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1. 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扩大贸易规模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使企业能够采纳灵活的结算方式,接受银行信用方式之外的商业信用方式(如D/P,D/A,OA等)。使企业给予其买家更低的交易成本,从而在竞争中最大程度抓住贸易机会,提高销售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大贸易规模。
2. 提升债权信用等级,获得融资便利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企业应收帐款来自国外进口商的风险,从而变应收帐款为安全性和流动性都比较高的资产,成为出口企业融资时对银行的一项有价值的“抵押品”,因此银行可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3.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规避应收帐款风险
借助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防范风险,可以获得单个企业无法实现的风险识别、判断能力,并获得改进内部风险管理流程的协助。另外,交易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政治风险可以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加以规避。
4. 通过损失补偿,确保经营安全
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机构将按合同规定在风险发生时对投保企业进行赔付,有效弥补企业财务损失,保障企业经营安全。同时,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能够通过其追偿能力实现企业无法实现的追偿效果。
㈡ 出口信用保险都有哪些分类
灵活多样的收汇方式虽然能增加出口企业的竞争力,但风险也相应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则为收汇增加了安全系数。出口信用保险是以出口贸易和海外投资中的外国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对象,以出口企业在执行出口合同中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为保险标志的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是一项非赢利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是国家为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均可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不仅可保障收汇安全,提高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和能力,还可以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进一步开拓新市场。该保险还可以为出口商提供买方资信调查服务,使出口商获得资金融通的便利,有助于解决资金周转的困难,扩大经营能力,并可以追讨欠款,减少企业和国家的损失。出口信用保险的运营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即投保人必须如实提供项目情况,不得隐瞒和虚报; 风险共担原则,其赔偿比率一般为90%左右; 事先投保原则,即保险必须在实际风险有可能发生之前办妥。出口信用保险分类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简称短期险)。短期险承保放帐期在180天以内的收汇风险,根据实际情况,短期险还可扩展承保放帐期在180天以上、360天以内的出口,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信用证项下的出口。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主要适用于以下3项: 1.一般情况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 2.适用于出口企业从事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 3. 结算方式自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贸易。 承保风险 1.商业风险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 2.政治风险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买方或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禁止买方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布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买方支付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损失赔偿比例 ---由政治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由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等其它商业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由买方拒收货物所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80%。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1.保障您的收汇安全 2.提高您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和能力 3.为您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开拓新市场肋一臂之力 4.为您提供买方资信调查服务 5.可使您获得资金融通的便利,帮助您解决奖金周转困难、扩大经营能力 6.帮助您追讨欠款,减少企业和国家的损失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简称中长期险),可分为买方信贷保险、卖方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三大类。中长期险承保放帐期在一年以上、一般不超过10年的收汇风险,主要用于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投资,如以BOT、BOO或合资等形式在境外兴办企业等。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险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 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 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 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 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 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 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与出口相关的履约保证保险与出口相关的履约保证保险简称保证保险,分为直接保证保险和间接保证保险。直接保证保险包括开立预付款保函、出具履约保证保险等;间接保证保险包括承保进口方不合理没收出口方银行保函。
㈢ 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
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的政策手段。 目前,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保额甚至超过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 通过国家设立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ECA,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保企业的收汇风险、补偿企业的收汇损失,可以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使企业可以运用更加灵活的贸易手段参与国际竞争,不断开拓新客户、占领新市场。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帐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等。 在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了足不出户的网上购物的时候,商品的出口信用保险就涉及到了买卖的诸多方面。拿eBay为例,如果你是eBay买家,要做到安全收汇,除了选择正确的付款条件,还应注意对客户的资信了解。卖家的信誉在某种意义上讲重于选择正确的付款方式。卖家资信好,即使在一笔贸易中发生预想不到的问题,双方都能合情合理的处理;卖家资信不好,处处设陷阱,收汇就困难。同时,要充分发挥我国信用保险作用,对D/P、D/A、T/T、以及L/C项下的空运等要投保信用险,一方面信用保险公司能通过其在国外的机构对客户资信进行了解,另一方面一旦出险,出口方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暴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而以上这些风险,是无法预计、难以计算发生概率的,因此也是商业保险无法承受的。
㈣ 除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还有哪些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除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还有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如下:
香港: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加拿大: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EDC);捷克:捷克出口担保和保险公司(egap);芬兰:芬兰担保委员会(FINNVERA);匈牙利:出口担保公司(MEHIB);波兰:波兰出口信用保险公司(KUKE);葡萄牙:葡萄牙信用保险公司(COSEC)
也有部分尽管政府无股份,但是政府参与保险决策机制:如荷兰出口信用保险局、法国COFACE、德国HERMES。
另外还有一股分以进出口银行方式存在,如美国进出口银行。
(4)出口信用保险扩展阅读
中国信保通过为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保险等服务,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重点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促进经济增长、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
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信用保险、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和再保险、应收账款管理、商账追收、信息咨询等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中国信保以“履行政策性职能,服务开放型经济”为己任,积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为我国货物、技术、服务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海外投资项目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推动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㈤ ”出口信用保险“是什么意思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出口企业为防范出口信用方面的风险,可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填写投保单、申请买方信用限额,并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批准后支付保费,保险责任即成立。
企业按时申报适保范围内的全部出口,如发生保单所列的风险,企业可按规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索赔。根据支付方式、信用期限和出口国别的不同,保费从 0.23%至2.81%不等,平均为0.9%。买家拒付、拒收的,赔付比例为实际损失的80%;其它的为90%。保险公司在赔付后向买家追讨的受益,按上述比例再分配给投保企业。
㈥ 财政部 出口信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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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专
短期属出口信用保险买方信用限额审批实务处理细则(试行)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保单承保管理规定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买方信用限额审批实务处理细则(试行)
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理赔、追偿部分的修改补充规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型出口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的报批程序
财政部关于申请办理出口信用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
㈦ 出口信用保险 被保险人
出口信用保险大体上分两种的: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一般情况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适用于出口企业从事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结算方式自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贸易。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险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
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
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
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
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
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
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㈧ 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指信用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出口应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机制。它以出口贸易中国外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
㈨ 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有哪些
出口信用保险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根据保险的期限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根据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分为出运前的保险和出运后的保险;根据承保方式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分为综合承保与选择承保;根据承保的风险不同,又可将出口信用保险分为商业风险保险与政治风险保险。
最基本的分类是按照保险期限分类,所以这里分别介绍中国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喵喵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