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役军人保险到底是咋回事,什么是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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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不少战友通过闪闪红星微信平台询问关于退役军人保险的相关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整理,希望能给您
服现役期间享受军人保险待遇,退役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你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为确保你在退役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时基本生活有保障,退役时需要将你的军人保险关系转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实现与社会保险关系的有效衔接。
一、退役时应当享受的保险待遇
1.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照本人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12%为单位缴费、8%为个人缴费)。其中,转业到企业、自主就业或回农村的,按照本人的全部服役月数计算;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服役月数计算。退伍义务兵缴费工资数额,按照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
2.军人职业年金。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照本人2014年10月1日以后服役各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8%为单位缴费、4%为个人缴费)。退伍义务兵缴费工资数额,按照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
3.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师职以下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从提干或选取士官的当月开始,按照本人职务等级或军衔级别按月缴费,国家给予同等数额补助,并按年计息。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退役时按照服役年限给予补助。
4.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军人服现役期间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退役后接续保险关系的方法
(一)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役军人将保险关系转移资料(详见附表)交到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保险金转入个人银行卡的,将保险金交给安置单位。
(二)复员、自主就业和回农村。由退役军人本人或委托人携带保险关系转移资料,分别到户籍地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军人职业年金关系由个人保存。
友情提示:退役后只有你在地方接续了保险关系,服现役年限才能与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合并计算,才能保障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和平时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会降低。如果不接续保险关系,以2016年全国平均养老金水平计算,在达到退休年龄时,退伍义务兵每月将少领取180元养老金,下士将少领取390元。特别提醒,在到民政部门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时,千万别忘记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保险关系。
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2016年以前汇入个人银行卡,交给安置单位;2017年以后携带本回执。
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2016年以前汇入个人银行卡,交给安置单位;2017年以后携带本回执。转业到企业、自主就业或回农村的,资金汇入个人银行卡,无此回执。
Ⅱ 退伍军人等待安置期间交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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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Ⅲ 退伍后安置待分配时间,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复转军人到地方就业后,服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不需要补缴。国家规定,转业、退伍军人在股役期间,凡计算为军龄的,转业、复员、退役后都计算为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
Ⅳ 退役士兵保险关系如何接续
一、军人养老保险接续必须在当地有社保账户,一是你已经有工作了,单位给你开了社保账户。二是你没有工作,需要以灵活就业方式到社保中心开立社保账户。然后把部队给你的养老保险手续带到社保中心,办理接续。
二、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4)退役军人待安置保险扩展阅读: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Ⅳ 退伍兵待安置时间养老保险
1.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2.退伍军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优待养老金,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3.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民安字[1988]19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01]188号)关于“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待分配时间,是指《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今后,凡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待分配时间延长的,经当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其待分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因本人原因导致待分配期限延长的,其延长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Ⅵ 请问大家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的养老由谁来补缴
一个老退役军人回答提问者: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有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补缴的。这是我国新建立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在2018年10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网页链接第(四)条规定的、与时俱进、保障退役军人利益的举措。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四)
Ⅶ 转业军人待安置期间如何交养老保险
根据《关于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就业前后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劳动部、总参谋部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工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意见的通知》(国发[1993]54号)规定:“退伍义务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应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金投保年限”;
《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民[1988]安字19号)规定:待分配时间“是指《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的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它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不符合《条例》规定安排工作条件的农村籍退伍军人,退伍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后,又由劳动部门安排就业或者是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正式编制的,其军龄亦应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企业单位的,即为本企业工龄)。
因此,城镇义务兵退伍后,回到原征集地等待分配的时间,可视同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所以说接收单位有义务为其办理并交纳待安置期间的养老保险。
Ⅷ 退伍兵在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由谁来交是否分配工作后有所在的单位给补齐
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缴纳。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
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直至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待安排工作期间,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
拓展资料
《意见》对上岗时间也有了明确规定:
1.接收单位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2.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
Ⅸ 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由谁承担
军人戴安置期间16年,养老保险应该有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