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骗取“社会保险”怎么处理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单位或个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⑵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如何处罚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和个人、医疗卫生专家的法律责任以及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照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⑶ 骗取医保基金的如何处理
骗取医保基金的处理措施: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依法追回被骗取的医保统筹基金;
二、对定点医院处以骗取金额两倍的罚款;
三、责令医院进行书面检查,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改,并要求整改期间不得收治参保病人,整改期满如达不到要求,将按规定取消该院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定比例共同缴纳。
医疗保险工作属劳动保障业务范围。参保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外,全部作为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和购药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及部分慢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
我国目前推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筹集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即通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形成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基金。
⑷ 骗取社保基金入刑,你怎么看
社保基金是关系到全国人民的福利的一个大事情,现在的社保基金操作方面一直是国家政府进行负责,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社保基金的投资和利用,国家对于社保一直十分关注,国家领导人也做了很多的相关工作,但是任何一个形式的事务必然有一定的漏洞,所以现在社保基金出现一些问题,骗取社保也成为当今的一个犯罪事件。
我国的社保基金在上面的一些办法之外,还要出台鼓励举报制度,奖励那些举报犯罪的公民,还要保护好这些人的安全,使大家形成一个群策群力的完善监督和举报体系,将社保基金的违法活动扼杀在摇篮之中,这样就可以很好的保护我们的社保基金的安全。
⑸ 骗取社会保险补贴有什么处罚
我国政策条例关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各地社保局服务热线12333。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工伤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处罚,也是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我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的公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意味着,骗取社会保险金等行为将正式“入罪”,司法机关将可以据此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
⑹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违反什么法律法规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⑺ 骗保行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要看具体行为。其中诈骗保险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