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有效的建立社会保障监督机制
1、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离土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和自我保障能力。2、实施以土地使用权换社会保障的措施。3、在享受"社会低保"问题上,应该给予征地劳动力与其他居民同样的保障权利。4、在加入"城保"和"镇保"的选择上,应该制订严格的附加原则和标准并设定严格的行政程序。5、建立社会保障的城乡统筹和转移机制,把农村集体资产转移到征地农业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障中,多渠道筹集征地农业人员基本社会保障经费。6、严肃法律、法规,规范征地养老人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7、让离土农民参与分享征用土地的开发收益,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基本权益。
大力发展社区就业
1、全面提升社区服务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高标准、高起点地制定发展社区服务和促进社区就业的发展战略。2、降低社区服务组织注册的门槛,减少社区就业组织的非正规性和临时性。有关部门应形成合力,对社区就业采取综合性的优惠政策。吸引专业人员介入社区服务业。3、完善非正规就业者和企业的劳动契约,探索对非正规就业实行以劳动时间为依据的社会保障管理和缴纳制度,探索制定非正规就业的法律条例,实施与非正规就业相适应的正规化和制度化管理。4、大力宣传社区服务业发展空间大、就业容量大、失业风险小等观点。5、不断提高社区服务业的含金量,使其更具有竞争力。6、引导建立社区服务市场,实现社区服务产业化发展。7、培育四种服务载体:一是社区单位分离办社会职能后,原附属于单位内的服务性组织面向社区提供服务;二是劳动服务企业直接进入社区服务领域;三是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创办服务实体,按企业机制运转,驻区单位也可入股投资;四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合资、合伙联办服务企业。8、选择三种社区就业形式:非正规就业、竞争招聘式就业、政府托底的安置性就业。9、引导制订行业标准、建立行业同盟,规范社区服务就业的市场秩序。
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和增强基金支撑力的建议
从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看,应逐步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1、大力发展单位补充养老保险,逐步扩大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在企业推行补充养老金的同时,还应将补充养老保险扩大到国家公务员和全额、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进一步增强参加补充保险的吸引力,如:研究实行灵活多样的单位补充保险实施方案,拓展补充保险金的使用方向,研究补充养老保险金与补充医疗保险金的通融性等。3、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视为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优惠,如:实行适当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或延迟征收等。4、通过市场运作养老基金提高投资回报率。5、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改组和产权制度改革,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养老保险基金。6、进一步完善与国有企业转制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延长原来的协保政策。制定有关制止任意压缩原单位职工和任意招收外地民工上岗的行为。
发挥网络无店铺经营优势,扩大就业与创业渠道
1、政府有关部门扩大宣传,增进人民群众,尤其是失业人员对网络就业、网络经营的认识,同时呼吁社会关心这一新就业领域的发展。2、将无店铺经营纳入开业指导项目,引导下岗和失业人员把电子商务作为谋生或创业的选择之一,使之在较短时期内成为社会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途径。劳动部门可联合有关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3、制定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实现创业或就业的扶持政策。5、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广泛合作,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尽快完善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健全救助帮困工作机制,提高低保救助工作的管理水平,缓解弱势群体实际生活困难,建议:一、进一步解决和完善低保申请对象实际收入的认定工作。1、在低保申请人员中做到应保尽保。对曾经申请低保、但未能纳入低保的对象,集中进行一次实际收入状况的核实清算;对已纳入低保的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重新核定;对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协保、失业人员申请低保的,政府应就近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保证其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对身体状况较差或患病暂时不能就业的人员,按实际收入状况认定其低保资格。各企业要严格执行本市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切实关心下岗协保人员的生活困难。企业有困难的,要主动联系社区有关部门,帮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待遇。二、对协保人员与本市居民应一视同仁,将协保人员纳入低保救助范畴。1、凡达不到本市低保标准的协保人员,应与其家庭其他成员一起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对申请低保的协保人员,要结合公益性劳动岗位开发和4050项目实施,优先给予安置托底。对无故拒绝的,冻结其低保待遇。2、对协保人员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政府部门应抓紧研究解决老协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缴付的一揽子方案,解除其后顾之忧。协保人员的原单位也不能对其持"踢出门不管"的态度,同时,要从彻底解决协保政策后遗症的角度,研究出台鼓励协保人员与失业人员并轨的办法,尽快引导协保人员进入失业保险的轨道。三、尽快调整低保家庭中职工抵扣标准,将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基本生活费抵扣标准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完善"救助渐退"机制,加大鼓励就业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转制工作中的社会保障政策。
