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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

发布时间:2021-04-04 15:55:54

A.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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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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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版,,,为中国大陆权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而且这东西是以法的形式规定的,所以必须买,还有就是一般要配一个商业险,不然你年审汽车的时候,你审核通不了

C.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

你所说的这个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462号里的要求。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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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机动车强制保险条款最新

车辆保险险种及说明:
交强险950如上年无事故发生可打折
作用:双方事故,为保护弱势一方,赔额在120000以内,独立险必买
商业险价格看具体保额
1、车辆损失险单方事故保险赔付,如你开车撞到树,撞到石头,他都会帮你埋单
2、车辆盗抢险按车辆折旧购买,比如你新车买十万,当年车按十万买,第二年可能根据市场价格,这车便宜了,加之你车也用了一年,保额就降下来了。
3、第三者这个最好是买,因为你不买,万一撞了车,你全责,自己的车保险公司赔你了,但你撞的对方的车只能自己出钱了,小事还好,大事可能几十万,所以一定要买。如果你是大城市,如北京、深圳、广州、重庆、上海这些地方,更是要买高点,五十万以上吧,反正在深圳一般都是买100万的,因为第一个好车多,万一你撞的是宝马730、奔驰500,大事故修一下都要四五十万。有的车主如果看你赔不起,也会主动向交警要求承担全责,这样他的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他修车的钱了),嘿嘿,这样的事最好不要强求。
4、车上人员就是你开车,如果撞车,车上有人员受伤,如果没有买这个,受伤的医费没得赔,一般都是买五座的,一个赔五万(好便宜的)。
5、玻璃单独破碎这个是你开车时不管什么原因,保险公司都要赔的(停车时受损不赔,如果报案一定要记住这点),还有一点,你如果是进口车,一定要求买进口玻璃险,保险公司是默认国产玻璃险的,除非你提出来
6、划痕也叫油漆特别损失险或他人恶意损失险,就是你的车停在那里,有几个小孩搞花了,或是别人眼红你买车,在你车上划了几道,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是要赔的,不过也有条件限制,就是你买的是赔付2000,如果今年这份保单不管你做几次这个险种的保险,只要总赔付价格不超过2000,你就仍可以再做,不过有免赔30%(就是你这个项目需要做油漆,维修价格为1000元,他在核价单上也会核1000元,但是保险公司只赔你700元,另外的300元是要你自付的)另:此险种最高可以买5000,也就是最高可以赔你5000元损失。
7、自燃险这个险种为你的汽车无缘无故的自己着火了,如果你买了,保险公司也要赔,具体赔多少看你的保额与各地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了。
8、发动机特别约定险还有一个名字叫涉水险,就是你开车在高速公路上,突然下大雨了,水势很快,一下淹了你的车,发动机进水了,这样的出险情况保险公司需要全赔,但是一定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你被水淹了后,发动机死火了,你要是再打火想着车,会致使发动机连杆被顶弯,这样的情况保险是拒赔的。(发动机内部进水后,首先气缸内部有水,因为水的密度是不可改变的,起动马达巨大的动力瞬间可以顶弯连杆)
9、不计免赔没有买这个的话,所有保险公司赔付你损失的,都打八折给你,就是买了,也要说明要包括哪些险种,最好是全部覆盖以上所有险种。
单方事故出险后,第一次,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可以直接开到你的品牌售后服务店去维修,报案你自己报,然后核价交给服务店去处理,提车时要先自付,保险公司会在十五个工作日把钱打到你帐上。
需要手续:行车证正、副本(有效期内的)
保单被保险人身份证
驾驶证正、副本(有效期内的)
保单正本
存折或银行卡(信用卡或邮政储蓄无效)
注:单方事故无论损失大小,第三次必须现场报案
双方事故出险后,不分第几次必须现场报交警,如果是你全责,需要及时向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拿到交警证明后,要看清当值交警有没有盖公章,有些交警为了逼你去他下线的汽修厂维修,故意为难你,因为他下线的汽修厂有回扣给他的,不过都是一些大排档修理厂。所以一定注意有无盖公章。
与对方沟通,让他去他的品牌店去报价,让他的品牌店通知你的保险公司去核价,保险公司核多少你赔多少。并且要打电话问自己的保险公司具体给对方车辆核损的金额是多少,确认后你去对方品牌店交钱(注意,一定要拿到对方的交强险复印件,与他品牌店的等额维修发票)。你自己的车也要回到你的品牌店核损维修价格,然后开始修自己的车,提车时自己垫付维修款。
需要手续:行车证正、副本(有效期内的)
保单被保险人身份证
驾驶证正、副本(有效期内的)
保单正本
交警证明
对方交强险复印件
对方维修等额发票
存折或银行卡(信用卡或邮政储蓄无效)
由你的品牌店把资料交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款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打到你帐上。
另外,玻璃险是不赔你贴的防暴膜的
如果你的车停在一个地方,被他人车撞或是不明物体损伤(非油漆险)首先不要报案,开车到品牌店里去问一下保险接待可不可以做车损,如果不能做,你再把车开到离派出所很近的地方(方便你报案不用来回跑)
,去派出所报案就进车刚停在那里,不知道被什么撞了,如果是3000元以下了,是不需要报案回执的,反之就必须要。这样你再拿着派出所证明,到品牌店去报案,这样就可以赔了,不过个人要承担30%。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和品牌店的保险接待搞好点关系,以后就算是你的保险是很难赔得到的,保险接待也会帮你想办法搞好的。
最后再讲一句:新春快乐
保险不保一万,只保万一,小保险没所谓,主要是保大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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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最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你所说的这个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462号里的要回求。第三十九答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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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内容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投保
