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险金赔付正确的是
在进行保险理赔过程中,常常会因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出现意见不合而产生保险纠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分指定了保险理赔的原则和流程,在理赔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
一、保险理赔的原则有哪些?
1、重合同、守信用原则: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和法律法规,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进行理赔过程中,要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赔付标准、赔付额度。
3、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
二、保险公司怎么进行理赔?
1、立案查勘:保险公司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立即派人去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事故原因,核查保险单并确定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确定保险单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到期,事故是否是保障责任范围内等。
3、确定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收到赔偿或保险金赔付申请时,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确定,并及时通知。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公司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给付赔偿金,保险理赔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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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保险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两者可以兼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害赔偿,法律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而在财产损失赔偿中,受害人只能在扣除已领取的保险金后,就余额部分要求侵害人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该法条的立法本意就是被保险人在因第三者造成损害的赔偿利益情况下,可以双倍获取保险利益和损害赔偿利益,而不是择一享有。
从理论上来讲,人寿保险是依合同约定而取得赔偿,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是约定之债;而人身损害赔偿是因侵害人的过错而形成的一种侵权之债,是法定之债,两者取得赔偿是依据不同的法律关系。从生活实践上来讲,人身是无价的,它不同于财产,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Ⅲ 保险金是什么意思,是保险公司赔付的钱吗还是需要交的保费
所谓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价值等于保险金额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是不足额保险,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Ⅳ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保险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在于:
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简单理解:一个衡量理赔时赔付钱的一个金额)
保险价值
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也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
保险金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的金额。(简单理解:保险按合同给付到客户的钱)
Ⅳ 什么是满期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即保险合同期满后被保险人所能领到的全部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主要出现在定期的保险合同当中,也就是说,当你所投保的某份定期保险到期的时候,保险公司所给予你的当时所指定的费用就是满期保险金。
举个例子来说明,比如你投了一份定期保险,保险合同上约定的期限是保障到60岁,那么等你60岁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将你的全部保额返还给你,而这也就是满期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也随之终止。至于满额保险金有多少钱,具体就得看保户签订的合同上的约定了。
(5)保险金扩展阅读
满期保险金不交保险费,只须交纳保险本金(保险储金),保险公司以利息作为保险费。保险期届满无论期内是否发生过保险金给付,保险公司都将保险储金退本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满期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期限分1年、3年、5年、8年。
满期保险金这是属于长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险种,满期保险金为了进一步方便保户,简化投保手续,一些保险公司开展了长效人身意外伤害满期还木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满期保险金
Ⅵ 给付保险金什么意思
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的金额。
保险金的赔偿给付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方法。原则上保险补偿以现金履行赔偿给付责任。但是,对于财产保险,也可以采取修复、重置等办法补偿损失。明确保险金的赔偿给付办法,有利于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
(6)保险金扩展阅读:
保险的作用:
一、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为了应用大数原则,有可能受益的风险不在可保范围内,因此商业保险机构一般不承保此类风险。
二、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
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三、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保险制度是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Ⅶ 保险费,保险金,保险金额之间的区别谢谢
三者间性质不同,保费是权益金,保险金和保险金额是保障金。
给付的对象不同,保费给予保险人,保险金和保险金额给予受益人,
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
保险金: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钱。
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Ⅷ 生存保险金是什么意思
生存保险金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生存保险具有较强的储蓄功能,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生存保险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或者为子女提供教育金等。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亦被称为储蓄保险。
拓展资料:
生存保险金的特点:
1、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没有任何给付,也不退还保险费。因此,保险公司给付满期生存者的保险金,不仅包括其本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而且包括在满期前死亡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
2、生存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等。
3、生存保险具有很强的储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