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郑州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市级统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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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和上街是同一统筹,荥阳还不是。看看下面的文章吧。
2013年底前,郑州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将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届时,县(市)、区参保人员也将享受到省会市本级参保人员同等社保待遇。昨日,市政府发出通知,正式启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郑州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险市级统筹分两步走
据了解,为完善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办法》规定,市级统筹的范围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今后郑州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今年年底前实现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四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市区和县(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分别执行不同的政策,建立市级调剂金制度。第二步,完善市级统筹模式,2013年底前实现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五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市区和县(市)建立“四统一分”的市级统筹新模式,即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基金分级管理。
从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各县(市)要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逐步向市本级政策靠拢,为建立“四统一分”的市级统筹新模式打下基础。
郑州市建立调剂金制度,确保医保市级统筹得以实施
按照市级统筹分两步实施的思路,实现第一步的目标任务,要求市本级与六区(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统一执行市本级的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县(市)城镇医疗保险暂按各自现行政策执行,以后逐步过渡到全市统一政策标准。全市生育保险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执行。
此次还将对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区(不含上街区)征缴的生育保险基金,于每月底前上划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户,然后转入市财政专户。
对医疗费审核、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区城镇居民医疗费审核、市区(不含上街区)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由市本级负责。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分级管理、分别核算,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市区(不含上街区)生育保险基金由市本级负责管理和核算。
为确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得以实施,郑州市建立调剂金制度。市和县(市)、区统筹采取建立市级调剂金的形式,市级调剂金从市本级和县(市)、区医疗、生育保险基金中分别提取,提取数额按照当年实际征缴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和生育保险基金收入的10%确定。市级调剂金纳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分别列账、单独核算。当各级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出现当期透支时,首先使用各级累计结余基金弥补透支;使用各级累计结余基金后仍出现缺口时,使用市级调剂金弥补缺口;市级调剂金不足弥补时,根据各级扩面任务和基金收支计划完成情况,收支缺口由市、县(市)、区财政分别负担。(记者李萌)
B. 郑州市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金水分理处电话
郑州社会保险网站:http://www.zzsi.com/
热线电话:12333
C. 收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转账,摘要是小额定期怎么回事
基金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财政专户拨入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利息收入;支付基金支出款项;向财政转户缴入该账户利息收入;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或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基金。
D. 2013年郑州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个人交多少
郑州市2013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时间:2013-08-01 09:1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54 次 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省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划定,每人每月最多缴纳829.6元,最少缴纳165.92元。据介绍,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会对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郑州市2012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1480元,因此,7月1日起,省会参保职工养老缴费基数随之调整。
按照规定,参保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为基准,若高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高缴费基数按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低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下限。依据这一标准,今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0370元,下限为2074元。由于目前职工本人需要承担缴费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总计为职工工资的8%,因此,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后,职工个人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最高829.6元,最低165.92元。
市劳动保障部门强调,参保职工个人养老缴费基数下限,只是职工缴费基数标准的“底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
E. 郑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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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确定的,举例南京今年7月公布的最低基数是1189元,这是个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南京只要是正规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每个月为每个职工交的钱最少为1189×41.3%=491元,而职工每个月最少要交1189×19%+10=236元,这样你和单位每个月应该交的社保费就出来了。
但是现在又出来了新问题,职工工资差别很大呀,有人一个月拿1000,有人一个月能拿10000,难道叫拿1000和拿10000的都交同样的社保费?
请注意,这1189是最低基数,在1189之上还有最高基数,南京今年的最高基数好象是8000多,具体我也忘记了,反正如果你的工资每个月在1189元以下,单位也必须按照1189元为你交1189×41.3%=491元,而你自己每个月最少也要交1189×19%+10=236元,这个就是1189作为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意义之所在了:哪怕你一个月拿1000或者800块,你每个月最低也必须要按照这1189交钱!
但是如果你工资比1189要高,比如你一个月拿3000块,那单位去劳动局给你交保险的时候(你单位和你缴纳的社保费用都是劳动局扣的喔~)就应该对劳动局说:”呀呀,我们这边有位同志一个月拿3000,请按照3000块钱的标准来扣社保费”.那么劳动局就会以3000块为缴纳基数来扣你单位和你的钱然后打到你的社保帐户上,你单位这时候每个月就应该为你交3000×41.3%=1239元,而你个人每个月就该交3000×19%+10=580元
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下,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1189交;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上,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交,除非你的工资比最高基数还要高,如果你一个月拿10000而最高基数是8000的话,你和你单位就都按照8000交
在这里要揭露一些公司的无耻做法,这些公司每个月可能给你好几千的工资,但是他们去劳动局申报你的基数的时候并不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去报,比如你如果每个月拿3000块,他们去劳动局可能说你只拿1189块,然后劳动局每个月只扣你1189×19%+10=236元,你恐怕还高兴的很,因为你觉得扣你的钱少,你实际拿到手的钱多错!如果这样你的公司就太无耻了!因为公司缴纳的钱是你的2倍多,所以你交的越少他们也交的越少!如果按照你的实际工资3000来算,他们每个月该给你交3000×41.3%=1239元的社保费,而按照1189来算的话,他们每个月只为你交1189×41.3%=491元!所以实际上你吃了大亏!正规的公司只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去劳动局申报然后扣钱!只有那些下作的公司才会不管你工资多高都按照最低标准给你交!!千万别以为每个月你的社保费扣的越少越好!!可能你已经被公司无耻地欺负了而你还完全不知情!!!要确定单位为你到底缴纳的基数是多少很简单:如果你每个月扣300块的社保,那你的基数差不多就是300÷19%≈1578元,你看看你工资是不是这个数,如果你工资明显比1578高,比如每个月你其实拿3000或者4000,那肯定你已经被公司给欺负了,被欺负以后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告你单位,一般一告一个准,不过最好在离职的时候把证据(比如工资条等)找好了再告,否则你告了以后在公司一般混不下去了--+要再次说明的是,各个地方的社保构成比例不一样,如果你不在南京那你的缴费比例很可能不是19%,但是肯定不会差太多,比如你的基数可能是20%或22%,但绝对不会是30%或40%!所以虽然19%是南京的比例,但是外地的同学也可以靠这个大概算出自己的基数
F. 郑州失业保险金补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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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规定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
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待遇转移需准备如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2张等。
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只能在失业保险缴纳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G. 郑州市养老保险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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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养老保险查询方式:
1.去社郑州市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H. 郑州市社保管理中心在哪里啊
郑州市社保管理中心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360号。
郑州市社保管理中心应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途径公交车:211路273路287路291路
地图详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拟订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国(境)内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郑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http://ke..com/view/8636745.htm。
I. 郑州个人社保缴费方式
郑州个人社保缴费方式:由郑州市人社局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代扣。
郑州个人社保办理流程:
1、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代理人事档案;
2、本人持档案代理合同及填写的《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变更申报表》(一式三联)、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经业务经办工作人员审核后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的代扣代缴储蓄存折,签订《灵活就业人员储蓄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协议》
3、办理养老同时办理医保。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欠费次月起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个月以内的,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加收滞纳金后,恢复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支付,但最多不超过本人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自动退出基本医疗保险。再次要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新参保人员的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