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给我孩子买个保险,哪家保险好保险包括教育基金、重大疾病、意外。
买保险应注意:1,首先要搞清楚,为什么要买保险?想通过保险解决什么风险?保险不是用来改变生活的,而是防止生活被改变的。2,保险是用来解决一辈子的几个大问题------“生、老、病、死、残",提供保障,转移风险,规划未来生活。和专业人士沟通进行需求分析,提供医疗金、养老金、子女教育金、投资理财、家庭财产保全、合理避税等家庭理财计划。3,必须要明白购买保险是为了建立一层完整的家庭保护网,保障充足和风险完整转移后,才能开始谈理财。4,人的一生需要6张保单,我们通常按照以下顺序购买保险。意外险保单→医疗健康保单→人寿保单→子女教育保单→养老保单→避税保单5,选择保险的思路:第一: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根据人生不同阶段,需求不同,逐步健全风险保障;建议先完善最基础的医保或者农村合作医疗。一年几十元,比较实用的。第二.建议您先考虑自己是否有保障,大人就是孩子的保险,先完善自己的保障,比如说意外险、重疾险、定期寿险类,保费的支出是家庭结余的10%~20%。保额应为年收入的10倍,在发生风险的情况下至少有10年来缓解压力;购买保险要量力而行,在储蓄理财的同时不影响生活品质,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用小钱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不过多占用家庭财富,家庭财富则可以安心理财。第三:选择一个有信誉的保险公司。第四:找一个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俱佳的保险代理人为您服务。只有通过交流才能推荐,保险种类很多,您提供的资料很简单,无法提供合适的保险产品,欢迎和我QQ联系。参考:少儿保险理财计划少儿保险(医疗+教育+养老)——...
㈡ 我有三个小孩,最大的五岁我想给他们三个买教育保险金,但不知怎么买还请各位大虾帮忙
我公司你最实在的,首先你要了解那家保险公司产品拿来做对比保险公司麻在差的也有几十个亿上百亿的资产,但产品切每一家都不一样,拿三家来比你就知道了那家的不错。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不货。啊我建议你买一家有保费豁免的保险公司比如新华保险1公司大中央汇金入股。2理赔快平均理赔在2天以内大案也不超过30天。3、产品好我做保险多年好像还没有那家保险产品可以比啊4保费豁免只要出了意外死亡保费就不用交了,利益还不变该拿就那多少。5保额分红真正做到把客户利益放到最大化会长大的保险就是这样来的
㈢ 学生在校死亡有什么赔偿标准
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看护学生的义务。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导致被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
一、赔偿的条件:
1、首先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
2、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
3、学生的死亡不是因为学校的过错造成,而是其他人造成的,则由责任人直接承担。
4、学校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直接侵权人承担的直接责任。
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4)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用金钱补偿因受伤或死亡而给受伤学生或死亡学生父母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抚慰费。
二、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标准
根据《教育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重申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由于学校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不是行政机关,因此,学校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既不是无过错原则,也不是公平原则,只能是过错原则。
最高法院1998年公布的《民通解释》第一百六十条已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学校是否有过错,是决定着学校是否承担在学校负有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准则。
《教育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判断学校有无过错,其标准就是学校是否依法履行了教育法律规范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
教育部为执行教育法律先后颁布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园环境秩序管理规范、班主任工作规范、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实验课规范、体育课规范等教育管理的法律规范。
学校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即为学校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行为有过错。学校行为违反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的规定造成学生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教育基金理赔案例扩展阅读:
案例:学生在校因病死亡学校救治不积极担责3成
