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工地受伤工伤鉴定后,劳务买的商业险可以去劳动局理赔吗
商业保险是用人单位自己选择性购买,主要目的是冲抵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理赔风险,商业保险的赔偿金是属于公司的。
而,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保险,是属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购买,但是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只要依法申请了工伤认定已经鉴定后,都可以享受的待遇。区别仅在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后,工伤赔偿金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而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所以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承担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❷ 工地受伤上保险怎么理赔
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版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权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❸ 工地工伤保险的问题,保险公司赔偿多少
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付,与工地购买保险的险种无关。
工地购买的保险,是为了分担用工风险,与工伤职工实际赔付无关。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力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❹ 工地买的集体保险,工伤该怎么赔付
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呗。。由工地联系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出险的情况进行理赔。
❺ 工地发生工伤意外,已买保险,请问工地老板要承担多大责任怎么赔偿
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由社会保险支付。
❻ 发生工伤,工地未买社保但买了商业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工地承包方按社保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法定赔偿办法,是《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规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进行赔偿。至于商业保险,只是工伤保险的补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❼ 工伤赔偿,本人工地受伤有二次成包,但在公司买了保险,该怎么赔偿
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❽ 建设工程报建时买了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如果工人出了安全事故,应该如何理赔
工伤需要劳动部门认定,找劳动局。
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找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什么材料,保险合同里详细写着,主要有事故证明、伤残鉴定(如果死亡,则提供死亡证明)、被保险人(工人)身份证、理赔申请表。
❾ 工地上工伤,公司买保险,工人受伤签订为+级,应怎样赔偿
在建筑工地受伤要求赔偿,可以选择两个途径。
一是走民事诉讼,也就是以雇佣关系进行,这个需要有伤残等级鉴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要求赔偿。
二是走劳动关系,要求认定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出来级别以后,要求工伤待遇。
这两个途径应当视情况进行确定,如果说用工主体比较明确,走劳动关系比较好一些;如果是包工头性质的就走民事起诉。
民事赔偿数额相比走工伤待遇的程序所得到的待遇要少一些,具体数额要以受伤程度做为参考,伤残级别越高待遇就越高,一般包含医药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伤残、医疗、就业补助等。
❿ 工地买了工商保险,自己买了意外险,怎么赔付
需要符合保险条款,符合的都可以申请理赔。
但有一点注意,没有损失就不会赔。比方损失一万,已经赔付六千,那只剩下四千可以申请赔付了
谢谢你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