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有哪些
社会保险的筹资方式有以下三种:
1、国家福利模式,责任主体是国家,筹资来源是一般税收(不是单独开征社会保障税),待遇确定根据个人和家庭需要,与个人能力、纳税多少不相关。
2、社会保险模式,责任主体是劳资双方,筹资来源是社会保险缴费,待遇确定根据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强调缴费义务与待遇享受权益的相关性。
3、个人储蓄型保障制度,责任主体是个人,筹资来源是个人工资强制储蓄,待遇完全取决于个人储蓄和投资回报的多少,强调个人储蓄的账户资产归个人所有,不能调剂。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定位当属第二和第三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
(1)老年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扩展阅读:
社会保障资金组成:
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组成主要有三大部分: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补充保障基金。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保基金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
近几年,我国调整社会保障的制度结构,推动制度由单一体系向多支柱体系、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变,社会保险基金开始有了节余。老百姓平时领到的养老金、失业保险金,都是从这部分基金中支付的。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由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划拨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投资收益所形成的基金。该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
补充保障基金是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部分省市和行业统筹部门开始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B. 什么是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中的完全积累式
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中的完全积累式:
C.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有哪几种
1、现收现付制
现收现付制是一种以近期内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的筹资模式。所谓近期横向收支平衡是指当年内征缴的社会保障基金总额与同期的社会保障基金支出额保持平衡。
现收现付制的具体做法是先将当年所需支出的社会保障费用加以预算,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参加社会保障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在“以支定收”原则下,当年收缴,当年支付。
2、基金积累制
基金积累制又称“基金制”、“储蓄制”,是一种以远期纵向收支平衡为原则的筹资模式。所谓远期纵向收支平衡是指在整个投保期内,投保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障基金与其投资收益的总和,与投保人所享受的待遇总额保持平衡。
投保人基金积累制的具体做法是在对社会经济指标(包括退休率、死亡率、工资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利息率等)进行长期预测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总平均收费率,将其分摊到保障对象的整个投保期。将尚未支出的保险金积累起来进行投资运营。
基金积累制要求企业和个人按照工资收人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将这些费用计入个人账户进行积累,在符合领取条件的时候将积累的基金按一定的方式发放给个人。
3、部分积累制
部分积累制又称“部分基金制”、“混合制”,是将近期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结合起来的筹资模式。部分积累制包括在现收现付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积累和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积累两种管理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在现收现付的框架中,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将当年未支付完的资金积累起来,形成基金并在支付高峰期时用来补充当年收不抵支的缺口。
第二种方式是将收缴的社会保障资金分为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社会统筹账户按以支定收,不留结余的现收现付方式筹集;个人账户则实行完全积累。
部分积累制可以集中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的优点,并有效克服二者的缺点,既能够根据短期支付需要进行社会统筹,又可以形成适度积累。积累部分通过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可以减轻下一代的负担,缓解代际之间的矛盾。
目前,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1993年11月,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中,首次提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1995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逐渐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1998年12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颁布,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3)老年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扩展阅读
方式
1、征税方式
征税方式即征收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亦称工薪税,它是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而向雇主和雇员依据工资总额和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美国是世界上最早采用税收手段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国家。到目前为止,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60多个国家中,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
通过征税方式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是政府财政收入和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支由政府统一管理。
征税方式具有强制性强、负担公平、保险项目简单明了、缴税和支付有章可循、管理简便等优点。不足之处在于税收形成财政资金后只能通过年度预算来安排,且通常以年度收支平衡为基本目标,从而事实上无法积累社会保障基金,进而无法抗拒周期性的社会保障风险。
如一旦遇到经济危机导致大批工人失业,或者人El老龄化趋势加快,均可能因缺乏社会保障基金积累而对国家财政造成巨大冲击,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此外,征税方式通常只与现收现付型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而不能适应完全积累型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
