析保险统计信息,编制保险业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对外公布有关保险统计信息;
(五)管理保险统计信息,维护保险行业统计信息数据库;
(六)组织和实施保险行业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
(七)组织保险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辖区内履行前款第(三)项至第(七)项职责。
第十条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设立统计部门,负责监督和归口管理保险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保险机构开展下列统计工作:
(一)管理本机构保险统计工作;
(二)制定本机构保险统计制度;
(三)收集、审核、汇总、编制本机构保险统计信息,依照规定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统计信息;
(四)完成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
(五)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管理系统;
(六)组织本机构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统计质量检查;
(七)组织保险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八)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规定的其他统计工作。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及其支公司以上分支机构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险统计负责人。
保险统计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本机构的保险统计工作。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及其支公司以上分支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职能部门负责统计工作,设置统计岗位,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统计人员。
负责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为统计联系部门,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保险统计联系人。
第十四条 保险统计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完成保险统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指定或者变更保险统计负责人、保险统计联系人后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保险公司支公司以上分支机构应当在指定或者变更保险统计负责人、保险统计联系人后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② 保险覆盖率是指什么的覆盖率险种还是全国买保险的人

保险覆盖率 覆盖率等于覆盖人群数/总人数。

测试的主要评测方法包括覆盖和质量。

测试覆盖 是对测试完全程度的评测,它建立在测试覆盖基础上,测试覆盖是由测试需求和测试用例的覆盖或已执行代码的覆盖表示的。

质量 是对测试对象(系统或测试的应用程序)的可靠性、稳定性以及性能的评测。质量建立在对测试结果的评估和对测试过程中确定的变更请求(缺陷)的分析的基础上。

(2)保险统计指标体系扩展阅读:

设置原则:

(1)一元化原则。政出多门、数出多门,是社会保险统计工作的大忌。应当完全摒弃原各部门分割统计时自行设计的不系统、不科学的社会保险统计指标及体系,由国家统计部门和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一套统一的、完整的、专门用于社会保险统计的指标体系,以保证统计指标的权威性与独立性。

(2)准确、科学、合理、精干原则。社会保险统计指标的设置,还必须符合准确、科学、合理、精干的原则。一方面,社会保险各统计指标在计算口径、计算方法、计算单位、运用范围等方面应当具有准确性,并杜绝指标的遗漏或重复设置与计算。

另一方面,应当根据国情来设计与调整社会保险指标及指标体系,并做到各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之间的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尤其是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应当严密,计算方法应当科学,并且做到既能满足需要又尽可能简洁、准确和实用。

③ 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
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按照财产险和人身险建立两套定量指标。定量指标选取范围,主要涉及保险消费者能够直接感受和体验的服务触点,涵盖各关键服务环节。在指标选择上,兼顾数据客观准确性原则,选取目前保险行业主体普遍适用的可系统提取、人为影响因素可控的指标。
财产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包括8个指标,涉及销售、承保、咨询、理赔、投诉五大环节。其中,为敦促保险公司及时响应消费者的服务需求,切实提升消费者体验,在销售、承保与咨询环节分别设置了电话呼入接通率、客服代表满意率及承保理赔查询异议处理率3项指标,权重均为10%;为突出对理赔难的治理,在理赔环节设置了立案结案率、案均报案支付周期以及理赔获赔率3项指标,权重合计为45%;为引导保险公司减少客户投诉并做好投诉服务,在投诉环节设置了投诉率和投诉件办理及时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25%。
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也包括8个指标,涉及销售、咨询、回访、理赔、保全、投诉六大服务环节。
为提升销售环节服务质量和效率,设置保单送达率1项指标,权重为15%;
为突出回访工作在防范销售误导的重要作用,设置电话呼入接通率、电话回访成功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15%;
为提升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效率和消费者获赔比率,设置理赔服务时效、理赔获赔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35%;
为提高保险公司保全服务效率,降低消费者在保全服务环境的等待时间,设置保全时效1项指标,权重为10%;
为引导保险公司减少客户投诉并做好投诉服务,在投诉环节设置了投诉率和投诉件办理及时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25%。

