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截至9月底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多少
11月1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9.05亿人、11.29亿人、1.86亿人、2.24亿人、1.90亿人。1至9月,5项基金总收入为4.7万亿元,同比增长37.7%,总支出为4.02万亿元,同比增长34%。
人社部下一步工作安排中将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深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政策措施,巩固大病保险制度;将继续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部际工作协调机制;将继续加强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和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政策;将深入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
祝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越来越好!
㈡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如何在收益与风险两方面做到适当均衡
国外
从国际上的情况来看,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渠道大体有两个,一是征收社会保障税,二是政府财政社会福利支出。目前世界各国基本上是两条渠道都采用,但有所侧重,例如美国主要依靠社会保障税,其社会保障税收入在税收总额中占有很大比重,是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大税,而加拿大的社会保障税收入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重却相对偏低,其实施社会保障计划的资金来源则更多地依靠非社会保障税性质的财政收入。
国内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元化,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这是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主要是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二是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财政预算,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这两方面来源稳定了,社会保障资金就有了基本保证。此外,还要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开辟新的资金筹措渠道。
㈢ 我国社保问题基金现状是怎么样的
目前,我国正在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其中,全民医保早已基本实现。截至2013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22亿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98亿人,有1.41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都已领取基本养老金。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分别覆盖了1.99亿、1.64亿和1.64亿职工。社会保障水平正逐年提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了 “十连调”。社保基金收支结余规模不断扩大,抗风险能力增强,截至2013年底,五项社保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分别达到3.52万亿元、2.79万亿元和4.51万亿元。此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额突破1万亿元。可以说,我国已初步建成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并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当前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失业率稳定在较低水平。
其次是产业升级转型中的劳动力技能素质结构问题。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主要特点的转型升级,必然会对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短缺的矛盾在短期内将进一步加剧。
再次是青年就业问题日益突出,数据显示,青年人口的失业率比其他各年龄组明显偏高,青年经济活动人口比例明显下降,将对劳动力市场构成深刻影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突出,目前转型升级创造高端岗位的速度还难以跟上毕业生数量的增加,适合毕业生的有效岗位相对不足,毕业生教育结构、就业观念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另一个青年劳动者群体——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也不容忽视。
另外还有一点是就业质量是就业之“忧”。目前部分劳动者就业质量还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主要是:脆弱就业群体和不稳定就业群体占比大;总体劳动报酬水平仍然偏低,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问题仍然突出。
当前,社保制度建设还存在的比较突出问题有:一是尚有部分人群没有参保,其中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各项保险的比率偏低;二是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还不够顺畅,适应流动性不够;三是待遇差距较大,公平性有待提高;四是基金难以保值增值;五是经办管理体制仍然存在部门分割的状况。
未来社保制度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参保和政府投入带来影响;二是人口老龄化加速,可持续发展问题凸显;三是城镇化加快,对制度适应流动性提出更高要求;四是人民群众对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的诉求日益增强。
完善社保体系的对策建议有: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有社会保障。包括完善养老保险参保激励机制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尽快出台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深化支付制度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
二是继续深化改革,促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包括整合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实现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增强基金统筹调剂功能。
三是建立健全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包括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支撑和保障。