2、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范,强制向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征收,并用于特定社会保障项目的基金筹集方式。社会保障基金的缴费方式包括统筹缴费和强制储蓄。统筹缴费是由雇主和雇员缴费,由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营运和管理。
这种方式筹集的资金由政府统筹支付,独立于财政预算系统之外,实行专款专用,支付不足部分由政府补助。强制储蓄也是由雇主和雇员缴费,但不进行统筹管理,所筹资金存人个人账户,政府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支配权极其有限,这种筹集方式对应的是基金积累制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
3、自由筹资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除以上常见方式之外,还有多种方式,如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基金;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服务性收费构成社会福利基金的重要来源;还有社会募捐等。这些基金筹集方式都能对社会保障基金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
D.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运作根据是2001年底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资产来源嘛专,主要包括国有属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和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的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比如,用这些钱买点流动性高的国债,就比傻存着的收益高。同时,从2001年起增发行的彩票公益金的80%要上缴社保基金。财政拨入的资金,当然是从税收来的啦,我想应该就是各人所得税等各种税呗。对于彩票公益金的上缴,可能就是缴费制的吧,就知道这么多了。希望对你有帮助吧
E.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有哪些
筹资方式:
一、征税方式:标准统一、强制征收、统收统用
二、征费专方式:一般限于社会属保险,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自由筹资方式:非固定、灵活,来源于公众的自愿参与,如发行福利彩票等
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
一、现收现付制,以支定收,相当于代际转移
二、完全积累式,是在对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进行宏观上的测算之后,从追求养老保险收支长期平衡角度出发,确定适当的费率标准
三、部分积累式,以支定收,略有结余
不知道想要的是不是这个,我只是把框架大体告诉你~
F. 养老保险制度的三种筹资模式
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本身需要规范化,政府和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领域的介入和管理也必须规范化。财政介入基本养老保险领域主要应考虑社会保险税、养老基金预算管理和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制度三大方面。
通过社会保险税方式获取基本养老保险资金
目前世界各国获取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方式即筹资模式,通常有三种形式:缴税制、缴费制和预筹基金制(强制储蓄)。通过对三种筹资模式的比较,我们认为社会保险税比缴费制更有效率,比预筹基金制和缴费制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比缴费制和预筹基金制更能体现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性。因此,通过社会保险税获取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内的社会保险基金,是一种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和改革发展客观要求的选择。为此,我们尝试设计了一套适合我国的社会保险税方案,方案如下:
——纳税人和纳税对象的确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成为社会保险税纳税人。农民进城从事工商盈利性活动一年以上者,也应成为社会保险税纳税人。企事业单位以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险税课税对象,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可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作为课税对象。
——税率的确定:税率的确定是整个社会保险税开征的难点,其合理与否关系到整个社会保险制度能否顺利运行。一般地说,养老保险应选择部分积累模式,而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可选择现收现付的模式。税率的设计上,应综合考虑如何满足不同险种对保险资金的需求。从国外的经验看,有的国家只设计社会保险总税率,然后将其分为企业和个人应交税率;也有的国家按保险项目设置税率,分解为企业单位和个人交税率。我国的社会保险税率设计,应设置一个总税率,将其分解为企业单位和个人交税率。然后可将征收额按固定比例分解为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按照有关测算,五项社会保险支出占城镇从业人员工资收入的比重2005年最高仅为27.7%,远低于现在五项社会保险的实际缴费率40.6%.这说明现在的缴费率过高,其主要原因是现行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仍主要限于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正是养老、失业、医疗负担最重的经济成份,大量的非国有经济发展时间不长,社会保险支出负担相对轻一些。因此,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是减轻社会保险负担、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的重要途径。我们认为,在2005年前我国社会保险税率设计在30%左右是完全可行的。
——纳税人负担:如按30.6%的社会保险总税率,由企业单位负担19.6%,其中养老保险负担12%、医疗保险负担4%、失业保险负担2%、工伤负担1%、生育保险负担0.6%;由职工个人负担11%,其中养老保险负担8%、医疗保险负担2%、失业保险负担1%.这样可以体现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和企业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原则。
——将征收的社会保险税划分为相应的保险基金。我们认为,30.6%的社会保险税征收额,可以按以下比例划分:20%作为养老保险基金;3%作为失业保险基金、6%作为医疗保险基金、1%作为工伤保险基金、0.6%作为生育保险基金。其中20%的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上面的测算可以形成部分积累,应付未来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对养老保险基金的需求。
——建立基本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在五项社会保险项目中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适宜建立“个人帐户”。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包括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税8%的部分,还应从企业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税中划入2—4%;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税2%的部分,还应从企业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税中划入1%.
