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辽宁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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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地税领取);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业务项目办事地点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12333)
四、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2.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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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3、养老金异地领取国家有明文规定,原则上是在哪里缴纳社保10年以上,就在哪个地方办理领取养老金。如果要异地领取,就必须在其他地方缴纳社保满10年。
你可以在中国银行办理一个自动转账授权服务,将你每月养老金的发放时间算好,然后再授权中行将这个账户的固定养老金在每月固定的日期,转到你现在所用的银行卡上。
4、首先应当去参加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手续。
办理程序:
由单位医保经办人到市医保中心个人帐户管理科领取《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转交申请人填写,并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选择居住地三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未开展医保,可选公立镇级以上医疗机构),经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盖章,交回所属单位。单位汇总盖章后,由经办人报送市医保中心加盖业务章确认。
如果是在单位正式退休并正式到异地居住超过半年1请携带当地的户口或暂住证或所在社区的证明到原所在地医保去填写异地居住申请表2在现居住地要选择两家定点医院,请所选医院的医保办签字盖章,再到现居住地的医保去盖章3回原居住地医保办理登记即可,以后如果发生医药费就可以在退休地医保报销.再过几年医保实行全国统筹就没这样麻烦了.
5、辽宁省社保局网址(我帮你定位到社会保险法版面了)
以下是电话: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024
办公室22839311
财务处22839322
地方处22839337
行业处22839351
省直企业
养老保险处22839357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鞍钢分局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46-2号0412
综合财务科63421216
管理科63180416
望采纳!PS:我爱悬赏分~
3.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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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话,地址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南大街中兴二巷5号和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
如果是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话,地址在辽宁省沈阳市杏林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