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 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稳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要充分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均衡关系,使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到保障居民基本医疗,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提高医疗服务的社会整体满意度。建议:1、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筑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是世界卫生组织向全世界推荐的一种医疗服务模式。我们应当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与构筑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新型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以城市"三级医疗网络"为核心的传统医疗服务体系,向"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转变,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力争在若干年内将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等基本医疗服务的90%由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的"守门人"制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行以全科医疗卫生服务团队为特征,以医疗、预防、康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新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从而保障居民基本医疗,更好地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居民健康水平与健康生命质量的进一步提高。2、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和分配机制,建立以"劳务补劳务"的补偿原则和机制,科学确定医务人员的收入可分配的数量和来源,切断"药品和检查"驱利行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使用和分配效率。逐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零结余"运行机制,彻底改变传统的"以药养医"的模式。3、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投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要充分凸现全科医师的地位与作用,建立全科医师队伍成长的内在动力机制。积极探索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由"单位事业人"向"职业自由人"转变的机制和途径,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加快全科医师的正规教育和培养,形成一支高素质全科医师队伍,使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与质量发生质的转变。在过渡时期,应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师的在职培训,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二、三级医院的医务人员流向社区,充实和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技术力量和技术水平,吸引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4、鼓励与引导市场力量与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均衡发展。加快营利与非营利医疗机构的改革,依靠市场力量,形成医疗事业多元化投资格局,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医疗需求。同时,发挥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5、进一步加强"三医联动"改革,形成"同利同行"的运行机制,构筑"协调、沟通"运作平台。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建立多层次的现代化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明晰基本医疗服务界面,制定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完善医疗保险的给付方式。进一步拉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自付费用的差距,利用经济杠杆,引导更多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进一步整顿与规范药品流动。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贰』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论文!2000字
社会保险基金被老百姓称为“养老钱”、“救命钱”,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至关重要。近年来,各种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数量逐年增加,给基金监管带来一定难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是各级社保基金监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包括管理与监督两方面的内容。管理是指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保值增值、使用等全过程的行政、资产负债的管理,监督是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尤其指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需要改革。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设计,政府既是社会保险制度和规则的制定者,又是社会保险制度和规则的执行者,政府承揽了社会保险的一切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体制运行的一切后果也完全由国家承担。如“上海、广州市挪用社保基金”案,最后的责任都由政府来承担。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6年底全国累计挪用社保基金71亿元人民币。如此庞大的专用资金被挤占挪用,给国家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带来隐患,随着社保基金规模持续扩大,迫切需要改变目前国家在整个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承担具体责任的现状,转向国家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中只负责制定宏观政策,而社保基金监督则由社保机构主管部门、社会专业中介机构负责的格局。
2.国家社会保险政策不统一,统筹层次较低,没有充分发挥基金的调剂作用。目前,我国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不统一,经办机构名称不一,给人民群众造成社会保险不规范、不严肃的表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过20年的改革实践,已实现基本保险制度全国统一,养老基金省级统筹,但从地区差别来讲,西部、中部地区的养老基金积累较低,社会保障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限。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1996年开始探索改革,目前仍处于改革试点阶段,基本养老金还是县级统筹,并且各地征缴基数、征收比例、发放形式、待遇标准也都不一致。失业保险仍停留在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处于起步阶段,女工生育保险仍处于探索试点阶段。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各地启动时间不一,覆盖范围不一,严重影响不同性质单位职工和人才的合理流动,不利于职工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容易挫伤参保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
