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保险理赔 > 新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

新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

发布时间:2021-04-06 13:00:14

① 新疆个人社保缴费查询系统官方网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保卡缴费记录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社保卡的注意事项:
1、社保卡必须到发卡银行办理激活手续后才可使用;
2、使用社保卡时需输入密码,所以请牢记您的社保卡密码;
3、社保卡就诊限本人使用;
4、在各家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就诊时,请先到自助终端机输入个人电话进行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挂号窗口或者自助终端上挂号使用;
5、原诊疗卡持有者可到挂号处办理双卡关联,原就医记录将复制至社保卡中。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② 新疆养老保险网上如何查询个人账户

在网上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方法如下:
1、打开12333社保查询网;
2、找到“养老保险查询”,点击,即可切换到“全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查询”页面;
3、找到你所在的省、直辖市,依次找到所在地;
4、点击进入本地养老保险金查询系统。
5、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初始查询密码为社会保障卡卡号后6位)、登陆查询。
注意:有的地区要先注册或先到当地社保局申请开通后才可以查询(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③ 新疆五险一金查询网站

这个问题的范围有点大,新疆各个地州市的标准可能完全一样。
乌鲁木齐缴费基数是由单位每年到乌鲁木齐市所属各区县社保局申报的。
2011年乌鲁木齐社保缴费基数分别是:一般养老、医疗缴费基数和比例不会变,但失业、生育、工伤每年有可能进行调整,会有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缴费基数*20%)+个人缴费(缴费基数*8%)
2、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缴费基数*7.5%)+个人缴费(缴费基数*2%)
职工大病保险:每月10元/人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缴费基数*2%)+个人缴费(缴费基数*1%)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缴费基数*0.8%),个人不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个人不缴费。根据单位所在行业风险程度、单位发生工伤情况不同,缴费比例分别是0.5%、0.9%、1.4%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④ 新疆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版金管理中心应该是隶权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关政策法规;负责对整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五大险种的征收核定和四个险种(不含医疗保险)的待遇发放及其管理;指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⑤ 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怎么登录

1.通过网络搜抄索“社保个人查询”,之后进入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页。
2.进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页之后,选择“查询个人资料 办理个人业务”
3.之后进入到“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主页”,点击主页中的“立即注册”。(在未注册个人网页帐户时,如果注册过,直接登录即可)
4.之后确认接收“服务条款”
5.然后,进入到填写身份信息页面,填写“身份证号”和“社保个人电脑号”,之后点击“下一步”。(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身份证号码已注册或是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不能注册)
6.填写身份证号验证通过后,将进入界面填写注册信息,填写的姓名、电脑号和社会保障卡号必须和社保档案库的一致(带红色星号为必填项),若是个人缴费用户还需要填写银行账户后六位。(可以通过所在单位更改个人账户的电话号码信息)
7.最后,填写信息成功将显示输入服务密码的界面,输入的密码和新密码必须一致。输入完成之后,点击“完成”即可。
8.注册成功之后即可登录个人账户查看个人社保信息。

⑥ 新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官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查询社保卡余额可以拨打12333社保热线平台或登录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官网网站和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

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内设10个处级机构,为正县级。
(一)办公室
(二)社会保险业务部
(三)财务部
(四)稽核部
(五)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处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处
(七)中央行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
(八)自治区区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九)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十)农保中心

⑧ 乌鲁木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网址是什么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和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四)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基本政策;拟订社会保险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城乡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行政监督责任;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晋升工作,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工(公)伤(病)残鉴定和有关待遇工作;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相关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监督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一)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综合管理出国(境)的培训工作。
(十二)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和发展预测报告。
(十三)指导、监督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
(四)规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五)就业促进处。
负责编制就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招工简章广告刊登的审核和招工备案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并指导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
(六)人力资源规划发展处。
负责编制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负责权限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承办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工作;承担权限内人才相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负责编制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职业培训政策和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编制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拟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职业教育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相关工作的开展,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学校的审批;负责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以及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的选拔、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九)劳动关系处。
贯彻执行企业劳动关系政策;负责企业集体合同的审核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拟订并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研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考核、奖励、惩戒、辞聘、解聘及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和改制事业单位职工安置政策、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工资福利处。
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并监督检查;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工作;负责审核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并监督检查;研究、指导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工作和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承担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三)军官转业安置处。
负责编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
(十四)引进国外智力处(市外国专家局)。
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负责编制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与交流工作;负责引进智力成果的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
(十五)养老保险处。
综合管理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和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负责职工连续工龄的认定;负责拟订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死亡职工及遗属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
(十六)工伤保险处。
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及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综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公)伤残认定和有关待遇工作;负责参保企业工伤事故调查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指导和监督企业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七)失业保险处。
综合管理失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贯彻落实失业人员医疗、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负责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失业人员生活补助金的审批。
(十八)医疗生育保险处。
拟订城镇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等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及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执行城镇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负责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核,并进行综合管理。
(十九)农村社会保险处。
综合管理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工作;贯彻执行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二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征缴、管理、调剂等进行监督。
(二十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二十二)劳动监察处(信访处)。
负责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区(县)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二十三)老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最新网址:http://wlmq.xjrs.gov.cn/

阅读全文

与新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通胀保值债券收益率低于0 浏览:741
买国债一千万五年有多少利息 浏览:637
厦大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电话 浏览:175
广东省信和慈善基金会会长 浏览:846
哪几个基金重仓旅游类股票 浏览:728
金融债和国债的区别 浏览:515
银行的理财产品会损失本金吗 浏览:8
债券的投资风险小于股票 浏览:819
郑州投资理财顾问 浏览:460
支付宝理财产品分类 浏览:23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浏览:856
文化礼堂公益慈善基金会 浏览:499
通过基金可以投资哪些国家的股票 浏览:943
投资金蛋理财靠谱吗 浏览:39
旧车保险如何过户到新车保险 浏览:820
易方达国债 浏览:909
银行理财差不到交易记录 浏览:954
买股票基金应该怎么买 浏览:897
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a 浏览:135
怎么查保险公司年投资收益率 浏览: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