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育保险费应由谁承担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保险费用是由企业共同承担。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项,是国家政策强制规定需要缴纳的一部分,是对女性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收人来源时,由社会和国家给予其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恢复,使妇女安全、健康地度过生育时期,保护女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进而提高民族素质。
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应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处于生育期的已婚女职工。对虽处于生育期,但不符合法定婚龄、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不适用。
Ⅱ 生育保险金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我省所有用人单位,应为其职工、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国家机关、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确定。
根据意见稿,不论是计划内正常生育,还是终止妊娠,都能得到生育津贴。对于晚育职工,增加产假天数,津贴全部按休假日发放。
妊娠28周以上生产或引产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90天。同时多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计最高不超过180天。妊娠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妊娠8周以上12周以下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8周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国家机关、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所在用人单位发放。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另外,实施长效节育手术、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终止妊娠的(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终止妊娠的除外)、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的,以及女职工因生育或者计划生育引起并发症,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也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对“失业”女职工的生育补助问题,意见稿指出,在原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满2年以上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如果配偶无工作单位,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也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50%。
Ⅲ 生育保险一般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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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一个月交多少钱?一般来说享受生育险关键要满足在计划生育政策内和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要根据用人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以及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计算出来的。
生育险一个月交多少钱
生育险一个月交多少钱?生育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最高却也不得高于本地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生育险需要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没办法自行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险的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其中所需要的资金都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的。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而且参保人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并且享有生育保险待遇期间一直处于正常缴费的状态,该单位职工从参保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的项目有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以及节育、引产等一些计生医疗费用。这些费用需要符合本地的生育医疗用药目录、诊疗范围、服务设施标准,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Ⅳ 生育保险费用怎么算的
到社保局报销。
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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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生育保险一共能报销多少费用
Ⅵ 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不太一样,它全部由公司缴纳,个人不需要出钱,是实打实的免费福利。
可别以为生育险只有女士享受,不论男女,生没生娃,单位都要为其缴纳生育保险。
生育险包含产假、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三部分,我们来分别看看这三部分的内容。
1.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
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全国有25个省份陆续将产假延长至128天-158天。
比如广东、黑龙江、甘肃、海南等地,产假接近半年;山西、安徽、宁夏等地,产假最长达到158天。
除了常规产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产假:
难产假、剖腹产、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15天;
流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15天;怀孕不满四个月30天;满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42天;七个月以上遇死胎、早产和死产不成活75天。
女性享有产假,男性同样享有陪产假,一般是7天-30天。
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并没有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还是要以各地区和公司的制度为准。
2.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费用就是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因怀孕和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比如规定检查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药物费等。
当然是有一定的报销比例,超过规定的医疗费用和药费需要个人承担。
简单来说,当你生完孩子后,可以报销的生育医疗费主要分为两部分: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和生孩子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的报销,所在地区不同就有不同的标准。
3.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在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补贴。
生育津贴能领多少钱,有个公式可以计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注意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产假工资的支付主体是你所在的公司,二者是不一样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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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奶爸保
Ⅶ 生育保险费用怎么算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基本社会政策,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来立法的,具有国家政策支持。而各地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完善各地生育保险制度,对生育职工提供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为了更透彻的了解生育保险,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政策法规是无法忽略的。
1、生育保险法律:
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
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
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适用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级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2、生育保险异地分娩规定: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3、二胎生育保险规定:
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4、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完善生育津贴计发方式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3年6月起,用人单位不论按以上的哪种方式申领生育津贴,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视同职工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产假工资(生育津贴),不能等申领了生育津贴后才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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