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保险公司都一样的,住院发票丢失,确实没办法理赔。至于为什么,原因很多,我就简单说几个主要的,可能对题主来说并不是他想要的。
1.医院出具的所谓发票或收据,是你证明你在医院花费的唯一证明,尤其是报销联。前面有人说可用留存联证明,很遗憾,留存联的证明左右很有限,至于原因么就是第二点了。
2.保险公司的赔偿是补偿性原则,也就是说你必须要证明你因保险范围内的原因遭受了损失(等价兑换成金钱),保险公司才能向你赔偿,这是责任险的基本原则。回到上面说的留存联。留存联只能证明你向医院交了这比钱,但由于报销联不在,无法确定你是否用这个报销联在其他保险公司或机构报销了这比费用,如果在其他地方报销过这比费用,相当于你已经得到了补偿,因此保险公司也就无需再进行赔偿了,因为你已经没有损失了。
2. 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医院的住院发票掉了怎么办
如果可以补开就补开个,不行就马上要联系医院尽快开证明,拉一个住院的费用单子,盖上医院的公章,实在没有的话,好点的保险公司可以给你扣点免赔,差点的就直接不赔了,医院开了证明他再说不赔就投诉他,在他们公司和保监会都可以投诉,再不行就打官司,一般都可以赢的
3. 医院的发票丢失怎么办怎么去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去医院要原始发票的复印件盖章,再叫医院开证明.最后带上身份证/保单合同/医院资料后,先与保险经办人联系..后到理赔部处理!
4. 我医院的发票原件不见了该怎么去保险公司理赔
找治疗医院复印一份发票存根,加盖个公章并注明原件丢失,然后再去保险公司申请试试吧。
5. 交通事故中医疗发票丢失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去医院重新复印。
社保医保报销涉及到医院结算单原件,大部分商业保险也是如此要求。住院结算单只能开出一份,遗失不补,这既是财务制度规定,也是防止当事人重复报销的手段之一。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研究一下合同细则,部分商业保险是认可复印件的(并不是全部都认可),该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医院复制发票存根作为报销依据。
6. 医疗费发票丢了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没有发票原件,必须告知发票用途,发票原件方出具证明和使用内容(盖章),保险公司才能受理复印件发票理赔。
你这种情况就像楼下那位律师讲的,只能去4s店重开,重开有一定成本(发票报废、登报声明等费用)可能4s店就会要求你承担了,这也相当是发票丢失的代价。
7. 住院发票丢失保险公司不给赔付怎么办
仔细看看合同条款,如果没有问题,就告他。正常有发票的复印件和其他机构的报销凭证或结算单就可以申请理赔的,反正我知道平安人寿是这样的。
8. 在医院住院的发票弄丢了,保险公司不给我理赔,请问医院的发票还能重新去开吗
不可以的。
社保医保报销涉及到医院结算单原件,大部分商业保险也是如此要求。住院结算单只能开出一份,遗失不补,这既是财务制度规定,也是防止当事人重复报销的手段之一。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研究一下合同细则,部分商业保险是认可复印件的(并不是全部都认可),该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医院复制发票存根作为报销依据。
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
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8)保险公司理赔医院发票丢失扩展阅读: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
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理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
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
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