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亲属回避规定
亲属回避: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凡有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防止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徇情营私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
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指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除了亲属回避规定还有以下三种回避情况:
一、回避职务
1、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2、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3、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二、地域回避
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
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
三、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② 保险公司亲属规避制度
签署劳工合同的会有相应的回避要求,但如果是保险代理合同不受此约束。
③ 企业实行亲属回避制度是否合法
不合法 但是你可以规定吗? 不允许亲戚关系进入! 公司有公司规定 法律有法律规定 不冲突就行了!
④ 亲属的回避制度包括哪些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⑤ 因隐瞒与本单位员工近亲属关系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补偿吗
普通岗位应赔偿,特殊岗位无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一般而言,用人单位知情权,是指劳动者自身所拥有的,能够决定其是否被用人单位录用,与劳动合同履行相关的基本情况,比如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和职业准入资格、社会保险记录等,劳动者与本单位某个员工近亲属关系,不属于知情权范畴。但是,对某些特殊岗位,由于这种近亲属关系的存在,妨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的,则属于例外,劳动者应当说明。
劳动者应当说明的特殊岗位,而不予说明隐瞒的,属于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原因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仅不需要补偿,而且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不属于用人单位知情权的普通岗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企业亲属回避制度是基于什么考虑
企业亲属回避制度是基于公平、理智、防止渎职等考虑。
⑦ 永安保险公司要实行亲属回避制度要提供结婚证的吗
每个人的亲属有很多,不止是夫妻,还有父母,儿女,仅仅提供结婚证也不能解决问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