四是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通过落实和完善税收支持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发挥补充性作用。
㈣ 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
摘 要 近年来,随着世界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养老保障成为各国十分重视的一大问题。养老保险这一现代社会保障的重要支柱,对于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改革和老龄化现象的现实越来越严重,我国当前的社会养老保险就需要改革、需要创新服务社会,文章对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探索了健康发展的几种方向与模式,从一个独特角度和视角探索了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上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关键词 养老保险 老龄化 保值增值 劳动就业
中图分类号:D920.4;C979 文献标识码:A
0前言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最主要的险种,也是事关全体国民养老的大事,特别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提高,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成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重中之重。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预计:2016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87,437万人,未来五年(2016-2020)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86%,2020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94,137万人。
1我国的养老保险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根据我国统计局13年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量已接近13.7%,其中65岁以上人口接近9.1%。这一切都显示我国已开始步入老年型国家。所以为
㈤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改革与发展
我也不知道你需要具体的哪一方面我就简单的说说
深化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理论思考
前言:近年来,中国的社会保障改革似乎又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理论界和政策层面一些人士各种议论纷纷,包括主张再来一次颠覆性改革的,包括只要济贫制度而不要社会保险的,以及要求回复到现收现付模式的,等等,不一而足。作者在2000年曾先后参与在中南海、钓鱼台等地方召开的中国社会保障改革内部座谈会,并就国务院今年颁发的新的改革方案较系统地阐述过自己的观点,作者是主张在现行框架下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新方案体现了这一指导思想。现将作者的部分发言加以整理并公开发表出来。
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因素是非常复杂的,不能仅从经济的或政治的或社会的层面去考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纵观世界,可以发现,任何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几乎都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否则,我们就很难理解为什么社会保险制度不是最早出现在发达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而是出现在较为薄弱的德意志?为什么在一些福利国家陷入重重困境的同时,亦还有澳大利亚、丹麦等国家却在继续强化并保持着福利国家模式的健康发展?为什么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经济大国,却还有4000万人口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而中国却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了惠及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为什么许多西方国家学者或国际组织在建议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采用智利模式的同时,却根本不可能在其本国实施这种完全由个人负责的制度?等等。对此,唯一的解释便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确定乃至修订,均要接受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乃至历史文化、伦理道德的影响,依赖单一因素所做出的决策通常不会是最优决策,大多将注定要遭遇失败的命运。清楚地认识这一点,对处于渐进改革、综合转型时期的我国而言,更是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在我国社会保障改革事业进程中,就必然需要综合考虑多元因素的影响,并在推进中确保求稳、求妥、不留后遗症。
有必要坚持在现行框架下推进改革的基本取向。这一观点的主要理由有三:首先,社会保障的直接功能是解除国民的后顾之忧,这种制度自产生发展至今就是建立在政府信用、连续稳定的基础之上的。必须承认,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自改革以来已经遇到了信誉危机,这种信誉危机起因于社会保障网的残缺、改革政策的不稳定性、社会保障待遇的无法全部兑现,以及过分强调个人负责的舆论渲染;它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居民对政府信用的怀疑和对自己未来生活的信心不足,而维护社会保障的信誉、政府的信用和重振国民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均需要保持改革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其次,社会保障改革以来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与方针,既考虑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责任分担,又较好地兼顾了公平与效率,从而是值得肯定的,新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非新制度自身造成,而是历史因素及其他现实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因此,当前应当讨论并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如何消化历史包袱,改善制约新制度生存与发展的现实条件,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等等,而不是放弃正在改革中得到确立的新制度框架。再次,维护现有制度的基本框架,还是因为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国既不可能重走由政府完全直接负责的现收现付制老路,也不可能走个人完全积累的极端激进型道路,而中间道路却是一种比较理性的选择。因此,我坚持认为下一步改革的深化应当在现有基本框架下进行,但现有框架仍然需要完善。
