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抑制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过快增长
医保基金是社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青田县医保基金收支情况不容乐观,基金总支出逐年递增,增长速度已经明显高于基金总收入,收不抵支情况逐渐显现,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连续两年超支,2013年基金支出高达1.71亿元,赤字2753万元。城镇职工医保基金2013年度也首次出现收不抵支情况。近三年,青田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年均增长15%,基金支出年均增长高达38%;城镇职工基金收入年均增长24%,而基金支出年均增长达28%。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监管,合理抑制医保基金支出过快增长。
2. 审计署已经整改医保基金问题金额43亿是真的吗
12月23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她透露,针对全国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的问题,截至10月底,相关地方通过补缴补征医保费、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3.25亿元,整改率97%。
审计发现,至2016年6月,有2.65万家用人单位和47个征收机构少缴少征医疗保险费30.06亿元,还有95.09万名职工未参加职工医保;基金管理方面,有923家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及少数个人涉嫌通过伪造诊疗资料、分解住院等骗取套取基金2.17亿元,有关单位还违规出借基金等1.2亿元;药价和收费也不尽合理,有474家医疗机构超过规定幅度加价销售药品和耗材5.37亿元,还有1330家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或重复收费等5.99亿元,加重了医保负担。
3. 以医疗保险为例谈谈如何加强社会保障制度,求资料链接,谢谢~!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构成。每一类保险都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就医疗保障制度来说正在逐步改革,趋于完善。看病就医是老百姓的大事,它既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又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分散疾病的经济风险,消除社会两极分化,促进社会有序整合,保持社会经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传统型向现代型社会转化时期。在这个重要的转型时期,新旧体制之间的摩擦与碰撞所造成的利益保护分化与冲突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大阻力与障碍。怎样才能解决在社会保障制度趋于完善的过程中,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滞后与不完善、不健全,这需要我们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认真研究与医保相关的经济问题,分析医疗卫生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找出问题,完善制度,落实实施方案,从而使医疗保障制度更好地维护人民利益。
1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稳定社会、实现公平、转换机制创造条件
1.1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主要是国有企业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用三至五年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通过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实行再就业逐步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解决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先是下岗职工包括医疗在内的基本保障问题。现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已经初步建立起运行机制。医疗保险制度从1999年开始在全国全面启动,但现在部分城市尚处于半成熟阶段。职工离开企业后,医疗没有保障,必然有后顾之忧,企业人员下岗分流,医疗保障在那里就会遇到障碍。此外,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都有自己的职工医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负担加重,管理目标多元化,产品成本过高,缺乏竞争力。要想摆脱困境,就要加快建立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把应当由政府承担的责任或由社会办理的事务,逐步从企业分离出来,还给政府,交给社会,让企业轻装上阵,保证企业对自己的资源进行有效地整合,完成企业的目标。
1.2 只有通过政府的社会医疗保险,才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
在经济社会中,如果对卫生服务分配也奉行按收入水平与支付能力分配的话,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市场是以个人对生产所作的贡献大小来分配收入,而劳动贡献是由个人的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和智力水平等因素来决定的。疾病对劳动者是极大的威胁,市场经济在正常运行下,疾病会使劳动者的收入减少,而贫穷者更难抵御疾病风险的侵袭。这样,就会陷入恶性循环。高收入的人可以过度支付医疗服务消费,而低收入的人因其贫困使其无法享受到最起码的医疗服务。由此造成在享受医疗服务方面的严重两极分化。此外,人们为了在有疾病时能有安全的医疗保险,试图购买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的趋利性使得保险公司往往选择低风险者作为保险对象,置最需要保险的残疾人、老人等脆弱人群于不顾。这势必会造成医疗卫生服务不公平和两极分化,使社会陷入利益格局过度分化的困境,导致经济发展与社会之间的失衡,损害社会利益。因此,只有通过政府的社会医疗保险,才能在全社会分担疾病风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减少因疾病致贫的人群,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2 应当有稳定的医疗卫生保障基金制机制,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
2.1 需有一个全社会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医疗基金有稳定的来源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劳保医疗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单位自我保障体制。在本单位内融通资金,进行互助,分担疾病风险。但是,这不符合保险学法则,容易出现“不保险”现象。在这种单位自我保障体制下,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取决于单位的 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就好一些,经济状况不景气的企业则得不到基本医疗保障,医疗费长期得不到报销,有的企业出现几个大病号就可拖垮,这种现象在企业单位屡见不鲜。要想实现医疗保障的社会公平,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问题,就需有一个全社会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医疗基金有稳定的来源。
2.2 保持医疗基金收支平衡,解决卫生费用的代际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趋利性动机认识不足。在既往的医疗保障制度中,医疗机构与单位职工双方没有建立起费用制约机制,由此带来了道德上的缺陷,造成医疗费用大幅度上涨。实报实销的公费医疗制度,对于有公费医疗的职工来说,不花白不花,反正是公费不是自己的钱;对医疗机构来说,公费与劳保患者的钱不赚白不赚,供需双方没有制约费用的机制,共同消耗国家本来就不宽裕的医疗资源,使得医疗保障费用增长速度居高不下。劳保医疗支出的增长也如此,连年超支。他们对医疗保障的平衡运行与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需要有一个新的制度措施,对双方建立起制约、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上涨,使得医疗基金收支平衡。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医疗负担对现有的医疗保障体制构成了新的冲突。老人的疾病发生率高,医疗费用支出量大,如果还采取现收现付的方法,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出现一个年轻人负担几个老年人的尴尬局面。因此,要想办法解决卫生费用的代际问题。
3 现行制约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的社会因素
3.1 医疗保障体制在向现代型转换时期的矛盾明显
在医疗保障制度实行由公费、劳保医疗的单位自我保障模式向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保障模式转换时,必然要影响到一些单位和职工的自身利益。对于职工年龄结构低、经济效益好的单位来说,实行医保后职工医疗福利水平有所下降,所缴费用增加,利益受损失,使这些单位不愿意参保。在以往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下,高保障的人群和特殊人群医改后对制约需方的费用控制措施颇有不满。有记者采访一位退休人士时说:“我退休最关心的就是生病、看病的事。医改后相关部门给老百姓的实惠不少,但使我担心的是,如果得了大病,这救命的钱能不能够真的落实?”困难企业及职工是改革的受益者,他们自然会积极响应,主动参与这项改革,但是他们在低保障水平下压抑的医疗需求在医改后会得到大量释放,由此造成费用上涨,也许会对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形成冲击。因此,在医改时需要认识到这些问题,从而有一个周密的考虑和充分调查、验收。