④ 如何完善保险统计指标体系

经过二十几年的改革与完善,在我国城镇地区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了高度社会化、多层次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但是还不够完善,而改革和完善城镇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和统计工具,全面、及时、动态地把握城镇养老保险工作在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发展水平、速度、规模和比例关系。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各项养老保险条例的出台以及经济体制的推进,我国当前采用的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及体系在实际运行和工作中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不能适应发展和研究的需求。因此,本文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行的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为研究对象。
全文共由六章组成。其间,笔者综合使用了定性分析、文献研究和比较分析、理论逻辑研究等基本研究方法,对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的运行现状进行归纳总结,采用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等不同角度对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深入分析了其现存的问题。并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从三个不同的维度期望能够全面描述和反映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的不同表现侧面,并在这三个维度基础上进行了系统整合从而重新构造了一个完整全面系统的三位一体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系统。
文章的第一章是导论,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研究的意义,阐释了研究的内容,明确界定了相关的概念,同时还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
本文在第二章分为两大块内容。前一部分内容是笔者在对我国当前正在运行的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进行系统总结归纳基础上,介绍了我国现行的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和具体指标构成。在总体框架介绍上笔者采用结构图的形式直观表示,在具体指标介绍上分为基础描述型和分析评价型两类指标进行介绍;第二部分是关于相关的理论研究的综述,首先对国内外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研究的历史沿革及发展进行追述,而后对当前关于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研究的三个关注点,即:我国社会保险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我国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的评价研究和我国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的专题研究三个研究热点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并予以评价。
文章的第三章对我国现有的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进行具体的研究评价其存在的问题。总体上来讲是从现行的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两个角度进行了评价。在本章的结构上采用宏观到微观的逻辑和结构,分为三个部分,第一节是运行整体效果的评价,不但指出了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还特别指出了在实践运行中“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的实际缺失;第二节从我国现行的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的体系结构上进行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缺少与养老保险相关的经济社会等宏观指标体系、管理类统计指标体系有待完善、指标及体系之间的相关性不明晰不突出;第三节从我国现行的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的元素构造上,即具体指标的设置上进行评价也指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数量指标多,质量指标少、基础描述性指标多,分析评价决策规划指标少等。在对研究对象进行评价的过程中,首先,笔者采用了规范分析方法来分析我国现行的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在设计体系的结构以及具体构成的合理性。其次,笔者通过访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处的有关工作人员了解这套统计指标体系存在的实际问题,并结合纵向比较方法分析现行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在运行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对当前设置的具体的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进行了评价。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本打算对社会保障领域的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有针对性的访谈和调查了解在研究中发现的现行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但是由于时间和资金的限制而没有实现,所幸的是还可以借鉴其他研究者对相关存在问题的论述。
第四章是在第三章对现行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从体系结构和指标构成两个角度进行评价后,针对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笔者从理论上分三个角度,即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流程,统计指标体系应具备的四种基本功能以及城镇养老保险统计的具体内容,分别从这三个维度反映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运行,设计了不同的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并设置了具体的指标期望能够全方位多方面的客观全面反映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过程及结果。随后,本文在从这三个角度构建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的整合重新构造成为一套完整系统有机联系的三位一体的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并根据统计指标体系构造的内容进行了体系的结构构造和元素构造(即具体指标设置)。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城镇养老保险指标体系重构这一环节,笔者采用了一系列的方法:首先,从理论上分析归纳并借鉴前人的研究思路,分析其可行性,并从上面提到的三个维度来进行研究如何全面反映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活动流程及结果;其次,采用系统论的方法,从体系结构上和具体指标设置上进行了指标体系重新构造;第三,笔者在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统计指标体系重新构造过程中还采用了流程图来分析养老保险的活动流程。
文章最后两章笔者对保证重构的指标体系的正常运行提出一些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与改革的建议。在本文最后一章笔者对全文进行了总结,指出了笔者的研究结论,并说明了本文的研究不足之处以及今后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和研究的内容。