陈唯浩系綦江某职教中心学生,在校期间生病但未能及时救治,导致病情逐渐加重。后陈唯浩父亲将其送至医院救治,但终因病情严重而不治身亡。陈唯浩父亲以学校救治不及时为由将当事学校告上法院。近日,重庆市綦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学校承当30%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2012年11月12日早自习时,班主任发现陈唯浩脸有点肿,便询问陈唯浩并叫其到医院检查,但陈唯浩未到医院检查。次日早自习时,陈唯浩脸肿未有好转,班主任又叫其到医院检查,但陈唯浩仍未就医,班主任当天拨打了陈唯浩留给学校的家长电话,告知了陈唯浩病情。
11月14日,陈唯浩病情加重,卧床不起,班主任要求陈唯浩要么到医院治疗,要么回家,并再次打通了家长电话并告知病情加重情况。陈唯浩父亲于当日下午到学校将其接回家,后病情更加严重,11月15日送达当地医院,当日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后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依法应承当相应责任。被告学校在知道陈唯浩生病后,虽多次劝导其到医院检查、治疗,并多次联系其家长,但在陈唯浩病情逐渐加重家长又未在场情况下。
未采取积极、稳妥、谨慎的措施及时救治,仅口头劝导陈唯浩到医院治疗或回家治疗,消极等待陈唯浩家长到学校接人,存在一定过错,与陈唯浩死亡的不良后果有一定因果关系。因陈唯浩家长对其死亡有重大过错,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学校承当30%的赔偿责任。
㈣ 孩子调皮弄坏老师的金手链,家长拒绝赔偿,你怎么看
最近网上流传着一个帖子,一个全职宝妈在线问询网友:该不该赔偿老师的金手链?怎么回事呢?原来帖子里的宝妈名叫小李(化名),她家有个小皮猴的儿子,经常调皮捣蛋,今年三岁多了,上幼儿园了。发帖子那天,小李一如往常去幼儿园接放学的儿子,被告知孩子在老师办公室,了解到是自家孩子把老师的金手链弄断了。
小李闻言,带着孩子一起跟老师进行了口头的道歉,毕竟自家儿子的顽皮小李清楚。老师也接受了歉意,并且委婉地提出了手链需要修理并且可能会产生的费用,小李犹豫片刻后郑重地拒绝了赔偿要求。小李说明,据她所知,幼儿园教师的行为规范内,要求老师在上课期间不得佩戴首饰,以免划伤孩子。故虽然孩子因淘气弄断了手链不对,但是老师本不该上课期间还带着手链,所以不予赔偿。随后,该老师也接受了。
回家后,小李将此事告诉了丈夫,丈夫认为不应以教师行为规范去压老师拒绝赔偿,因为担心自己孩子在学校被老师“秋后算账”,小李不免有些担心因此发帖问问网友的态度。令小李欣慰的是大部分网友都是赞同她的。
给孩子建立一个正确的是非观很重要,敢于承担也很重要,不盲目承担最重要。教育孩子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很多事情没有绝对的对错,家长也无需担心,孩子的成长本来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家长要做的最重要的是:孩子跌倒了,你依旧暗含鼓励地注视着他,给他以勇气站起来继续走,给他以勇气承受接下来再次的跌倒。只要父母还在,孩子便可以不怕不畏不屈不弃。
㈤ 交通事故中死亡的退休教师的死亡赔偿金,按退休工资标准赔偿的案例
1、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
3、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
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4、实际赔偿的金额的确定以及一次性赔偿原则
第31条规定的是实际赔偿的金额的确定以及一次性赔偿原则。这条说什么呢?就说第19条至第29条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项目,对于这些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都要实行过失相抵,就是司法解释第2条当中提到的,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实行过失相抵。凡是赔偿权利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都应当实行过失相抵,分担损失。
5、选定受诉法院
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法院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法院管辖规定,交通事故案件中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当事人在起诉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法院时同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㈥ 儿童教育基金
您好!为孩子的教育成长做早期准备,您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家长,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年交12000元的保费我们公司也有好几款险种适合的,有保到75周岁的,也有终身保障的,都会定期返还及年年分红,如返还或分红的钱暂时不拿出来的话,我们还是以复利(利滚利)计算的,这为孩子的教育金也做了准备,另外还可以附加重疾,医疗,意外等医疗、疾病、意外也可以通过专门的少儿卡来解决,0--2岁一年交398元(3岁以后每年交180元),就可以解决孩子10万住院医疗,5000元意外医疗,5万元伤残、5万元意外身故,5万元疾病身故,1万元少儿重大疾病,你可以在买一点教育保险就可以了,欢迎您来电或QQ咨询
㈦ 给宝宝买份平安的保险 意外+重疾+教育功能
1、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医保,可以解决一部分疾病和意外的住院费用。 2、商业保险方面先做足保障,主要涵盖: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身故残疾险、意外医疗。 3、然后是教育基金,需预算孩子以后教育费用,想通过保险解决多少,保险不是唯一解决教育金的方法,优点是专款专用,豁免大人发生风险,无交费能力后的保费。... 4、给小孩买保险前先检视父母的保障是否足够,父母才是宝宝最好的保险。提供案例参考:参考资料:买保险之9:每月存400元解决孩子健康保障+教育基金买保险之5:小孩的教育金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