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超载20%理赔是怎么规定的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超载处罚:
1、超载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2、超载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3、超载一次记3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2. 保险公司怎么确定车辆超载
一. 下面是关于交强险的一些简单知识:
1.交强险定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交强险保费:家庭自用5座1050元,企业非营运5座1000元,非营运企业7座1190元
3.关于赔付:总保额为6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50000元,医疗费用8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
二.下面是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一些区别和联系
1.交强险只赔被撞的
虽然由最初的“强三险”改为“交强险”,这个强制保险仍是不折不扣的“三者险”。条例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
2. 设置职能迥异于商业保险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交强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与消费者以往熟悉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着本质的不同。尽管消费者总是习惯于将两者进行对比,尤其关注交强险的价格是否会比原有的商业三责险高,然而这种比较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够科学的。毕竟,他们两个根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种类。”
先从设置的初衷而言,两者便具有本质的不同。相比较而言,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
除此之外,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目前实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交强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三.下面给出一个案例,希望能够好好分析这个案例,如果这个案例看懂了,应该就明白了,我不懂保险,看了这个案例还是明白了些:)
案例情况:
我的车子只有商业险(保了车损\三者\不计免赔),对方的车子保了交 强险, 交警证明上已经列明了我的全责,现在我的车子有800元的损失,对方的车子有360元损失,现在我很想知道,我的公司要怎么赔付我保险金,因为交强险有无责赔付这么回事,所以把事情好像搞得很复杂,我的公司给我的说法跟对方车辆保险公司的说明不太一致.我觉得交强险的条款是全国统一的,为什么两家公司的说法会不一致呢.而且我也问过其他的保险公司,说法也不太一致,有的说是全部赔,有的说要除掉400元,我感觉好晕哦.还有问一下交警证明上面是否需要写明一句"对方车辆有交强险故应由对方车辆承担400元无责赔付".
另外,虚机团上产品团购,超级便宜
3. 货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保险公司有权拒赔。理由是此次货物严重超载。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第二条第二项的“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规定为格式条款。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法律赋予了保险公司负有对免责条款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结合本案,保险公司对车辆超载免责的条款,必须尽到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否则条款不产生效力。本案庭审中,被告称对免责条款是否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不清楚,故可以认定该条款不发生效力,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3)保险理赔怎么知道大车超载扩展阅读:
案例
2010年12月15日,王立闯驾驶原告王军芳所有的鄂FIB112仓栅式运输半挂车(鄂FIE96挂)行驶在新野县溧河铺镇时发生碰撞翻车,造成车上货物受损。后经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野营销服务部核定,货物损失为6760元,货物施救费用为1440元,共计8200元。
原告为该车在被告处投有车上货物责任险,保额为2万元。事故发生后,被告拒绝理赔,遂引发诉讼。审理中查明,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可定载重量为21200kg,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实际运输货物45060kg,原告货车系超载。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第四条约定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4. 货车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定论是否超载是以什么为准
1.由汽车和全挂车组合的汽车列车,被牵引的全挂牵引车的总重不得超过主车的总重。
2.除驱动轴外,上述图示中的并装双轴、并装三轴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轮胎,其总重限制减少4吨。
3.对于每侧为单轮胎的车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超过400(公制系列)或13.00(英制系列)轮胎,其最大允许轴荷不得超过规定的各轮胎负荷之和,且最大限制为10000kg。
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 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 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5. 货车超载保险公司能理赔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要看具体情况,不同情况的专结果是不同的,如果超载属是引起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的不赔的,因为你不超载的话,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这个是因为你的主观原因造成的。
如果是其他原因引起的此次事故,然后交警或者保险公司又核实你超载了,那么一般都是协商免赔。上述两种情况具体看交警是怎样认定的。
还有就是看你是在哪家公司买的交通保险,不同的公司对于超载的赔偿的规定是不同的,
比如太平产险对超载就做了规定: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辆装载规定,但违规装载并非保险事故发生原因的,实行5%的绝对免赔额;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大地产险则对货车按照额定吨位计算,超载30%以上都会设定一定的赔付比例。
6. 货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货车超载情况下,保险公司仍承担赔付责任义务并不是绝对的,“道上”司机说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则该条款有效,保险公司可不予以赔付。
7. 货车超载保险赔付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要看具体情况,不同情况的结果是不同的,如果超载是引起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的不赔的,因为你不超载的话,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这个是因为你的主观原因造成的。
如果是其他原因引起的此次事故,然后交警或者保险公司又核实你超载了,那么一般都是协商免赔。上述两种情况具体看交警是怎样认定的。
还有就是看你是在哪家公司买的交通保险,不同的公司对于超载的赔偿的规定是不同的,
比如太平产险对超载就做了规定: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辆装载规定,但违规装载并非保险事故发生原因的,实行5%的绝对免赔额;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大地产险则对货车按照额定吨位计算,超载30%以上都会设定一定的赔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