⑤ 社会保险统计指标由哪几类指标构成

目前中国社会保障统计转型尚未到位,构建新型社会保障统计体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基础工程。南京财经大学林治芬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研究》从国际、国内两个视角,理论、实践、统计资料三个维度,分析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主线和体系构成,为中国建立新型社会保障统计提供理论和设计参考,推动国际社会保障统计标准的建立及其国际比较。这项成果的创新之处有:

1.提出国际社会保障统计标准问题。成果全面分析了国际社会保障统计现状,认为当前各国及各国际组织有关社会保障的统计口径差别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社会保障本身包括的项目内容和形式不同,二是政府对社会保障管理的方式和范围不同,三是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费是否包括在内。由于没有国际通用的社会保障统计标准,社会保障统计信息难以进行对比,严重影响着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研究,并制约着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方向道路的选择,理论界亟须加强对国际社会保障统计标准的研究。

2.提出中国社会保障统计转型命题和发展趋势预判。成果系统梳理了中国社会保障统计历史与现状,指出中国计划经济时期以生产统计为主,从1986年开始国家统计年鉴中增加了民政福利救济统计,1990年增加了保险福利费统计,2001年增加了失业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统计,2007年社会保险取代保险福利统计,连同公共财政中不断增加的政府社会保障支出统计,我国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的新型统计体系初步形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的中国社会保障统计势必成为一个独立的统计大类。

3.厘定社会保障统计的内涵和外延,提出调整有关部门分工的建议。成果提出中国社会保障统计应包括10类内容,涵盖五大部门。与理论规范相适应,应将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统归民政部门管理和统计;新农合统归人社部门管理与统计;职业介绍统计从就业与工资大类中分出,与失业保险合并组成就业保障统计;劳动关系等劳动管理内容排除在社会保障统计之外;实行国家统计局的综合统计与民政、人社、住建、卫生、财政五部门的分项统计相结合。

4.提出以社会保障统计信息需求为主线,以分类分层为重点,以第三方立场设计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的总体思路。成果探讨了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指出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的建构要服从于人的发展的最终目标,满足政府、社会、民众和理论研究的需要。中国近期社会保障统计体系建设的着力点是:社会保险统计以健全为主,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统计以规范精练为主,财政社会保障统计以协调衔接为主,住房保障统计以加强建设为主,就业促进统计以体系归类为主。

5.提出四重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并进行实证检验和修正。成果以描述反映、监控管理、理论研究、绩效评价四大功能需求的复合为逻辑主线,以制度覆盖、待遇水平、负担程度、财务可持续、政府贡献比、公众满意度为核心,设计了包括29个核心指标和39个基础指标在内的四重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厘清其中三个基本分类的复合:一是理论标志与实践标志分别采用,二是城乡与社会保障内容的复合分类应“先项目、后城乡”,三是基本与补充两个层次社会保险与其项目的复合分类应“先层次、后项目”。

6.提出全国社会保障支出总量的汇总方法和其他操作性建议。在民政、人社、住建、卫生、财政五部门社会保障支出相加的基础上,扣除其重复部分,得出全国社会保障支出总量,而不是在各部门的支出中扣除,以保持各部分的独立经济意义和社会保障总量信息的准确。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均应区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统计其收支余;“社会保障/GDP”不是水平而是社会保障相对规模;养老保险负担指标不是抚养比而是赡养比;社会保障国际比较两大核心指标中的“社会保障相对规模”应采用全口径的社会保障支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则应采取财政口径的社会保障支出以及社会保障基本术语的中英文对照等等。

⑥ 反映一个国家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务的发展水平常用的指标是什么

保险密度。

保险密度是指按限定的统计区域内常住人口平均保险费的数额。它标志着该地区保险业务的发展程度,也反映了该地区经济发展的状况与人们保险意识的强弱。

该指标用公式表示:保险密度=某地区当年保险收入/某地区当年常驻人口数。

(6)保险统计指标体系扩展阅读:

