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中的医保是否包括大病险
社保中的医保是包含大病保险的,大病是归于医疗保险中的统筹基金报销的。
以郑州医保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构成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五条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1)社保基金大病医疗保险扩展阅读: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九条 超过起付标准、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
(一)在职职工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8%;
(二)退休人员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一类医疗机构97%,二类医疗机构95%,三类医疗机构93%。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为15万元。统筹基金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具体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Ⅱ 社保里面的大病医疗中保险中的大病指的是什么如何定义的
我国纳入大病保障的大约有25种疾病,分别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Ⅲ 社保和大病保险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
1、保障力度不同
医疗保险的保障力度无法应对巨额医疗费,大病保险是对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大病保险只保障约定的若干种疾病,保障力度比较大。
2、赔付条件不同
大病医保是报销制,也会有报销上限,而且也有报销比例。
3、缴费标准不同
社保资费便宜,大病保险性价比没有前者高。
(3)社保基金大病医疗保险扩展阅读:
一、社保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二、大病保险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
Ⅳ 社保的大病保险是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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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参保职工,必须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由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实施。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72元的标准由参保单位负担,其中县财政拨款的作为公务员补贴,由县财政负担。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年初一次性缴到医疗保险中心,由医疗保险中心统一参加商业保险公司大病医疗保险。
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保险支付90%,职工个人负担10%,
举例: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所谓“一老”指的是:北京市城镇没有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具体标准是: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女年满50周岁(含)以上的城镇居民。
所谓“一小”指的是:北京市城镇没有医疗保障的学生、儿童。具体标准是: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以上两种人称为“一老一小”,对“一老一小”建立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统称为“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这是社会保障制度中医疗保险制度之一。
Ⅳ 社保大病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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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一、概念:
单位参加大病医疗保险需严格按照《北京市地方所属城镇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6号)及相关的文件。本规定是保正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患大病时得到基本医疗。
二、参保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和区县地方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三、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1.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2.职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3.根据京劳险发[1998]102号文件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单位,均要从1998年7月1日起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1998年7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自营业执照下发之月起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
4.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5.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以上时,以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为基数。
6.单位必须在每月30日前按月足额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不得间断。
四、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标准及报销范围:
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苞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属于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1.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五、哪些医疗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大病医疗保险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六、如何报销医疗费用?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9.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10.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
七、职工调动大病医疗如何转移?
为办理了大病医疗保险的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障局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八、大病医疗保险的医疗管理:
1.大病医疗实行定点医院制度,单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院范围内可以在经营地就近选择两家由市区劳动局、卫生局指定的定点医院,其中一家市级以上定点医院,一家区级定点医院,职工患病凭《医疗保险卡》到定点医院就诊,职工患病确需转院治疗的应当履行有关转院审批手续。
2.职工患病确需做特种检查、特种治疗(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必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3.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职工,就诊时需使用大病统筹处方,执行《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及北京市劳动局规定的大病医疗保险、劳保医疗的其他有关规定。凡"注明需个人另部分自负的特殊药品"个人负担其费用的20%,未被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不予报销。
Ⅵ 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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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报销范围来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重大疾病保险的区别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保障能力不同: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而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则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
从商业保险方面看:商业医疗保险通常是一年一保,也有保障终身的险种。重大疾病保险分为消费型,返还型和终身型。消费型的就是交几年保几年,费用低廉,保障高,可以用较少的钱做到最大的保障;返还型的话是保险期满时返回保额或者保费,保险期间有保障功能,同时也起到了强制储蓄的功能,有病的时候起到保障的作用,平安度过保险期,也能为养老金做补充。
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的区别在我国,重大疾病呈现“三高一低”的趋势: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治愈率越来越高、发病年龄越来越低。国家为了让高额的医疗费用不再成为阻挡居民治疗的障碍,制定了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相应的费用。但是单单是大病医疗保险还是很难满足人们在重大疾病方面的医疗费用的,所以在完善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外,增加一份商业重大疾病保险的区别是无可厚非的。
哥们就帮你到这里了,你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点击这个: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其实很多东西我也是在这里学到的。
Ⅶ 社保中的大病医疗保险是几月份交钱有强制规定吗
大病医保是在每年确定本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开始申报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时候征缴的,用人单位一般是将其均摊至每月,连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一并按月扣除。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医疗项目编制标准、急救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本要求,参保机构自行报销医院医疗费用,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买药,或定点医院医生开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指定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7)社保基金大病医疗保险扩展阅读:
功能:
首先,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进一步促进社会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减轻了工人的忧虑,使他们安心工作,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它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劳动力的正常生育。
二是调整收入差距,体现社会公平。
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支付医疗保险服务费来调整收入差距,是政府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