3.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没有形成合力。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明确规定了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审计及行政监察机关对社会保险费征集、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但在实际施行过程中,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主要靠劳动保障部门;审计部门虽然经常安排社保基金审计项目,但基本上只对社保经办机构在基金的财务管理方面实施审计,由于审计手段、时间和精力有限未能做到全部跟踪审计,各地社会保险参保稽核面不足40%;财政部门仅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监察机关很少对欠缴或拒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4.稽核检查手段缺乏刚性、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现象严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缺乏具体的法规支持。如企业职工征收养老保险费按实发工资为基数,事业单位按档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社保经办机构在稽核征收过程中,缺乏对参保单位有效的制约手段。《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在实际中,有的企业欠费严重,对于上千万元的欠费来说,加收的滞纳金微不足道,有的企业把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挤占挪用了。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对其处以任何经济处罚都不起作用。据统计,我市欠费企业占参保企业总量的40%以上,拖欠养老保险费百万元以上的企业17户,欠费企业数量多,拖欠数额大,给社保事业可持续发展带来隐忧。各险种各自征费,各自稽查,造成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人力、财力浪费,还收不到好的稽核效果,一些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参保人数降低,欠缴养老保险费现象也很严重。
5.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础工作薄弱。一是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备,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台账及相关单位的缴费记录等基础性工作还不能完全应用计算机化管理;二是编制紧缺,人少事多,现有的编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一些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影响了养老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因经办机构人员少,经费不足,基金管理往往流于形式,未能落到实处。
(二)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缺少制衡式监督制度。相互制衡式监督制度强调的是在监管职能的履行方面各机构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即社保部门、财政部门、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委员会、监管委员会和外部监督机构共同监督基金运行的全过程,以及五者之间相互制约。目前我国现有社会养老基金监督体制是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仅是对存入财政专户社保基金的管理,而对社保部门在基金征收、支付环节的监督不到位。参保单位少缴、漏缴、未报现象缺少外部监督,另外财政部门管理的基金如何购买国债等项目,安全增值又缺少国家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2.劳动保障部门内部缺少建立相应的审计监督。缺乏对基金的征收、发放、管理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和科学规范,没有起到积极的内部控制、监督作用。
3.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缺少应有的监督手段。如:(1)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是监管最基本的组成部分;(2)基金外部管理人,是限制骗取和盗窃基金资产机会的谨慎措施;(3)外部审计,能够提供独立和客观的评估,可以成为监管的重要工具;(4)监管成本控制,可限制基金管理人将成本转移到未被监管的基金项目上。
4.社保经办人员自我约束意识淡薄。基金管理法制意识不强,缺少养成在监督环境下工作的习惯,应建立社保经办机构定期的轮岗和培训机制,增强社保基金管理职业道德意识。
二、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的几点建议
中国养老社会保险模式选择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下称“统账制度”)。这一制度,从产权结构看,是公共社保金和私人社保金的混合,从财务制度看,是随收即付制度和积累制度的混合。这种制度决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它要求采用不同于单一产权结构和单一财务制度的基金管理模式和监督制度。建议:探索建立与此复杂性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基金分权式管理制度和相互制衡式监督制度。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建议
1.建立分权式管理制度。其要求是:第一,建立独立、高效、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委员会。监管委员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共同组成,实行委员会制。监管委员会按城市设立地方监管办事处(类似于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管理体制),垂直管理。第二,建立专业性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由省级社保部门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行政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养老基金完整性的重要保证,社保部门不能既是基金管理政策的提供者同时又是基金运营的主体,所以应建立独立于政府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运营社会统筹账户基金。一方面基金管理局依据养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要求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将统筹账户基金投资于以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为主的对象和国家重点开发项目。另一方面在给付时期,基金管理局按社保部门的指令将资金划入财政专户,社保部门建立临时性账户,从财政专户划出给付资金并按时足额进账职工在国有商业银行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部门对社会统筹部分的给付负有最后责任。第三、个人账户基金交给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委员承担,会遴选合适的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再根据与各省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契约对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多元化投资,以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益最大化。