我国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水平:

中国保险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数据统计及指标体系,但是缺乏一个综合反映行业发展状况的指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集全行业之力,经过近1年的艰苦努力。

成功编制了中国保险发展指数并于今天正式发布,这是中国保险业转型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提供了重要参考。

中国保险发展指数既是行业发展状况的集中体现,也应该是行业发展趋势的先行性指标。

当前是“十二五”完美收官和“十三五”谋篇布局的重要时期,中保协联合人民日报社人民网发布中国保险发展指数,可谓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要求保险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更加重要的角色。

⑦ 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按照财产险和人身险建立两套定量指标。定量指标选取范围,主要涉及保险消费者能够直接感受和体验的服务触点,涵盖各关键服务环节。在指标选择上,兼顾数据客观准确性原则,选取目前保险行业主体普遍适用的可系统提取、人为影响因素可控的指标。

财产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包括8个指标,涉及销售、承保、咨询、理赔、投诉五大环节。其中,为敦促保险公司及时响应消费者的服务需求,切实提升消费者体验,在销售、承保与咨询环节分别设置了电话呼入接通率、客服代表满意率及承保理赔查询异议处理率3项指标,权重均为10%;为突出对理赔难的治理,在理赔环节设置了立案结案率、案均报案支付周期以及理赔获赔率3项指标,权重合计为45%;为引导保险公司减少客户投诉并做好投诉服务,在投诉环节设置了投诉率和投诉件办理及时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25%。

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也包括8个指标,涉及销售、咨询、回访、理赔、保全、投诉六大服务环节。为提升销售环节服务质量和效率,设置保单送达率1项指标,权重为15%;为突出回访工作在防范销售误导的重要作用,设置电话呼入接通率、电话回访成功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15%;为提升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效率和消费者获赔比率,设置理赔服务时效、理赔获赔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35%;为提高保险公司保全服务效率,降低消费者在保全服务环境的等待时间,设置保全时效1项指标,权重为10%;为引导保险公司减少客户投诉并做好投诉服务,在投诉环节设置了投诉率和投诉件办理及时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25%。

对于保险总公司将根据服务评价得分高低进行评级,对分公司只评分不评级。保险总公司服务评级设定为A、B、C、D四大类,具体包括AAA、AA、A、BBB、BB、B、CCC、CC、C、D共10级。A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优秀的公司,B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良好的公司,C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较差的公司,D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差的公司。

⑧ 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按照财产险和人身险建立两套定量指标。定量指标选取范围,主要涉及保险消费者能够直接感受和体验的服务触点,涵盖各关键服务环节。在指标选择上,兼顾数据客观准确性原则,选取目前保险行业主体普遍适用的可系统提取、人为影响因素可控的指标。
财产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包括8个指标,涉及销售、承保、咨询、理赔、投诉五大环节。其中,为敦促保险公司及时响应消费者的服务需求,切实提升消费者体验,在销售、承保与咨询环节分别设置了电话呼入接通率、客服代表满意率及承保理赔查询异议处理率3项指标,权重均为10%;为突出对理赔难的治理,在理赔环节设置了立案结案率、案均报案支付周期以及理赔获赔率3项指标,权重合计为45%;为引导保险公司减少客户投诉并做好投诉服务,在投诉环节设置了投诉率和投诉件办理及时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25%。
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也包括8个指标,涉及销售、咨询、回访、理赔、保全、投诉六大服务环节。为提升销售环节服务质量和效率,设置保单送达率1项指标,权重为15%;为突出回访工作在防范销售误导的重要作用,设置电话呼入接通率、电话回访成功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15%;为提升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效率和消费者获赔比率,设置理赔服务时效、理赔获赔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35%;为提高保险公司保全服务效率,降低消费者在保全服务环境的等待时间,设置保全时效1项指标,权重为10%;为引导保险公司减少客户投诉并做好投诉服务,在投诉环节设置了投诉率和投诉件办理及时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25%。
对于保险总公司将根据服务评价得分高低进行评级,对分公司只评分不评级。保险总公司服务评级设定为A、B、C、D四大类,具体包括AAA、AA、A、BBB、BB、B、CCC、CC、C、D共10级。A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优秀的公司,B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良好的公司,C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较差的公司,D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差的公司。

