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比例是多少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简单说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企业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企业缴纳 20%,个人缴纳8%缴纳。
缴费基数:(实际上年月平均工资)
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被保险人无法确定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新招人员、失业后再就业人员以本人到企业工作第一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并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第二年缴费工资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1)个人储蓄化养老保险规模扩展阅读:
有的地方对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实行“差额征缴、差额拨付”的结算方法。
其基本做法是:由社会保障机构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应收取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和应拨付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下简称养老金)。若应收缴的养老保险费大于应拨付的养老金,则按其差额向单位收取,即“差额征缴”(对单位来说是“差额缴交”即“付差”);
若应拨付的养老金大于应收缴的养老保险费,则按其差额拨付给单位,即“差额拨付”(对单位来说是“差额拨人”即“进差”)。而“个人缴费”则由单位向职工收取或从其工资中代扣,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仍由原单位按实发放。
对单位实行“差额征缴、差额拨付”的结算方法,其账务处理方法也因“征缴”或“拨付”而不相同。
差额征缴
在“差额缴交”情况下,单位在支付“付差”时,按单位缴费金额扣除应收拨人养老金的差额,借记“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事业单位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按个人缴费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按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贷记“现金”。单位向职工收取或从其工资中代扣个人缴费时,借记“现金”或“应付工资”,贷记“其他应付款——个人养老保险缴费”。
差额拨付
在“差额拨入”的情况下,单位收到拨入款的同时结转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即按实际收到“进差”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个人缴费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按单位缴费金额借记“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事业单位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
按应收拨入养老金总额贷记“其他应付款——养老金”。在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时,按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养老金”,贷记“现金”。
实行“差额拨付”(即单位为“差额拨人”)的单位,在收到拨人款并结转应缴纳养老保险费时,对应收拨人的养老金应贷记“其他应付款——养老金”,而不应作贷记“其他收入”。
在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时,应借记“其他应付款——养老金”,而不应借记“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事业单位则不应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因为这部分养老金属于单位代社会保障机构发放给退休人员的款项,而不是单位的收入和费用,否则就虚增了单位的收入和费用。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尽快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积极创造条件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为此,笔者建议:社会保障应实现社会化,即退休人员与原单位相分离,由社区进行管理。
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障征收机构向单位全额征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则由社会保障机构直接发放给退休人员。这样做既保证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又确保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
养老保险费征缴与发放分离的账务处理为:当单位向社保征收机构缴养老保险费时,按单位缴费金额借记“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按个人缴费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当养老保险费实行“征缴与发放分离”后,养老金由社会保障机构直接发放给退休人员,单位不再对养老金发放进行账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个人养老保险
网络-养老保险费
B.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
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的界定,我国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在许多国家,以个人为主体责任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一直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新加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典型代表国家,它实行的是以个人账户为基础,政府强制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实行公共管理的个人储蓄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主要强调个人的责任。在美国,个人储蓄养老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种养老方式,以2003 年美国人的养老供给结构为例,这种方式占比高达39.8%。而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首先强调的是政府的责任,其次是企业、个人。近几年,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企业年金计划作为我国养老第二支柱,也逐步的步入发展正规,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较慢,其养老保险的补充地位并未显现。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仍然滞后,甚至很多人并不了解这种养老保险。
C. 养老金规模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的养老保险规模包括四个层次(或部分)。
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
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养老金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D.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优势
(一)有利于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
缓解养老压力
我国已于2000 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虽然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不断增加,但每年养老基金的收支缺口仍然存在并呈扩大之势。“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时代使得国家财政和企业承担了巨大的养老压力。如何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缓解养老压力,是管理者十分关注的问题,而强调个人养老责任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正好符合这一要求,它的成功开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国家的养老负担。
(二)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替代率
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我国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只能是广覆盖、低保障,仅用于满足人们的基本保障需求。虽然越来越多的人已开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其替代率并不高,并不能使职工退休之后的生活水平维持在退休前的水平。国际上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一般为20-30%左右,我国有进一步降低目前的替代率以适应国际惯例的趋势,这就使得参保职工必须采用除第一支柱外的其他方式,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
(三)有利于增强职工自我保障意识
由于对企业年金及其运营管理体制的认识不到位、缺乏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承担的各类保险负担过重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企业年金计划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缺乏普惠性。即使在受覆盖群体中,年金分配差距也较大。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向统筹账户透支,及做实个人账户的实际难度,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职工个人对国家养老保险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个人的养老责任感。
(四)有利于个人做好理财规划
首先,在目前经济环境不稳定、资本市场动荡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助于提供一个个人理财途径;其次,对于年轻人来说,“消费明天”的观念容易诱导其发生当期的不合理消费,而过多依赖于国家养老,通过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可以帮助他们制定相应的理财计划,摆脱“月光族”的称号。
(五)有利于促进我国相关金融行业发展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积极开展,不论以何种方式实施,都会积累起相当规模的养老资金。在各项配套措施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这笔资金和其他社会保险资金一样,作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不仅能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供给,促进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而且能促进资本市场的产品创新,提高资本市场效率,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
E.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根据个人收入情况自愿参加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个人自愿选择经办机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所有。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帐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F. 养老保险有哪几种档次分别是多少价格个人可以任意选取缴多少吗
对的,有许多个档次,个人可以随意选择其中一档的。
社保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举个例子:B地社平为30000元,那么每月最低档基数为30000*60%/12=1500元,最高基数为30000*300%/12=7500元。
针对以上数据,你也可以选择100%档,200%档均可以的,但必须在1500---7500之间。
(6)个人储蓄化养老保险规模扩展阅读: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
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
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由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它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亏损企业可以不投保。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
G.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额一般有多少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自己缴费的全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自己缴费的40%左右,属于个人账户。
H. 实行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以( )为典型
实行个人储蓄来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源,典型代表有两个,一种以新加坡为代表其核心是政府集中管理和运营基金;另一种以智利为代表,其核心是由私营基金管理公司竞争运营基金。你的问题应该是多选,BD如果是单选我认为是B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I.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什么都有哪些规定
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由职工根据个人收入状况自愿参加的一种养老保险。它居于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的第三层次。
规定: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9)个人储蓄化养老保险规模扩展阅读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优势
1、有利于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缓解养老压力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成功开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国家的养老负担。
2、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替代率
国际上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一般为20-30%左右,我国有进一步降低目前的替代率以适应国际惯例的趋势,这就使得参保职工必须采用除第一支柱外的其他方式,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
3、有利于增强职工自我保障意识
积极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个人的养老责任感。
4、有利于个人做好理财规划
在目前经济环境不稳定、资本市场动荡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助于提供一个个人理财途径;对于年轻人来说,通过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可以制定相应的理财计划。
5、有利于促进我国相关金融行业发展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积极开展,不仅能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供给,促进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而且能促进资本市场的产品创新,提高资本市场效率,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