2.以稽核为重点,建立扩面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会同财政、审计、工商部门,加大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的工作力度。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主动向政府报告,建立健全扩面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要积极争取审计部门在审计社会保险时,向缴费单位延伸审计,督促参保单位缴费;同时要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3.调整国家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的职能。一是立法职能,负责制定确保养老金系统健康顺利运行的法律法规。二是对养老金事务的动作实施监督,确保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规范化。三是接受有关个人和机构就养老金事务提起的申诉、举报、批评、建议,调解有关养老金事务的纠纷,受理有关养老金事务的诉讼。
4.加强社保部门经办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增强社保部门依法遵章办事的透明度,提高计算机管理应用能力和经办服务能力。
(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方面的建议
1.建立制衡式监督制度。相互制衡式监督制度是指在整个养老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监管体系中,将养老社会保险基金充足性监督权交给社保部门,将养老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合法性监督权交给基金监管委员会,外部监管机构对养老社会保险基金运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实现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以及实现交叉监管的目的。
2.完善监督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1)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将基金管理公司置于社会公众和监督机构的双重监督之下,防止基金管理公司违法、违规操作,损害所有人利益。(2)增设外部保管人。外部保管人原则对于限制代理风险是非常必要的。在足够的保管安排下,基金管理人不直接持有养老基金,以此限制骗取和盗窃基金资产的机会。(3)加强外部审计。在法律和制度环境下,外部审计提供一个精确的、独立的评估,向监管人报告有关基金的任何问题,而且成为监管的重要工具。
3.加强行政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机构,建立社会养老基金在征收、支付、待遇、核定增值运用全过程全社会监督和适度监督制度。在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同时加快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培养精算、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和各种风险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强化外部监督机制。中介机构的目的是向各机构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使他们能够获得并准确理解有关基金运营的信息,从而加强对基金监管,减少基金的风险投资,保证基金的增值安全。今后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用、操作就像酒店、餐厅的开放式厨房一样当众操作,让客人监督。
4.加强对社保部门队伍建设的监督和素质提高的监督。培养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对组织机构内部建立控制机制,包括道德风险、运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的预防、矫正和有效处理,以及投资范围的适度管制,减少基金的风险投资,保证基金的增值安全。
『叁』 浅析中国保险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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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出现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金融领域也开始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业也随之恢复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自1980年以来,短短二十几年间,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中国的保险也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亿多元人民币增长到1999年的1384.2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35.8%,大大高于世界年均增长水平;保险公司的数量从一家发展到30家,并且形成了既有内资、又有外资,既有国有独资、又有股份制、中外合资在内的多种形式并存的公司组织结构。在我国,保险业被誉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保险市场已初具规模。
2004年,中国保险业在深化保险企业改革,探索保险经营方式上"跑步前进"。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国有保险公司的重组改制全面完成。同时,积极探索保险经营方式改革,着力解决束缚保险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全国保费收入4318.1亿元,同比增长11.3%。保险深度3.4%,保险密度332元。截至2004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11853.6亿元,比年初增加2730.7亿元。