⑨ 保险经营的指标有什么要求吗

在实践中,保险经营原则有哪些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保险经营基本原则

(一)经济核算原则

1.保险成本核算

对保险成本的核算,就是要核算保险经营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

2.保险资金核算

3.保险利润核算

保险企业利润核算的指标体系有两个:一是利润额;二是利润率。

保险企业要在经济核算原则的指导下,通过企业核算和险种核算两种形式,全面衡量企业的经营成果及各险种的经营状况,以达到提高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的目的。

(二)随行就市原则

所谓随行就市,是指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保险商品的结构和价格以适应市场的需求。保险企业应根据市场提出的现实要求,随行就市调整保险商品的结构和价格才能实现保险商品供求平衡和保险商品的价格。

(三)薄利多销原则

在薄利多销原则下,保险企业可以略高于保险成本的低廉价格,打开保险销路,依靠较大的销售量来保证盈利。

具体做法是,保险企业在制订保险费率时,应尽可能合理。

二、保险经营特殊原则

(一)风险大量原则

风险大量原则是指保险人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应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争取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和标的。

风险大量原则是保险经营的首要原则。这是因为:

第一,保险的经营过程实际上就是风险管理过程,而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不确定的,保险人只有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和标的,才能建立起雄厚的保险基金,以保证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履行。

第二,保险经营是以大数法则为基础的,只有承保大量的风险和标的,才能使风险发生的实际情形更接近预先计算的风险损失概率,以确保保险经营的稳定性。

第三,扩大承保数量是保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风险选择原则

风险选择原则要求保险人充分认识、准确评价承保标的的风险种类与风险程度,以及投保金额的恰当与否,从而决定是否接受投保。

保险人对风险的选择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尽量选择同质风险的标的承保;二是淘汰那些超出可保风险条件或范围的保险标的。

1.事先风险选择

事先风险选择是指保险人在承保前考虑决定是否接受承保。此种选择包括对“人”和“物”的选择。所谓对“人”的选择,是指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评价与选择。所谓对“物”的选择,是指对保险标的及其利益的评估与选择。

2.事后风险选择

事后风险选择是指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的风险超出核保标准的保险合同作出淘汰的选择。

保险合同的淘汰通常有三种方式:

第一,等待保险合同期满后不再续保;

第二,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事项予以注销合同;

第三,保险人若发现被保险人有明显误告或欺诈行为,可以中途终止承保,解除保险合同。

(三)风险分散原则

风险分散是指由多个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共同分担某一风险责任。

1.核保时的风险分散

(1)控制保险金额

(2)规定免赔额(率)

(3)实行比例承保

2.承保后的风险分散

承保后的风险分散原则应用以再保险和共同保险为主要手段。

www.fzgtyy.com

阅读全文

与保险统计指标体系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通胀保值债券收益率低于0 浏览:741
买国债一千万五年有多少利息 浏览:637
厦大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电话 浏览:175
广东省信和慈善基金会会长 浏览:846
哪几个基金重仓旅游类股票 浏览:728
金融债和国债的区别 浏览:515
银行的理财产品会损失本金吗 浏览:8
债券的投资风险小于股票 浏览:819
郑州投资理财顾问 浏览:460
支付宝理财产品分类 浏览:23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浏览:856
文化礼堂公益慈善基金会 浏览:499
通过基金可以投资哪些国家的股票 浏览:943
投资金蛋理财靠谱吗 浏览:39
旧车保险如何过户到新车保险 浏览:820
易方达国债 浏览:909
银行理财差不到交易记录 浏览:954
买股票基金应该怎么买 浏览:897
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a 浏览:135
怎么查保险公司年投资收益率 浏览: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