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驻马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多少
所谓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统筹基金开始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前,参保人按规定须先自付的医疗费用数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
所谓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是指由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医疗费用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则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所以,全国各省市的职工年平均工资不同,各城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也是有差别的。
⑵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1、2014医保年度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帐户的标准,以及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暂不调整,仍按2013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2、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从34万元提高到36万元。
3、简单来说2014年度上海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36万元。
⑶ 城乡居民最高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是什么意思
指国家为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待遇,以杭州市为例。
《杭州市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医疗费的结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应当由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二)应当由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本办法规定实时结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三)应当由公务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度扩展阅读: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一条参保人员经医保经办机构批准转市外(限上海、北京两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的10%。
再按本办法有关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规定办理。常驻外地工作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和异地安置(含在异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退休人员。
第四十二条 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登记后,可在经常居住地附近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中一家为门诊医疗机构。临时外出的参保人员患临时性疾病时,可选择当地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⑷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是什么意思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金额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社会统筹专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属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和从个人帐户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支出、门急诊医疗费用支出、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其他支出。
医疗保险工作属劳动保障业务范围。参保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外,全部作为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和购药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及部分慢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
⑸ 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什么意思
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回疗费用的最高数答额。目前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假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000元,则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左右。根据新医改方案,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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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请教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定:①第三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②第三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注:北京市2005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为32808元,但实际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一直是按照1300元实施的,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650元确定。现在依然实施的是这个标准。)③第四十条: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额医疗费用按照下列办法支付: (一)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三)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 (四)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的起付标准为2000元,最高数额为2万元。对于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⑺ 目前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超出限额以上部分如何支付
所谓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统筹基金开回始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答用前,参保人按规定须先自付的医疗费用数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
所谓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是指由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医疗费用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则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⑻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
最高支付限额就是统筹基金最多可以支付的额度,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也不是由统筹基金全部负担,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其他方法解决。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