2005年,随着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保险混业经营格局的逐步确立以及金融混业经营步伐的加快,我国保险经营主体进一步增多,保险中介机构快速增加,市场竞争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多元化、多层面、多角度的竞争。2005年前9个月,全国保费收入2968亿元,截至9月底,保险业银行存款达3832亿元,同比增长42.8%;各类投资合计3547亿元,同比增长53.6%,保险的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到201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十大保险市场之一。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市场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状态,但是,无论是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险业发展的水平相比,还是与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内在需要相比,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仍显滞后,总体上仍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的起步阶段,保险市场仍具备高速增长的社会经济条件。
本报告从保险行业国际背景入手,先介绍了国际保险业的概况和中国的保险业,然后对我国保险市场进行了深入分析,随后对我国保险业的主要区域市场进行了阐述。接着对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社会保险、再保险等进行了细致透彻的分析,并且还对我国主要保险公司及保险业的竞争格局进行了阐述,最后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做出了科学地预测,是你全盘把握保险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报告目录
第一章保险定义及行业特性
1.1保险定义及相关要素
1.1.1保险定义
1.1.2保险的分类
1.1.3保险的职能
1.1.4保险的作用
1.2保险行业的投资特性
1.2.1成长性
1.2.2赢利性
1.2.3竞争性
1.2.4风险性
第二章国际保险业发展概述
2.1国际保险业及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2.1.1全球保险业发展特征及趋势
2.1.2全球保险业加速结构性调整
2.1.3国际保险市场发展格局分析
2.1.4国际保险市场并构及发展模式浅析
2.1.5全球保险投资监管模式生变
2.2美国
2.2.1美国保险业在竞争中迅猛发展
2.2.2美国保险行业初现融资潮
2.2.3美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情况分析
2.2.4浅析美国保险业产业政策特点
2.2.5美国保险行业监管制度及其借鉴
2.3日本
2.3.1日本保险业发展沿革
2.3.2日本保险业重组及未来展望
2.3.3日本保险行业加快进军中国市场
2.3.4日本保险业漏赔拒赔现象严重
2.3.5日本保险行业发展新趋势
2.4法国
2.4.1法国保险业发展概况
2.4.2法国出口信用保险体系及借鉴
2.4.3法国加强金融保险市场的保护
2.4.4法国大力改革医疗保险制度
2.4.5法国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做法及经验
2.5其他国家
2.5.1俄罗斯保险市场发展综述
2.5.2哈萨克斯坦保险市场发展历程及规划
2.5.3越南保险业发展迅猛
第三章中国保险业分析
3.1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3.1.1浅析中国保险发展特色
3.1.22005年6月末境内保险业资产情况
3.1.3我国保险行业上演人才战
3.1.4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涉水保险行业
3.1.5我国保险行业偿付能力及监管手段
3.2保险业影响因素分析
3.2.12004年加息带给保险业的影响
3.2.2六大因素推动保险行业快速发展
3.2.3外资保险对我国保险行业影响分析
3.2.4解析我国财税政策对保险业的影响
3.3保险业信息化分析
3.3.1保险业信息化发展现状及趋势
3.3.2信息技术创新支撑保险业稳步发展
3.3.3保险业信息化面临的挑战
3.4主要地区保险业发展现状
3.4.1安徽保险行业异军突起
3.4.2湖北保险业面临新的发展契机
3.4.32004年前三季度山东保险业发展概况
3.4.4上海保险业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3.5保险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3.5.1中国保险行业的机遇与抉择
3.5.2加入WTO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3.5.3我国保险业面临发展良机
3.5.4从保险开放看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
3.6保险业发展建议及策略
3.6.1繁荣保险理论研究为保险业发展服务
3.6.2保险业需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
3.6.3保险业需尽快建立客户服务管理系统
3.6.4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发展创新思路
第四章中国保险市场分析
4.1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4.1.12004年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回顾
4.1.22005年上半年保险市场发展分析
4.1.3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发展及构成分析
4.1.4浅析保险市场运行的非正式制度环境
4.1.5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承待开拓
4.2保险中介市场现状分析
4.2.12004年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回顾
4.2.22005年第三季度保险中介市场概况
4.2.3保险专业中介市场发展状况及措施
4.2.4外资闯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
4.2.5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前瞻
4.3保险市场承待解决的问题
4.3.1我国保险市场违规现象有待处理
4.3.2浅析我国保险行业市场弊端
4.3.3我国保险市场监管的难点及措施
4.3.4保险市场挖墙脚现象严重
4.4保险市场供需现状分析
4.4.1我国保险市场需求状况分析
4.4.2我国保险市场供给状况分析
4.4.3完善保险市场供需不均衡问题的对策
4.5保险市场发展建议与对策
4.5.1加强保险市场建设的思考建议
4.5.2保险业要提高市场开放的深度和广度
4.5.3保险产品与证券市场对接策略分析
第五章主要地区保险市场分析
5.1北京
5.1.12004年北京保险市场呈现五大特征
5.1.22005年北京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5.1.3北京保险市场业务结构逐渐优化
5.1.4北京农村保险市场承须完善
5.2上海
5.2.1上海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5.2.2上海合资保险市场份额悄然增长
5.2.3上海保险市场结构发展均衡
5.2.42005年上海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5.3深圳
5.3.12005年前三季度深圳保险市场运行状况
5.3.22005年深圳市保费收入突破百亿
5.3.3深圳保险市场体系逐渐完善
5.3.4深圳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潜力大
5.4江苏
5.4.12004年江苏省全面开放保险市场
5.4.22005年上半年江苏保险市场呈六大特点
5.4.3江苏省养老保险实施重大举措
5.4.4江苏保险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5.5山东
5.5.1山东保险市场发展布局日渐合理
5.5.2山东省保险市场新军攒动
5.5.3山东保险中介波动凸显市场隐患
5.5.4山东省全面整顿车站保险市场
5.5.5“十一五”山东重点圈定六大保险业务
第六章人寿保险