第五条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七条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第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九条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保监会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三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二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赔偿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第二十六条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罚则
第三十六条未经保监会批准,非法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由保监会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监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保险公司未经保监会批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保险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一)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
(三)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
(四)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
(五)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
(六)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
(七)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二)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三)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G. 机动车有哪些保险条例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叁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车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商业险是非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车险种类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按销售渠道的不同,车险可分为传统车险与电话车险(网络车险)。电话车险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获取报价、完成投保,是新兴的车险投保模式,电话车险(网络车险)在欧美比较流行,正以其方便、省钱等优势越来越受到国内车主的青睐。另外,根据车辆保障内容不同,价格有差异。车主在网上投保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保障项目,从而节省更多的费用。汽车哪些保险必须买?下面我们根据大部分车主的建议进行了一下总结,希望可以给广大车主带来帮助。一、车损险一定要上:无论是新车还是已经开了两年的旧车,车损险是一定要上的。即使你的开车技术再棒,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保不定哪天碰了、刮了,到修理厂稍微修修就要不少钱,投了车损险就不用着急了。二、三者险:最好买20万额度。三者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几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保险专家建议,最好能将三者险投保到20万元-50万元保额,尤其是对于那些刚刚购车的新手,他们属于发生车祸的高风险人群,这样即使一不小心发生车祸,也不必担心事后无力承担责任了。三、不计免赔险要选择:建议车主最好投保不计免赔特约保险。据统计,出险的时候车主们用到最多的险种就是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通过投保不计免赔特约保险,在这两个险种上才能得到您所应该承担损失的100%赔偿。新车哪些车险必须买?对第一次购车的车主而言,很多人觉得车险是“小钱”,既然购车的“大钱”都花了,就没必要在“小钱”上纠缠,往往潇洒地一挥手就买了全险。其实新车上保险是要齐全一点,但不宜过于盲目,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正确选择险种。除了国家规定必保的 “交强险”外,新车主可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可能用到的险种,既经济又能获得全面保障。一般来讲,自燃险不需要购买。至于盗抢险,如果车辆主要是上下班代步用,且住宅和公司都有专门的车库停放车辆,车辆一般不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车辆被盗的可能性较低,可以考虑不购买此险种。划痕险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购买,如果新车本身为中高级车型,喷漆维修费用又比较高的话,可以考虑购买。至于经济类车型,本身价值不高,没有很多必要购买这类险种。推荐新车购买险种最佳搭配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主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加上盗抢险和车身划痕险。

H.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介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回路交通安全法》和《中答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而制定的条例。该《条例》于2006年3月21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2号公布;根据2012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0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第2次修订。《条例》分总则、投保、赔偿、罚则、附则5章47条,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I.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一、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版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权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交强险的特性: 公益性、强制性、广泛性。设立交强险的目的是: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强制性:强制承保,不能拒保。 广泛性:只要是机动车,都可以承保。(机动车包括摩托车,不包括电动车) 酒后驾车、故意撞人,交强险也理赔,目的是保护受害者,体现了公益性。当然遇到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先垫付医疗费用,再立案调查情况,向司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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