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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还有风险知识,《保险法》,理财知识等等。
对于销售相关工作,不管你在哪家保险公司做都基本是一样的,关键就是自己的业绩情况以及团队发展决定自己的出路。
就像大家所认为的那样,保险的确不好做,就是因为不好做所以市场空间就大。而且现在保险公司真的缺乏相关人才,我的意思何不去偿试一下,因为在保险行业里面说过这么一句话“保险不是人做的,而是人才做的”,也许经过保险行业的磨练,肯定会有收获的,以后也会在这个社会越来越值钱。
另外,保险业务完全在于自己,关键是不是在用心工作即自己的态度决定,这跟自己的性格呀,资源呀,都是没有太大关系。
在这里,我知道在保险行业,大家有公认的三句话是这么说的“品牌在人寿”“平安的人才”“新华的产品”
保险公司的底薪,销售行业毕竟与自己的业绩挂沟的,没有业绩,不用说2000,5000的底薪,甚至更高,都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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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久鹏
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
第一节 风险概述
一、 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发生时间的不确定和导致结果的不确定
广义:风险——盈利、损失
风险仅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 风险的构成要素
(一、)风险因素
1、有形风险因素
2、无形风险因素
(二、)风险事故
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
(三、)损失
在保险实务中分
1、 直接损失
2、 间接损失
在风险管理中分
1、 实质损失
2、 额外费用
3、 收入损失
4、 责任
三、 风险的种类
(一、)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1、自然
2.社会
3.政治
4.经济
5.技术
(二、)按风险标分类
1.财产风险
2.人身风险
3.责任
4.信用
(三、)按风险性质分类
1.纯粹风险
2.投机风险
(四、)按风险产生的社会环境分类
1.静态风险
2.动态风险
(五、)按产生风险的行为分类
1.基本风险
2.特定风险
四、风险的特征
(一、)风险的不确定性
1.风险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
2.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
3.产生结果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这种总体上的必然性和个体上的偶然性的统一,构成了风险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的客观性
风险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
(三、)风险的普遍性
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正是由于这些普遍存在的对人类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构成威胁的风险
(四、)风险的可测定性
(五、)风险的发展性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一、 风险管理的含义
风险管理是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
风险管理含义的具体内容包括:
1. 风险管理的对象是风险
2. 风险管理的主体可以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个人、家庭、组织
3. 风险管理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评估风险管理效果等
4. 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5. 风险管理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并成为一门新的学科
(二、)风险管理的演变
二、风险管理的程序
(一)风险识别
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指对企业、家庭或个人面临的和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对风险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二)风险估测
(三)风险评价
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选择风险管理技术
选择最佳风险管理技术是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五)评估风险管理效果
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
三、风险管理的目标
是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
(一) 损失前目标
1. 减小风险事故的发生机会
2. 以经济、合理的方法预防潜在损失的发生
3. 减轻企业、家庭和个人对风险及潜在损失的烦恼和忧虑
4. 遵守和履行社会赋予家庭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
(二) 损失后目标
1. 减轻损失的危害程度
2. 及时提供经济补偿
四、 风险管理的方法
(一) 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1. 避免
避免风险的方法一般在某特定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相当高或处理风险的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时采用,它是一种最彻底最简单的方法,但也是一种消极的方法
2. 预防
3. 抑制
是指在损失发生时或损失发生之后为降低损失程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
(二) 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是以提供基金的方式,降低发生损失的成本
包括以下方法:
1. 自留风险
是指对风险的自我承担
2. 转移风险
是指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损失,而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些单位或个人去承担
转移风险又分为:
(1)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
(2) 财务型保险转移风险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一、 保险的意义
投保人交钱,保险人赔钱
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管理的方法,或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
从 经 济角度看: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二、保险的要素
现代商业保险的要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 可保风险的存在
1. 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
2. 风险应当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3. 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4. 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
5. 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二) 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程。少数人发生的损失分摊给全部投保人
1. 风险的大量性
2. 风险的同质性
所谓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三) 保险费率的厘定
1. 公平性原则
2. 合理性原则
3. 适度性原则
4. 稳定性原则
5. 弹性原则
(四) 保险准备金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赔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1. 未到期责任准本金
2. 寿险责任准本金
3. 未决赔责任准本金
4. 总准本金(自由准备金)
总准备金是从保险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的
(五) 保险合同的订立
1. 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关系存在的形式
2. 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二、 保险的特性
(一) 互助性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
(二) 法律性
(三) 经济性
(四) 商品性
直接表现为个别保险人与个别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
间接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全部保险人与全部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
(五) 科学性
三、 保险与相似制度的比较
(一) 保险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共同点表现为:
(1) 同以风险的存在为前提
(2) 同以社会再生产人的要素为对象
(3) 同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定制保险费率的数理基础
(4) 同以建立保险基金作为提供经济保障的物质基础
2.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 经营主体不同
(2) 行为依据不同
(3) 实施方式不同
(4) 适用的原则不同
(5) 保障功能不同
(6) 保费负担不同
(二) 保险与救济
民间救济(社会救济)和政府救济
(三) 保险与储蓄
保险与储蓄都是以现在的剩余资金做未来所需的准备
1. 消费者不同
2. 技术要求不同
3. 受益期限不同
4. 行为性质不同
5. 消费目的不同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一、 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一) 强制保险
具有全面性、统一性
(二) 自愿保险
二、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一) 财产保险
1. 财产损失保险
2. 责任保险
3. 信用保险
4. 保证保险
(二) 人身保险
1. 人寿保险——寿命
2. 健康保险——身体
3. 意外伤害保险——身体
三、 按照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一) 原保险
(二) 再保险
四、 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一) 共同保险
(二) 复合保险
(三) 重复保险
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
一、 保险保障功能
保障功能是保险的立业之基,表现为:财产保险的补偿和人身保险的给付功能
(一) 财产保险的补偿
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了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
(二) 人身保险的给付
二、 资金融通功能
保险资金融通应以保证保险的赔偿或给付为前提
三、 社会管理功能
(一) 社会保障管理
(二) 社会风险管理
(三) 社会关系管理
(四) 社会信用管理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一、 保险的历史沿革
(一) 人类保险思想的萌生
中国最早运用风险分散这一保险基本原理的国家
《汉谟拉比法典》是一部有关保险的最早法规
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最长的是海上保险
共同海损分摊是海上保险的萌芽
(二) 保险的雏形
1. 船舶抵押借款制度
2. 黑普瑞制度
3. 基尔特制度
(三) 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1. 海上保险——源于意大利