6.1人寿保险定义及相关要素
6.1.1人寿保险的定义与分类
6.1.2人寿保险的特征
6.1.3人寿保险的用途
6.1.4人寿保险的起源及意义
6.2人寿保险业及寿险市场现状分析
6.2.1人寿保险业发展现况及前瞻
6.2.2我国人寿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及建议
6.2.3中国人寿保险市场利好因素分析
6.2.4开拓农村寿险市场面临的困境
6.2.5我国寿险市场营销环境解析
6.3主要地区寿险市场发展现状
6.3.1辽宁寿险市场竞争环境及发展措施
6.3.22005年上半年上海寿险市场强劲反弹
6.3.32005年上半年深圳寿险市场运行情况
第七章财产保险
7.1财产保险相关特性
7.1.1财产保险的概念与业务体系
7.1.2财产保险的特征
7.1.3财产保险的赔偿责任和赔偿原则
7.1.4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
7.2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现状
7.2.1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概述
7.2.2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特点
7.2.3“十五”期间财产保险业发展成就综述
7.2.4财产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7.3家庭财产保险现状分析
7.3.1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简史
7.3.2家庭财产保险的种类
7.3.3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现况及措施
7.3.4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状况及对策
7.3.5新型家庭财产保险凸显五大亮点
7.4财产保险业营销发展思路
7.4.1浅析财产保险市场营销机制的创新
7.4.2解析财产保险整合营销发展思路
7.4.3财产保险个人营销推进策略分析
7.5财产保险业发展策略分析
7.5.1开放进程中财险价格竞争策略分析
7.5.2新生财产保险企业发展战略探析
7.5.3浅析我国财产保险服务对象的拓展
第八章社会保险
8.1社会保险概念及相关要素
8.1.1社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8.1.2社会保险分类
8.1.3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8.1.4社会保险的基本功能
8.2社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8.2.1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险发展比较分析
8.2.2社会保险模式选择分析
8.2.3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险发展特点
8.2.4浅析社会保险改革中的三大财政问题
8.2.5解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8.3社会保险制度及法制建设状况
8.3.1浅析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8.3.2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的初步探究
8.3.3社会保险的法制建设问题剖析
第九章医疗保险
9.1透视国际医疗保险发展模式
9.1.1国家(政府)医疗保险型的英国模式
9.1.2社会医疗保险型的德国、日本模式
9.1.3私营性(商业型)医疗保险的美国模式
9.1.4储蓄医疗保险型的新加坡模式
9.2我国医疗保险发展现状
9.2.1医疗保险及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概况
9.2.2新医疗保险制度仍存隐忧
9.2.3我国开展农民医疗保险势在必行
9.2.4我国医保制度改革的难点及策略
9.3医疗保险发展趋势及建议
9.3.1我国医疗保险发展趋势分析
9.3.22006年终身医疗险成市场新热点
9.3.3发展我国医保监管模式的建议
第十章再保险
10.1再保险定义及发展历程
10.1.1再保险的定义
10.1.2再保险的种类
10.1.3再保险发展历程
10.2再保险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
10.2.1再保险业进入全面竞争时代
10.2.2我国再保险业面临发展良机
10.2.3中国再保险业的发展建议
10.2.4完善我国再保险业监管体系的措施
10.3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10.3.1国际再保险市场发展概述
10.3.2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10.3.3我国再保险市场目标模式分析
10.3.4再保险市场出台新规控制风险
10.3.5中国入世后再保险市场供需分析
10.3.6浅析再保险市场发展与风险管理
第十一章农业保险
11.1农业保险相关特性
11.1.1农业保险的定义
11.1.2农业保险的作用
11.1.3浅析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属性
11.2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11.2.12005年我国农业保险扭转亏损局面
11.2.2我国农业保险承待解决的问题
11.2.3中国农业保险改革分析
11.3农业保险制度现状分析
11.3.1我国承待建立适应国情的农保制度
11.3.2浅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模式的建立
11.3.3我国农险制度建设的目标取向
11.4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11.4.1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矛盾及对策
11.4.2农业保险市场失灵及纠正策略
11.4.3我国农业保险创新须以农为本
11.4.4建立和健全我国农业保险的措施
第十二章保险业销售分析
12.1我国保险消费现状
12.1.1我国城市居民保险消费状况
12.1.2我国农村消费情况分析
12.1.3我国保险消费进入套餐时代
12.2保险消费者分析
12.2.1保险消费特点剖析
12.2.2消费者保险需求分析
12.2.3消费者消费心理分析
12.2.4保险消费心理的影响因素分析
12.3保险销售渠道分析
12.3.1国际保险销售渠道一体化及其借鉴
12.3.2我国保险销售渠道日益拓宽
12.3.3直销为保险销售开辟新渠道
12.3.4银行和邮政代理渠道分析
12.3.5保险超市仍需跨越四道坎
12.4保险销售策略分析
12.4.1保险销售需增大宣传力度
12.4.2保险公司需增加自身美誉度
12.4.3保险业需采取多渠道营销
第十三章保险业资金运营分析
13.1保险业资金运用现况
13.1.1国际保险资金运作模式分析
13.1.2全球保险资金运用比较分析
13.1.32004年保险资金运用简况
13.1.42005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状况
13.1.5保险资金运用国际化战略起航
13.2保险资金入市分析
13.2.1我国保险资金入市现况分析
13.2.2保险资金入市需求剖析
13.2.3浅析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规模与途径
13.2.4探析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市场影响
13.3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分析
13.3.1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日益拓宽
13.3.2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渠道扩宽
13.3.3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及风险管理
