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第一是代理人是否将资料及时的交给公司,第二才是公司的理赔速度。
一般而言中资公司理赔速度从收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会完成理赔,合资外资公司5个工作日会完成理赔,个别公司能做到3个工作日完成理赔。但整体来说,在无争议的情况下,保险法规定在收到理赔申请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成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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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太平洋保险售后做起来难吗
那个工作应该是去卖保险!
1,中国保险业利用合同法的保护,营销如同传销,大量的增员是要业务员拉朋友,拉亲戚去卖保险。 就是和传销一个性质!不过,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不合法的,走的模式和传销是一个模式!不管他是合法的也好,不合法的也好,只要你记住,保险除了意外险,其他的险种都是忽悠人的,你就不会上当受骗,特别是分红保险,要小心欺诈。 这个保险里面包含了更多的忽悠和欺骗, 给人留下的就是更多的心酸和不靠谱!
2,你以为这个大病保险就那么好理赔, 这个重大疾病就是陷阱!
商业保险的重大疾病险是保死的,也就讲人要是得的病和重大疾病险里某一种病对号入座,这人就是“死路一条”了。如要买这种重大疾病险,不如买生命意外险(生命价值险,也是保死的),因为,功效是一样,可是,交的保费要少的多。 所以啊,购买大病保险的时候,您最好去咨询一下医生,看看您的期望值离保险公司的承诺到底有多远。 与其讲重大疾病险是“宫廷御宴酒一百八一杯。”不如讲“其实就是那个二锅头掺哪个白开水。”赵本山 > 忽悠人的。
3,保险公司每天开会(公司的晨会)就是讲一些忽悠人的办法,就是讲这个分红几十年多少多,那个红利几十年多少多,再加上那个现金价值多少多,哎吆,你一看好多数字,把你忽悠的就眼红了,简直就把保险说的是神乎其神,利用利益诱导客户上当受骗! 其实保险了解了就很简单,就是,保险出险(发生合同上所列明的责任)时看你的《保障》,不出险看你保单的《现金价值》,不管是多少年都是看《现金价值》,因为寿险都是终身险,不到终老死亡取钱,那就视同退保(给你的现金价值),所以你理解了这两个数字你就不会被卖保险的忽悠上当受骗!
保险,只谈现金价值,不谈本金和分红,而那个现金价值保险合同上面就有现金价值表,多少年是多少钱,你看了就会明白的。那个钱远远要比本金要少的多,不管是取钱、退保,还有所谓的转换养老金,都是看那个现金价值表。保险业务员他们就没把保单的现金价值给你说明,说明之后客户看了就不买了,所以他们忽悠你保费交清就拿钱。保险若干年取钱都是亏损的,其实若干年就算拿到本金,你的本金的货币贬值也是亏损了很多。以后要记住!所谓“保险”就是用来抵御风险的,不是用来理财的,更不能想用保险来赚钱。想理财赚钱或想抵御货币贬值,可以做基金和国债。所以,分红型保险是以保险的名义骗客户的钱。
㈢ 大家认为太平洋保险公司服务理赔如何呢
一个保险公司的好坏,就是看一个保险公司的理赔如何.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保险业中早已站稳脚跟,立有一席之地了,一个保险公司既然能够存在这么久,就说明这个公司还是有一定的市场,有一定的市民认可它的.至于有的人说好,有的人说不好,那是因为有的人出了险,是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的,加上赔偿速度正好够快,所以有的人称赞不错;而有的人说不好,有可能就是出的险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加上业务员有可能事先并没有解释给保户听,所以导致保户认为保险公司是"保险容易理赔难",所以你想看一个保险公司的好坏,那就要看你所保的险种是否在赔偿范围内,如在范围内,看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态度如何,就能知道这个保险公司是好是坏了.
㈣ 为什么太平洋保险理赔这么难
呵呵,建议你熟悉该保险的赔付细则,
如果确实在理赔范围内的,故意为难就是部分保险公司的个别部门的作风问题。
买保险容易赔付难,推销时口快售后服务一口空话。
㈤ 太平洋保险公司寿险理赔难吗
现在太平洋理赔开通了理赔透明化项目,
该项目通过客制化索赔资料清单、清晰透明的赔案内进度、客制化赔款容计算说明书、营销人员服务小贴士、客户满意度评价等5项主要举措,向客户展现透明的理赔全过程。在理赔过程中,除了口头、电话和信函等传统方式,太平洋保险利用网络、电话、短信、E-mail等与客户建立即时的互动关系,使客户能够及时、明白地了解理赔全过程,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理赔透明化项目的要求落实到位,太平洋保险专门制定了标准作业手册,对理赔条线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以提升理赔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同时,将通过对外公开承诺和对内向业务人员宣导等方式,让理赔服务接受广大客户的监督和评价,并将理赔客户满意度评价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KPI指标。
㈥ 太平洋寿险理赔难不难
各家保险公司理赔服务都大差不差,只要对保险对理赔有个正确的认识,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都是不难的。
获得顺利理赔8项注意
既然理赔需要各种条件成立才能生效,那么消费者该如何投保呢?只要消费者做好8方面的注意事项,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并不是难事。
1、正确认识您购买的保险产品
对保险责任的理解和认识误区是导致理赔产生争议与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很多消费者由于投保时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责任没有足够的理解,等到发生事故后,才知道所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不能获得赔偿,情绪难免激动。
2、及时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形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对于意外事故、可能涉及身故、残疾等索赔金额较高的保险事故,请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有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对于一些需要及时固定,却因未报案而未固定的证据一旦灭失,保险责任难以认定,消费者面临的损失就可能更大。
3、定点医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诊治。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诊治,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将有可能给后续的理赔带来不便和损失。
4、诊治项目和药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消费者的各项医疗费用,需符合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规定。如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就诊时要提示医生自身的保险情况。对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除收据原件外,还要保存好所有费用的明细,保险公司在办理理赔时通常需要审核费用明细以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5、准备好必需的申请文件
包括:给付申请书、保险单、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6、索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视为放弃权利。同时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如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7、受益人要明确
保险金受益人是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的对象,因此保险公司在支付前会严格审核受益人的资料以避免发生给付差错。因此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即对身故受益人予以明确。保险专家指出,如设立多个受益人,理赔申请时受益人身份确定困难;领取理赔款时多个受益人同时到场,也给受益人带来诸多不便。一旦受益人之间发生财产分割纠纷,还需要对簿公堂,未来还有征收遗产税的隐患。
8、保持通畅的联系渠道
消费者发生保险事故后,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手机、座机)处于通畅,所留联系地址正确无误,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理赔报案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通常会与您就出险的相关细节进行核实;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可能会通知您补充相应材料或了解核实保险事故,并将理赔进展情况知会您;理赔结案后:保险公司通常会通知您领取赔款或转账成功后通知您,并寄发相应的理赔单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人寿保险的拒赔率约在3%至5%左右,大部分的理赔申请都能顺利获得理赔。其实只要消费者在事前做足准备工作,获得保险赔偿并不是件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