3.2 医保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不高
在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时,约有国有企业职工总数1/3的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个体的从业人员,没有被医疗保障体系所覆盖,存在着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下的问题,有关医疗方面的劳动纠纷不断增加。另外,在城市中还有相当数量的待业、失业、下岗人员,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更多,这就决定了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不得不处在一个较低水平阶段。
3.3 医药体制改革不配套、不到位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需要适宜的卫生服务体系与之相配套。以低廉的保险费用和优质的服务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但是,目前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与药品流通体制两方面的改革不配套,不到位,对医疗保障制度的平衡运作和持续发展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的素质不高和安排不规范,医院补偿机制不健全,以及药品经营流通程序的混乱,造成卫生费用快速上升,尽管有关方面采取不少措施抑制费用的过快增长,但是由于没有触到问题的本质而收效甚微。如此窘境,加上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对医保改革也都是一个大的阻力。
3.4 医疗保险筹资机制不健全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 经济尚不够发达,企业效益大多处于较低的水平,企业的医疗基本上是自我保险,缺乏合理的医疗费用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部分企业发生经营困难时,职工就难以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4 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点的思考
处理好医疗保险筹措资金与费用间的关系;加快进行医疗体制的配套改革;规范药品市场的流通秩序,降低药品费用;用法律形式来保证医疗保险的规范运行。
社会保障“关系国运,惠及子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这项工作,时不可待。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与全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把个人的事做好、做全,整个社会、整个国家,这个大的系统就健全,经济就发达,国家就兴旺。
4. 如何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坚督管理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 如何加强各制度之间衔接? (一)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政府的资金投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医疗服务供方(医院)的投入,二是对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如灵活就业群体的医疗保险、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和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对医院,政府应考虑适当增加财政资助的比例,从补偿机制上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需要强调的是,在医疗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承担相应责任,两级政府应该进行合理的分工,而不仅仅是靠中央财政拨款。当然,对于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应该有必要的监督,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服务上面。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有责任投入资金。同时,医疗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种筹资方式。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种社会力量,如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共同编制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对于农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也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已经明确了政府出资的标准,即地方财政为每个农民每年补助10元,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应切实覆行职责。同时对贫困地区,中央政府还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保证农民得到医疗保障。 (二)医保、医疗、医药“三改联动”。创造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良好环境 医疗、医保和医药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三个组成部分,只有三个方面协调运作,才能保障整个医疗系统正常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医保和医药在医疗系统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间的密切关系,决定了三项改革必须联动,齐头并进。首先,政府对公立医院或其他非盈利医疗机构正确定位,通过适当的补偿机制转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其次,政府要下决心彻底解决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问题,扭转药品虚高定价的局面。最后,调整好医疗保险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的医疗制度改革目标。 (三)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理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具有“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功能。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该是双层或三层机制,即小病、常见病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社区医院就诊,大病、重病在较大的医院就医。社区医院的医疗成本比较低,患者能够得到比较及时和实惠的服务。为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首先应当大力培养全科医生队伍,使其成为社区医疗服务的主力军;第二,鼓励医生或医生团体在社区开办诊所,诊所或医院既可以是新设立的,也可以是由区级(一、二级)医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医疗服务领域,并鼓励社会对社区医疗服务的捐助;第四,将社区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社区医院或诊所视同定点医院。 (四)加快社会医疗保障的立法步伐。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证 医疗保险实行三方付费制度,所以,规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责任和行为,特别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十分重要。因此,要尽快对医疗保障进行立法。对于医疗服务的供方,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资格,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院、药店签订合同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需方,也要用法律来约束其就医行为。通过分类给付,增加个人费用意识。对出借、冒用医疗保险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或停用的处罚。对企业和单位,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化基金的征缴力度。基金上缴要按时和足额到位,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有长期、稳定的来源。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也要有相应的行为规范,并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有义务向社会公示其管理的业绩,并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社会监督。 (五)扶持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真正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为了进一步推动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至少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划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范围,补充医疗保险应该交由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为此,应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会保险的经营范围,对于社会保险管辖范围的,商业保险不应插手;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领域,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也不应干预。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政策。目前的优惠政策力度还不够大,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一定额度内(工资总额的4%)予以税前列支;对经营补充医疗保险的公司,保费收入减免营业税;对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5. 医保基金是什么意思
医疗保险属于我国社会保障五大险种之一,医疗保险基金指通过法律或合同的形式,专由参加医疗保险的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在事先确定的比例下,缴纳规定数量的医疗保险费汇集而成的、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种货币资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带有强制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基金的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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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国城乡医疗保险基金提高到多少元
我国城乡医疗保险基金提高到380元.
7. 医疗保险基金的财政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抄的管理关系到整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加强基金监管,要从制度入手,抓好五个环节:
一要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财政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二要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
三要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的事业经费不能从基金中提取,由各地财政预算解决;
四要抓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监督和审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五要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统筹地区要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社会监督。
8.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信息
会保险基金被老百姓称为“养命钱”、“保命钱”,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逐步扩大,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社保基金监管的基本情况
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由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组成,去年底,各项基金累计结余5823万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机制,基金监督工作实体化,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在规范业务操作和加强财务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每年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二次全面的自查,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基本平稳,基金征缴、基金存储管理和基金支付正常,未发生基金安全问题,不存在“跑、冒、漏、滴”的现象。同时,为认真落实省、市社保基金“钱从银行走,数在网上传”的规定,进一步方便群众缴纳养老保险费,去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与金融部门联系,在全区各镇、办事处安装社保刷卡缴费机,从去年6月份起全区农垦企业职工全部实现刷卡缴费,结束了该区养老保险缴纳现金的历史。内外两方面严格控制,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尽管如此,社保基金的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员不足,不能做到一事两岗两审,存在一人多岗现象;信息系统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几点建议
在此,就如何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和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谈肤浅的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在组织机构控制上,科学设置各业务部门的经办岗位,明确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及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来相互制约;在业务运行控制上,通过对经办职能机构业务流程、办理内容及时限、经办人员等信息的公开,以及一些常规业务规范操作,进一步提高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在基金财务控制上,通过在依法进行基金财务管理和核算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建立了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建立了合理的责任分离制度、账务核对制度来实现基金财务控制,进一步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在信息系统控制上,通过科学划分使用权限,确保数据安全,同时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制度,注重网络使用安全管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等方面来实现信息系统控制。
(二)加大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制定行政监督管理制度与流程,建立监督台帐,完善监督档案,规范监督行为。二是对社保基金风险点防范实行动态管理,对查找出的基金风险点,重点进行监督防控。三是建立监督落实回访机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单位落实到位。四是建立社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对发现的基金管理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提出预警,要求出险部门及时纠正错误,避免基金损失,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基金支付环节监管。一是注重生存调查,规范养老金领取。为防止养老金冒领行为的发生,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的专项稽核工作,建立公安、社保人员信息比对制度,根据群众举报和区外退休人员生存调查,重点核查虚报、冒领基本养老金问题。二是重视医疗保险基金的审核,特别是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日常监控,注重整理掌握参保职工存在的违规苗头。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对已发现的违规定点单位和参保人员建立重点监控制度,在对医疗费用普审的基础上,筛选疑点费用,严把审核关。三是确保工伤基金支付准确。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中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的手续,避免在认定上的失误。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础建设,加强基金管理干部的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对长期在基金管理岗位上的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对不适合从事基金管理工作的干部,不能安排在基金管理岗位上工作,已经在岗位的要及时调离。对调离的干部,组织进行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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