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保险公司理赔费用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参考资料:黑龙江省拜泉县法院网-不足的部分,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⑵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费用打给谁
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赔偿,可以给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给受害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2)保险公司理赔费用扩展阅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⑶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多少钱
既然对方全责,只要你能提供医院休息证明、病历本、实际收入证明,就可以拿到全部赔偿款,至于是保险公司还是司机出,和你无关。5700+3500×3=16200元,其实你还可以要求住院期间伙食费每天大约40元,必要营养费每天40元。
⑷ 请问一下,保险公司内的,理赔费用,专家费,损失检验费,和查勘费各是什么概念,谢谢
理赔费用应该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专家费、损失检验费、查勘费等内等都是包含在内的。
专家容费:包括保险公司及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检验、鉴定专业人士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损失评估专家、法医学专家、车辆、机械、工程等专业人才。
损失检验费:一般包括保险公司及第三方机构对损失或者损坏程度的鉴定评估费用。
查勘费:保险公司及第三方机构查勘现场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车辆费用、费用取证费用等等。
另外还应该包括公司理赔运作费用、办公费用等等。
⑸ 《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保监发〔2019〕70号)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考试大纲:
一、综合题部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
(三)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五)保险基础知识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涉及保险业市场竞争的条款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部分涉及高管人员职务犯罪的条款
(八)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6号)
(九)关于印发《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127号)
(十)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0〕12号)
(十一)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26号)
(十二)关于明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9号)
(十三)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十四)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1号)
(十五)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十六)关于《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发〔2007〕70号)
(十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十八)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十九)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
(二十)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8〕27号)
(二十一)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0〕106号)
(二十二)关于改进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承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16号)
(二十三)关于印发《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通知(保监发〔2009〕24号)
(二十四)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
(二十五)江苏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验收指引细则
(二十六)关于做好四级机构数据维护工作的通知
二、专业题部分
(一)产险部分:
1.关于印发《江苏省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展指引》的通知(苏保监发〔2011〕83号)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二)寿险部分:
江苏人身保险监管政策参考(2011电子版)
(三)中介部分
1、代理
(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2)《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险代理合同有关问题的意见》(苏保监发〔2005〕13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保监发〔2008〕78号)
2、经纪
(1)《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
(2)《关于规范保险经纪机构参与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招投标业务的通知》(苏保监发〔2007〕150号)
3、公估
(1)《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2)《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
⑹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哪些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
如果构成残疾或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⑺ 请问一下,保险公司内的,理赔费用,专家费,损失检验费,和查勘费各是什么概念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理赔费用应该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内念,专家费、损容失检验费、查勘费等等都是包含在内的。
专家费:包括保险公司及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检验、鉴定专业人士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损失评估专家、法医学专家、车辆、机械、工程等专业人才。
损失检验费:一般包括保险公司及第三方机构对损失或者损坏程度的鉴定评估费用。
查勘费:保险公司及第三方机构查勘现场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车辆费用、费用取证费用等等。
另外还应该包括公司理赔运作费用、办公费用等等。
⑻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理赔我如何能拿到赔偿的费用
既然报了交警,就要让交警参与调解,也就是说交警判定了事故责任,还要主持你们双方的赔偿调解。对方是全部责任,那么你在医院发生的合理费用都要由对方来承担,至于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对方,那跟你没有关系。
所以,此事就等你出院后,把对方当事人叫到交警队调解,让对方赔偿你的车物损失和医疗费用,交警队调解不了的才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