2. 火灾保险——巴蓬_现代保险之父
3. 人寿保险——哈雷=编制生命表
4. 责任保险——始于19世纪
5. 信用保险
二、 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一) 中国现代保险的形成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三) 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
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个国家的全国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
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
1992年美国友邦第一家获准在华营业
(四)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前景
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一、 保险合同的意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以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相反。。。
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之父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
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责任
(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四)保险合同是符合合同
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另一方只能作取舍决定
(五) 保险合同是 射幸合同
(六)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1. 补偿性保险合同
2. 给付性保险合同
(二)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1.定值保险合同
2.不定值保险合同
(三)单一风险合同、综合性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1. 单一风险合同
2.综合性风险合同
3. 一切险合同
条款确定其不承保的风险,凡未列入责任免除条款中的风险均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
(四)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
1. 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合同
2. 不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3. 超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回复不能超过1万字,删了好多)
㈥ 保险基础知识,社保包括哪些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险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㈦ 总结保险基础知识的要点
《保险基础知识》(修订版) (郭颂平、赵春梅编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 一、风险概述(第一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风险、可保风险及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风险的定义、分类和构成因素、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以及风险管理的概念、程序、目标和方法等内容的程度,以提高其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风险管理理论水平。【考试内容】掌握:1、风险的含义和分类2、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3、风险管理的概念熟悉:1、风险的构成要素和特征2、风险管理的程序3、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方法了解:1、各种风险的内涵2、风险单位及其划分二、保险概述(第二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业发展历程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的定义、要素、特征、功能以及保险法的程度,以提高其保险基础理论水平。【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的定义和特征2、保险的要素3、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和体系结构4、保险的功能熟悉:1、保险与相似制度的比较2、保险的分类了解:1、有关保险的基本概念2、保险的起源与发展三、保险合同(第三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合同的含义、特征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要素以及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保险业务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 掌握: 1、保险合同的含义和特征2、保险合同的要素熟悉 :1、保险合同的种类2、保险合同的订立3、保险合同的形式4、保险合同的生效、有效与无效5、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了解: 1、保险合同的解释2、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四、 保险的基本原则(第四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的基本原则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保险基本原则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利益的含义和确立条件2、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3、最大诚信原则含义4、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5、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及意义6、代位求偿原则的含义与意义7、重复保险的含义及要件熟悉:1、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3、损失补偿原则实施的限制4、分摊原则的含义及意义5、近因原则的应用了解:1、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2、坚持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3、重复保险情况下的分摊方法及保险赔偿计算方式4、代位求偿原则的内容五、保险主要产品概况(第五章--第十一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财产保险主要产品的保险标的、险别、保险责任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与承保/理赔相关的基本业务知识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承保/理赔基本理论与实务技能的能力。【考试内容】掌握:1、企财险/家财险的概念 2、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 3、工程保险的概念4、责任保险的概念5、货运保险的概念6、意外健康保险概念熟悉:1、船舶保险的概念 2、再保险概念了解:1、农业保险概念 2、能源及航空航天保险概念六、承保理赔基本原理(第十三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实务流程、承保/理赔基本原则与工作要求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承保/理赔基本操作技能、各保险产品的承保/理赔要点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承保/理赔基本理论与实务技能,从事并胜任助理级/中级核保/核赔师工作的业务能力。【考试内容】掌握:1、承保概念与基本要求 2、理赔含义及原则熟悉:1、承保工作的一般流程 2、理赔工作的一般流程了解:1、保险实务的主要环节2、续保七、保险经营(第十二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经营、保险经营效益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经营的原则、特征以及保险营销的策略,客户关系管理等技能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管理知识分析和处理保险业务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经营的原则2、保险经营效益的概念熟悉:1、保险经营的特征2、保险营销的主要策略3、客户关系管理的内容4、保险费率、保险费概念了解:1、非寿险精算的主要内容2、保险资金的来源与构成八、保险监管(第十四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业法、保险监管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监管的方式和主要内容以及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经营范围监管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法律知识守法合规地处理保险业务的能力。【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监管的方式2、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熟悉:1、偿付能力监管内容2、经营范围监管内容了解:1、保险监管的概念2、保险行业的自律
㈧ 保险基础知识的内容简介
十六大以来,我国保险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创了改革、创新、发展的新局面。当前,我国保险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保险发展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保险代理日益成为保险市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险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保险业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从业队伍。保险代理从业队伍是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诚信优质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关系到保险功能和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践证明,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培养德才兼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重要环节,是提高保险代理从业队伍素质的重要保证。我国自1996年实行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来,截至2004年底,已有数以百万计的考生通过了考试,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
2005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按照《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范围,我们在广泛吸收业界人士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写了《保险基础知识》、《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1998-2005)两本参考用书。参考用书突出体现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素质所要求的基本保险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