13.4保险资金有效管理的建议
13.4.1保险公司应对资金运用风险策略
13.4.2保险资金运用定位精细管理分析
13.4.3合理构建保险资金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13.4.4浅析保险资金高效运作机制的建立
13.4.5保险业需强化保险资金管理
第十四章中国保险业营销分析
14.1我国保险营销概述
14.1.1我国保险营销观念分析
14.1.2保险商品营销的内涵
14.1.3保险商品营销的特点
14.2保险业营销模式分析
14.2.1我国保险业营销模式面临变革
14.2.2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期待变革
14.2.3非寿险营销模式的内涵及构建分析
14.2.4我国保险营销模式多元化势在必行
14.2.5探析寿险公司营销模式的变革
14.3我国保险业营销现状
14.3.1我国保险业营销管理承需规范化
14.3.2我国保险营销渠道之战方兴未艾
14.3.3我国保险经代营销存在盲点
14.3.4浅析我国保险营销的理念误区
14.3.5中国承待完善保险营销制度
14.4保险业网络营销
14.4.1保险网络销售时代来临
14.4.2传统营销和网络营销的比较及整合分析
14.4.3保险网络营销突破需注意的问题
14.4.4网络保险营销策略剖析
14.5保险业营销策略分析
14.5.1浅析欧美银行保险营销策略
14.5.2保险市场转型过程中营销策略探究
14.5.3财产保险个人营销推进策略分析
第十五章主要保险公司分析
15.1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15.1.1公司简介
15.1.22005年上半年中国人寿收益状况
15.1.3中国人寿收购大众保险进军财险领域
15.2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2.1公司简介
15.2.22004年平安保险盈利状况
15.2.32005年上半年平安保险经营状况
15.2.4平安保险全力打造年金业务
15.2.5平安保险实施洋人才战略
15.3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公司
15.3.1公司概况
15.3.2太保集团启动新财务系统
15.3.3太平洋保险欲意发行次级债
15.3.42006年太平洋保险欲整体上市
15.4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5.4.1公司概况
15.4.2太平人寿独吞跨国公司年金业务
15.4.3太平人寿创扩大医疗保险范围
15.4.4太平人寿承保我国个人寿险第一大单
第十六章中国保险业竞争分析
16.1保险市场竞争格局特点及演变趋势
16.1.1保险市场总体竞争格局分析
16.1.2保险市场产品竞争格局分析
16.1.3中外资保险公司竞争格局分析
16.1.4保险市场地域竞争分析
16.1.5保险业竞争格局的发展趋势
16.2保险业竞争形势分析
16.2.1保险业人才竞争走向高端化
16.2.2保险市场即将出现价格竞争
16.2.3团险业务竞争趋向白热化
16.2.4保险行业进入理赔竞争时代
16.3提升保险业竞争力的建议及策略
16.3.1浅析保险公司市场竞争优势的构建
16.3.2品牌战略提升保险业竞争优势
16.3.3保险企业市场竞争方略探析
16.3.4提高保险行业竞争力的途径
第十七章保险业产业政策环境分析
17.1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分析
17.1.1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理论分析
17.1.2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发展分析
17.1.3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17.2保险业法律环境分析
17.2.1保险市场法律失范状况分析
17.2.2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现状及发展趋势
17.2.3浅析加强保险业监管的法律对策
17.3保险业政策措施及政策取向
17.3.1加入世贸后保险行业竞争的政策措施
17.3.2浅析建立保险市场退出机制的必要性
17.3.3保险税收政策制度创新探究
17.3.4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第十八章保险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8.1国际保险业发展趋势分析
18.1.1保险服务贸易扩张趋势及动因剖析
18.1.2全球保险资产管理呈现六大趋势
18.1.3全球保险创新趋势分析
18.1.4全球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
18.2我国保险业发展趋势分析
18.2.1浅析保险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
18.2.2透视保险产品未来发展方向
18.2.3未来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18.2.4我国保险市场险种细分趋势渐显
18.32006年保险行业发展预测
18.3.12006年补充医疗保险呈现新变化
18.3.22006年保险资金运作情况预测
18.3.32006年北京保险业发展五步走
18.4保险市场发展前景展望及预测
18.4.1健康保险市场前景广阔
18.4.2网上保险市场前景看好
18.4.3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规模预测
18.4.42010年我国将成世界十大保险基地之一
『肆』 我国社会保障的监督体系由哪几部分组成
我国现行的社保基金监管制度是以行政监督为核心,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三专位一体的社保基金监督模式属。基金监管的主体是政府,主要负责制定社保基金征收、投资运营和支付等环节的相关政策、法规,并且监督以上政策、法规的实施。基金监管的客体是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社保事业管理局和基金管理人——投资公司。基金监管有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基金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的选定,制定相关的规则和政策,设计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各项指标测量体系,实施社保基金的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行和实现社会政策目标。
『伍』 目前体制下如何管理好社保基金
1、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基金管理监督的法规,充分认识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2、加大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整改审计检查和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配合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典型的举报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加强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
3、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4、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省级普遍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定期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专业人员,从组织上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开展。