——建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社会统筹基金”。社会保险税企业单位缴纳的12%部分中除2—4%进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外,其余的8—10%均进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社会保险税企业缴纳4%的部分,除1%进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外,3%进入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
——起征点与财务处理:社会保险税的起征点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凡是工资收入没有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个人一律免交社会保险税:凡是工资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个人,超过部分按规定税率交纳。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税,列入企业财务费用,作为生产成本;行政事业单位需缴纳的社会保险税一般列入当年经费预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凡是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行政事业单位,可从其自身的收入中列支一部分,具体比例由同级社会保障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协商确定。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税,可从个人所得额中扣除,免交个人所得税。
——财政影响的分担:地方财政承担本地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费支出,中央财政承担中央一级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与经办机构的管理费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条件和方法。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在这里主要涉及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的支付顺序与方法。关于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可规定凡是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职工个人,应同时从社会统筹基金中领取相当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25%的社会性养老金;从“个人帐户”中或按“个人帐户”储存额与平均余额等分的份额,或从“个人帐户”中领取相当于个人离退休离工资水平35%的缴费性养老金,后者不按平均余额等分。医疗保险金的支付可按目前统一规定执行,即“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分开核算,确定社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开支,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社会统筹基金中开支,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社保基金管理涉及到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分工、管理体制的构建等。我们认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要调动各级政府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按不同项目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性及影响的大小,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散于县(市)、地(市)、省(市)、中央四级管理。可以考虑将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交给县(市)一级政府管理,失业保险基金交给省(市)一级政府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交给中央政府管理。这样既有利于增强各级政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责任,也有利于分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风险,提高各级基金的管理水平。按照上述分工,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资金主要购买国债和纳入中央政府统一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不得随意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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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
社会保险基金顺利筹集是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而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 应始终贯彻收支平衡(包括横向平衡和纵向平衡)的基本原则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进行分类。世界主要有三种筹资方式: 现收现付制, 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 现收现付制是一种以横向平衡为指导原则的基金筹集方式, 依规定收益方式实施, 由社会保障机构按所需支付的保险金额进行社会筹资。一般由雇主和雇员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社会保险税或社会保险费, 这种筹资模式要求先做出当年或近几年内某项社会保障措施所需支付的费用预算, 然后按一定比例分摊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当年提取当年支付。这种模式一般以支定收, 不留积累。
该制度的主要优点是, 第一, 依靠需求变动及时调整征税比例或缴费额度, 保持收支平衡; 第二, 政策取向相对公平, 强调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功能; 第三, 现收现付制无需过多的个人资料, 操作简便, 管理成本相对比较低; 第四, 可以有效避免通货膨胀造成的货币贬值风险及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或政治风险。不足在于, 这种制度受人口年龄结构影响较大, 每年筹集的资金和支付的保险费会随着人口老龄化和有资格享受保险金的人数不断增长而相应增加, 因此, 其抗人口老龄化的能力较弱。
从目前来看, 虽然人们对现收现付制颇有争议, 但它在各国仍占主导地位。截止目前, 在全世界已经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165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46 个国家采用了这种模式。 完全积累制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是以远期纵向平衡为原则的筹资方式。其实质是个体一生中的代内再分配制度。
一般要求劳动者从参加工作开始,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雇主和雇员或只有其中一方定期交纳保险费, 记入个人账户, 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及保值增值的基金, 所有权归个人, 到规定条件领取时, 一次性领取或按月领取。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 第一, 由个人缴纳其社会保险费, 且资金记入个人账户, 未来收益与投保期间的缴费高度正相关, 激励功能明显; 第二, 透明度高, 基金提取的比例相对稳定; 第三, 制度建立初期, 缴费率较高, 筹资见效快, 长期内费率相对稳定, 具有较强的抗老龄化能力, 即受人口年龄结构影响比较小; 第四, 积累的预筹资金可以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运营, 以便保值增值。同时, 该模式存在不足, 一是无再分配功能, 财富不能发生转移, 不利于缓解贫富差距, 远离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初衷。二是实行个人账户制度, 要获取大量的私人信息, 管理成本较高。
三是个人账户上基金的积累是一个长达几十年的过程, 隐藏着一定的风险, 尤其是保值增值功能不确定。
世界上采取完全积累制的国家只有少数几个, 以智利和新加坡为代表的基金制的巨大成功, 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和福利国家的普遍危机, 人们对基金制的认识不断加深, 而且有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这种模式。 部分积累制是对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的整合, 这是一种兼容横向平衡原则和远期纵向平衡原则的筹资模式。
保障费用一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方式, 满足当前需要, 另一部分采取积累方式以满足未来支付需要的增长, 这种筹资模式是对原有两种模式的综合和创新。
