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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6 18:51:05

1. 化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怎么样

化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化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更多信息和资讯。

2. 广东省化州市医保中心

化州市,是广东省下辖县级市,没有区。
2008年,化州市辖丽岗、宝圩、同庆、长岐、杨梅、良光、笪桥、新安、官桥、中垌、平定、文楼、林尘、合江、江湖、那务、播扬17个镇,设有东山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下郭街道办事处、石湾街道办事处、南盛街道办事处5个派出机构和鉴江经济开发区,共有社区居民委员会32个、村民委员会334个,自然村35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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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以及茂名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落实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职位设置,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标准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及茂名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是不是社保中心

社保局全称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分省市地区称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回更多答地区根据规定已将人事局与社保中心合并,统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市级和区级进行划分,主要从事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业务办理,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事业单位。用户可通过本栏省市列表,查询全国社会保障局及劳动保障局电话、地址、网站等信息。

5. 化州市社保局的详细地址是什么

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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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怎么样

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还是蛮轻松的,待遇也很好。市社保中心承市本级专担社会保险所有险种的经办管理工作属,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维护、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具体工作。
2、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7.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什么地方

是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的机构。

8.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设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票、档案、房管基建、车辆管理、后勤接待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行政效能、信息报道、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定本系统在职人员培训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及涉外业务。
(三)综合规划股(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调研、政策研究、法规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以及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社会保险专项基金和就业资金调剂分配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承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就业促进股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指导就业派遣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人力资源市场股(挂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定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力资源、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开展规划和管理规划,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拟定人才政策,实施人才开发、引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特聘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工作的综合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来化(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管理重点智力引进项目和成果的鉴定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国外专家申办的确认事宜;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人力资源户头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军官转业安置股(挂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落实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调解仲裁管理股(挂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牌子)
统筹拟订劳动、人力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开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培训教育股
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指导实施企业职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划及相关规定并实施指导;执行技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拟订技校有关专项资金使用配套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专业技术队伍的宏观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实施并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核准初级评委评审结果;负责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核及核发资格证书;执行农村乡土人才和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政策法规;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协调。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审核、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全市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相关工作。
(十二)劳动关系股
协调劳动关系;拟订劳动关系处理规则、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审核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工人配置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与监督;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和收入分配的实施办法,并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拟订工资指导、工资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审核市属和省茂名市驻化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年薪收入。
(十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股
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定、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工资福利股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贯彻和完善地区津贴、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审核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调动和受处分等人员工资待遇;核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级增资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聘用审批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五)养老失业保险股
拟订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措施;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退休细则;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落实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给付标准;负责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负责企业年金备案工作;组织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失业保险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贯彻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拟订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十六)医疗生育保险股
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和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和中央、省、茂名驻化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十七)工伤保险股(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执行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受理工伤申报,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认定以及医疗管理工伤;执行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对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股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
(十九)劳动监察股(挂劳动监察大队牌子)
宣传、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受理举报投诉和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十)公务员管理股
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规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办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调任、转任、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等工作;综合管理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具体承担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实施工作。

9.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本部,位于苏州市十梓街
548
号。目前,中心内设18
个职版能科室、90个对外服务窗口。市社保中心承市本级担社会保险所有险种的经办管理工作,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具体工作。

10.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是具体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险基金征缴率。

  2. 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具体实施本级统筹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3. 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运营和拨付。4.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对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4. 查参保单位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

  5. 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6. 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 制定市区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级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8. 建立、维护市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保证参保单位及人员数据完整准确,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管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预测算。

  9. 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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