5、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积极推广“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及举报奖励制度。
『陆』 我国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包含哪几方面的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包含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三个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
第七十六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第七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第八十条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更多相关内容:http://www.gov.cn/zxft/ft209/content_1748773.htm
『柒』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问题中多层次保障模式中第一层次是什么第二层次是什么第三层次是什么
第一层次一般是指由雇主提供(或者雇主、雇员共同提供),为劳动者提供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层次是指公共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层次提供给弱势群体(或者非劳动者)的救助体系
『捌』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什么
1.集中统一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在整个国家或地区只建立一个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有关的各项目的事务,并通过统一征集税收(目的税),以保证社会保障的各项...
2.统分结合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立法、政策、资金和监督四种职能实行统一...
3.分头自治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在统一立法和统一监督下,对各种社会保障...
『玖』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扩大了参保人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社会保险法》在各项制度设计上,始终以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这方面的亮点很多,例如:一是为解决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本法规定可以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16条第2款)。二是健全了职工养老保险中的遗属、残疾待遇制度。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第17条)。三是为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创设了工伤保险待遇垫付追偿制度。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追偿(第41条)。四是规定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48条)。五是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第54条)。
明确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体制,提高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性。一是明确行政管理体制,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工作(第7条)。二是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的方向,同时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第59条第2款)。三是赋予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必要的强制征收手段,包括查询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相关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等(第63条)。
强化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一是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或者违法挪作其他用途(第64条、69条)。二是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并对预算编制的主体、程序等作出了规定(第66条、67条)。三是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同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时间和步骤(第64条)。四是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第69条)。五是规定了由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共同构成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第10章)。
完善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内容。一是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包括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征收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保待遇等相关服务(第7章、第9章)。二是规定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第72条)。三是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第72条)。四是为解决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难问题,规定对跨统筹地区就业的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养老、医疗和失业)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19条、32条、52条)。五是为解决医保报销难的问题,规定对参保人员就医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29条)。
『拾』 如何加强对社会保障的监督
根据人抄力资源社会保袭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贪污社会保险基金属于刑法贪污罪中较重情节规定的通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防止贪污社会保险基金行为。 通知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意识。二是要完善内控管理,堵塞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漏洞。三是要严格基金监督,着力查处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四是要建立衔接机制,严惩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