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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1-03-20 07:45:01

⑴ 现在的养老金发放标准是什么你都领了多少

在单位工作,单位和个人依法必须缴纳社保,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这是强制性的;不在单位工作,个人缴社保,一般要同时交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是这不是强制性的,由个人自愿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在单位工作,单位负担的养老保险费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来支付所有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丧葬费、救济费、抚恤金等),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才进入个人账户;而不在单位工作,个人自愿缴纳养老保险,要同时负担原本由单位负担的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因此,个人缴金,只有一部分的钱进入个人账户。举个例子,社保缴费=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各地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是:单位交金,单位20%,个人8%;自己交金,个人20%,同样只有8%进入个人账户。因此,个人交金,按照最低基数交,虽然交的钱也不少,但是用来给自己算养老金的钱却不多,因此,退休时养老金不高。因此,一般是在单位工作,后来失业,快退休了缴费年限还不满15年的人,才会选择自己交社保;或是不在单位工作,但是健康状况不佳,需要医保才会选择自己交金。
经济能力有限的话,建议选择交城居养保、城居医保或新农保、新农合。
按照最低档交15年的话,领取的肯定是当地的最低养老金了。上海这边,1200元左右。不过,次年开始可以参加养老金增资。
因此,要不要自己交社保,只能自己来衡量。

⑵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发放办法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明确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⑶ 社会养老保险以后是怎样领取的,按什么标准发放,分不分地方

领取条件:需要年龄缴费年限的满足。
标准领取的多少看你缴纳的多少。
分地方,标准各地各自不同。
一养老保险:
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现在有的地区不满15年也能办理退休)
二.医疗保险:
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方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要以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费率,一次性缴满规定年限后,才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全额划入统筹金,不划个人账户。

⑷ 社保统一了,养老金发放标准统一吗

农民工和居民工,退休年份、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均相同的,领取的养老金也相同。

本人原创《全国统筹后养老金的计算原则》,请在百忙中仔细阅读。

一、养老保险受益的不同:
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缴费多的受益多,缴费少的受益少。
养老保险费的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影响缴费金额多少的2个因素:
1.缴费基数;
2.缴费比例。

二、缴费比例:
1.单位职工参保的: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进入个人账户8% )。
2.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人缴纳20% (进入个人账户8% )。
缴费比例和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全国统一,不会形成不同地区的缴费差额。

三、缴费基数:
以劳动者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有的地方是40%-300%)为缴费基数。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同一年份不同地区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不同的。
2007年度,发达地区达到3000元左右/月,欠发达地区只有1500元左右/月。形成不同地区的缴费差额。
还有,有的参保人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有的按100%,甚至有按40%的,缴费差额就更大。

举例:
1.发达地区的参保人甲,月缴纳养老保险费:3000*28%=840元;个人缴纳并且进入个人账户的金额:3000*8%=240元。
2.欠发达地区的参保人乙,月缴纳养老保险费:1500*60%*28%=252元;个人缴纳并且进入个人账户的金额:1500*60%*8%=72元。
因此可知,进入个人账户的金额,甲是乙的3.3倍。

四、全国统筹后养老金的计算原则:
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

五、2010年实现省级统筹,2012年实现全国统筹后,依据各个缴费地分段计算养老金,缴费多的得多,缴费少的得少,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更多社会保险常识(本人原创):http://i.cn.yahoo.com/elephant0308/blog/p_55/

无论你采纳谁的回答,都希望道一声:谢谢各位。

⑸ 社保发放标准

养老保险
1. 我有几年没交养老保险金,可补交吗?
答:关于补交养老保险金的问题,京劳社养发[2007]21号文件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未给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您所在的单位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您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按照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而未能缴纳的将不能补缴。

2.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支付哪些养老待遇?
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3. 被保险人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养老金?
答: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条件”是: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 个人账户怎么构成?
答:个人账户由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2007年以前的累计储存额本息合计共同构成。

5. 个人账户储存额能提前支取吗?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6. 个人帐户是如何计息的?
答:根据1998年4月6日北京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在具体实施中是这样计息的:
(一)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的计帐利率参照银行规定的居民储蓄存款1年期利率计息;
(二)职工个人当年缴费额参照银行规定的居民储蓄活期利率计息。其利息每年结算一次,并作为第二年计息的基数。
(三)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个人帐户储存额在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后的余额部分继续按同期银行规定的1年期利率计算利息。

7. 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可以继承?
答:按照《规定》要求,被保险人在职或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由被保险人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由于退休人员去世前个人帐户储存额已经支付了一部分个人帐户养老金,因此个人帐户储存额的继承额是支付一定时期的养老金的余额部分。

8.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高低取决于什么?
答:《规定》实施后,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缴费时间的长短和缴费额度的多少。因此,职工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额度越高,其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水平就越高。反之则低。这充分体现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关系。

9. 哪些人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答: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有关缴费规定按时足额缴费的被保险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以上;1998年7月1日新《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年以上,经企业和主管部门或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0. 户籍在外地,工作几年后返回原籍,社会保险是否可以转回,原来在外地的社保是否可以合并?
答:如已参加社会保险,保险关系是否转移到外地取决于外地的相关政策。如果不能转移也没关系,您的相关记录已在社保留存,将来可以享受相关待遇或再转走均可。如果你现在在北京工作、且户口也转到北京的就可以做两个地区的社保帐户合并。假如你没有北京户口,暂时还做不了合并,但你原来的帐户仍然保留,并有效。重要的是,回到原籍应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以保障您的权益,至于两地保险的衔接问题,将来肯定会得到妥善解决。

11. 个人能不能主动放弃社会保险?
答:参加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是企业和劳动者的义务。每个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拒绝参加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目前,北京市的社会保险分为五种,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适用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集体、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股份制、私营企业等不同所有制企业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个体工商户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含外埠城镇劳动者(非农业人口)。
由此可知,若干年后,凡是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在退休后,可按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及个人账号上养老金的数额,按比例领取养老保证金;在失业期间,可领取失业救济金;在生病住院期间,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医药费用等。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生育可以有生育报销。
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要求每个在职职工都要上社会保险,因此中联钢目前原则上要求每个员工都要上社会保险;如有个人自愿放弃,需到综合部确认放弃原因,要经过审核确认是否可以放弃。如果本人坚持放弃保险,必须与公司签定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确认函。

⑹ 养老金领取标准及政策依据

不知道你问的是职保还是新农保或城居保?职保的话,得看你问哪的情况,各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尽相同。而且也不是简单的说养老金标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如果是新农保,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如果是城居保,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⑺ 养老保险退休时的领取标准,怎么计算

计算方法:养老金保险领取=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

×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2)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

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

139。

(7)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标准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

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

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

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

(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

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

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

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4.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5.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6.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⑻ 养老保险是怎样发放

不是你那样理解的,具体发放方法如下: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中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社保养老金即是按照这两个年龄段进行领取。

相比之下,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则灵活得多,提供了领取时间的多种选择,并且在没有开始领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领取的起始时间通常集中在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这四个年龄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

(8)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标准扩展阅读: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 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参考资料:网络:养老保险金

⑼ 社保养老金发放公式

计算来公式:月基本自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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