H.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有哪几种各自的特点以及优缺点是什么
一、现收现付式
这种筹资模式适用于大部分社会保障计划,要求以近期内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筹集基金。该筹资模式的特点是国民收入在不同群体间进行转移支付。
现收现付式的优点其优点是:
计算方便、操作简单;费率调整及时、灵活,利于保持收支平衡;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互助互利的功能;没有或较少基金沉淀,可以避免通货膨胀造成的基金贬值风险。
现收现付式的缺点是:
不同群体间的转移支付会使不同时期加入保障计划的人员的供款和收益失衡;由于当期收入当期支出没有资金积累,不利于促进储蓄和资金市场的发育;在社会经济风险事故严重情况下,保障金支付压力的增大会使收支平衡难以实现,从而动摇整个制度的维持和发展。
二、完全积累式
这种筹资模式比较适用于养老保险计划、住房公积金计划、教育投资计划等。要求以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筹集基金。这种筹资模式的特点是 储蓄积累,即现时筹资为将来之用,资金沉淀形成基金。
完全积累式的优点其优点是:
在科学预测基础上通过适当的收费率实现的基金积累,能化解社会经济风险事故加剧时所带来的不断上涨的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压力;因不存在不同群体间的转移支付,所以避免了由此引起的许多矛盾冲突;积累的资金通过合理的投资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育和经济的发展;采用个人账户实行基金积累增强了投保主体的社会保险意识,避免了漏逃缴费现象的发生。
完全积累式的缺点是:
数额巨大的积累基金投资增值的压力大;受工资、物价变动等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积累基金贬值的风险大;采用个人账户式的自助方式,缺乏社会互助性,再分配功能弱化;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转化的难度大初期的缴费负担过重;对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和规范程度要求高,很多发展中国家难以做到。
三、部分积累模式
这是一种把近期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结合起来的筹资模式,也比较适用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计划。这种筹资模式的特点是不同主体间的转移支付与自身收入延期支付并存。
部分积累式的优点:
其优点是所筹措资金既为原制度中的受益人提供保障,又为新制度中的投保人积累了将来的保障基金;相对于现收现付制的无基金积累而言,部分积累制有了资金的沉淀积累,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发育和经济的发展;相对于完全积累制庞大积累基金而言,部分积累制基金增幅较慢,数额较少,基金的投资风险和贬值压力相对也小了许多。
部分积累式的缺点是:
由于处于新老制度的交替转轨中,在职职工要承担为原制度受益人的现时保障待遇供款和为自己将来保障待遇筹款的双重负担,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压力较大。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实施部分积累制,即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综合。按照有关规定,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是由地方税务部门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采用社会保险费的形式进行筹集的,这对不同的征收形式下筹集基金时以不同的账户设置及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主要包括收入户和财政专户两个账户,前者由经办机构管理,后者由地方财政部门管理。实行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经办机构开设收入户暂存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收入及由此形成的利息收入等,并定期或定额转入财政专户;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不设收入户,缴费收入直接存入财政专户。
就筹资而言,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和接受财政部门拨付的财政补贴收入。
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实施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社会统筹实行现收现付制,用于支付已经退休的老年人的退休金,但由于该部分人没有个人积累,所以社会统筹资金在弥补这一部分缺口。随着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这部分缺口也越来越大,社会统筹资金收不抵支,侵占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使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从而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I. 社会保险的基金筹集模式有哪些
工伤保险基金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征集的,用回于工伤保险事业开答支的专项基金。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是以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原则为依据的,即通过广泛筹集基金,实现人员、单位、地区之间调剂使用。这样,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各种待遇。
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总体来说,各项保险费来源于社会。基金是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政府三方面负担的,这是由社会保险的性质和特征决定的。但是工伤保险基金的负担方式也有例外,一般情况,是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共同负担或者全部是由企事业单位负担,被保险人不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是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为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扩大社会保险范围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所以,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并且采取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或全部由企事业单位负担的方式。用人单位必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一定工伤保险费。但是劳动者个人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J. 社会保险的筹资方式包括哪些
社会保险的筹资方式有以下三种:
1、国家福利模式,责任主体是国家,筹资来源是一般税收(不是单独开征社会保障税),待遇确定根据个人和家庭需要,与个人能力、纳税多少不相关。
2、社会保险模式,责任主体是劳资双方,筹资来源是社会保险缴费,待遇确定根据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强调缴费义务与待遇享受权益的相关性。
3、个人储蓄型保障制度,责任主体是个人,筹资来源是个人工资强制储蓄,待遇完全取决于个人储蓄和投资回报的多少,强调个人储蓄的账户资产归个人所有,不能调剂。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定位当属第二和第三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
(10)老年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扩展阅读
我国筹集的现状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实施部分积累制, 即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综合。按照有关规定, 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是由地方税务部门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采用社会保险费的形式进行筹集的, 这对不同的征收形式下筹集基金时以不同的账户设置及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我国社保基金现行管理体制是收支两条线制衡体制。财政部门的财政专户,社保部门的收入户和支出户,以及银行现金管理流程规制,已经形成有效的互相制约作用。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地区财政资金短缺,社会保险资金有结余储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问题解析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