需要树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建立这种制度的根本目的,即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矫正“市场失灵”、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它受整个社会经济关系(在我国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制约,但自身却必须是公平优先,在此基础上兼顾效率(这里的效率是指社会保障自身的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是“平均主义”与“大锅饭”盛行,需要矫枉过正;那么,经过20年来的发展,情况又确实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即收入分配不公已成新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既不能为了公平而放弃效率,也不能对贫富差距扩大化问题视而不见;社会保障改革应当有利于保护低收入阶层的利益,改革的推进不能将职工对改革的热情变成对改革的憎恨。针对目前的现状,我认为提高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是完全必要的,它很自然地应当包括开辟社会保障新的筹资渠道、尽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广覆盖、适度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社会统筹中的份额、建立完整的对贫困居民的社会救助政策等。
在确定政府主导、责任共担、水平适度、监控有力的基本思路的同时,坚持渐进改革。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综合影响,在我国社会保障改革和制度建设中,既要避免构成政府的沉重负担,也不能对家庭或个人构成巨大压力,在整个社会并未像前苏联、东欧国家及智利等发生剧变的条件下,社会保障改革不能走向极端也不可能走向极端。理性的思路就是要建立一种政府主导、责任共担、水平适度、有效监控的新型制度;理性的策略则是不能急于求成,而是同样需要渐进式地推进。例如,计划经济几十年造成的中老年职工养老金欠帐,就绝对不是现在一代人或一届政府可以偿还的,任何寄希望于一代人或一届政府完成这样巨大的还帐任务,不论采用何种手段,都是不现实的,也是注定行不通的。因此,采取自然过渡的方式来消化历史欠帐,促进新制度的最终确立,或许是一条最适合中国现实国情的选择;即国家只保证做实已经进入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人的个人帐户,而对此前的欠帐仍然采取现收现付方式,其结果必然是进入新制度中的人越来越多,而完全现收现付者自然减少,只不过需要的时间可能长一些,但偿还历史巨额债务却不会构成现时的巨大压力,我们仍然会沿着改革中确定的既有目标前进。
在改革策略上宜采取多层次与多元化相结合、官民结合、统放结合、强制性制度安排与发挥市场及家庭或个人作用相结合。我的这些观点其实早已在多个场合阐述过,但仍有重复的必要,因为我始终认为这是我国社会保障改革中应当尽快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的采取将能够解决很多现实问题。例如,强调多层次与多元化相结合,并将多元制度安排作为必要的过渡,将能够解决不同群体对社会保障的不同需求,从而既能够减少改革的阻力与即期成本,又不会扭曲迈向改革目标的路径,因为至少在现阶段,我国还不具备建立一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条件;强调官与民相结合,是基于责任共担的改革方向,充分调动民间的、社会的力量,如在企事业单位自愿基础上建立补充保险制度,大力发展慈善机构及其他非营利性组织并对慈善事业给予直接的税收优惠等,均可以不断壮大民间力量,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强调统与放相结合,就是要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障事权进行明确划分,实现中央统一决策与分级负责相结合,最好是在人大立法中对此予以明确,在层次上应当实行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由立法规范,中央则统一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军人社会保障制度及重大灾害的救济等少数社会保障项目,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则应当下放,由地方政府充当直接责任主体,职责划分明确、中央与地方协调推进,将使社会保障改革进展顺利。强调强制性制度安排与发挥市场及家庭或个人作用相结合,是在不损害受保障群体的利益的条件下,对能够由市场替代的尽量由市场提供,可以由家庭提供的应当鼓励并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家庭提供(如老年人的家庭扶养问题等)。在此,尤其需要始终维护家庭保障的基础作用,如哺幼养老既是我国传统伦常所要求的基本道德,更是我国《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现行法律所明确规范的,因此,国家在考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时应当与这些法律相衔接,并促使获得双重效果。
关于费改税问题。对这个问题,需要分层次来考虑:一方面,我赞同开辟新的税收渠道或者将原来的有关税种收入用作社会保障支出(即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如个人所得税、遗产税、非慈善性捐赠税乃至特别消费税或其他附加税,这些税收都属于收入分配调节范畴,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属于恰到好处,从而值得决策层采纳;另一方面,我对目前讨论得更多的社会保险费改税问题却持有与大多数人不同的观点,即社会保险费改税应当缓行,因为这种改变不利于控制国家财政的责任,亦并不能真正解决现有的一些问题。具体理由包括:一是征税与征费的强制性强弱,不在于名称而在于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的立法,即社会保险法与税法的效力是完全相同的,因此,那种寄希望于通过征税来解决征缴难问题的人至少是对社会保险费、税在世界上不同国家所具有的同等强制性不了解;二是费、税之争不是简单的筹资手段之争,而是必然涉及到采取何种制度模式的问题,国际上凡采取完全积累或个人帐户的国家,都是采取征费方式而非征税方式来筹集社会保险基金,而采取现收现付模式的国家则既有征税的也有征费的,因为税收的公共性质与个人帐户或完全积累的私人性质是不相容的;三是费改税后,社会保险制度的刚性加上税收的刚性,将促使现收现付制得以恢复并被强化,它虽然能够缓和现阶段的基金支付危机,却给国家财政的长期负担埋下了隐患,国家财政尤其是在中国人口老年化加速度进行的现在乃至未来相当长的时期都具有不宜性;四是费改税后,国家财政将由后台走向前台,国家从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的间接责任主体变成直接责任主体,财政与社会保险制度的合二为一,既不符合社会保险制度追求自我平衡的国际趋势,也不利于有效控制社会保险支出膨胀的风险,从而可能构成对国家财政正常运行的新的压力源;五是在中国的现阶段,地区发展极不平衡,而各种社会保险项目的财务机制并不相同,所要求的统筹层次也不一样,费改税还将面临着许多难以逾越的技术难题,这些技术难题绝对不容小视,它将决定这种改革的效果不会像主张费改税的人士所期望的那样。因此,社会保险费改税并不必然改变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所面临的困难,其强制征收、专款专用、追求周期自我平衡的特征,决定了国家不能将其与其他收费等同视之,与其在费、税之间费力争论,不如加快社会保险立法,多花功夫扩大覆盖面,同时完善基金筹集与管理机制,强化监控。
关于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的结合。在讨论社会保障改革时,我认为还不能只讨论经济保障问题,还需要同时讨论服务保障问题,因为经济保障事实上需要服务保障配套。如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需要服务系统,失业工人的培训需要职业培训系统,医疗保险的落实需要医疗服务系统;即使是能够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也呈现出对养老院的需求增长的趋势,而服务保障还能够在某种
程度上改善经济保障并补充经济保障的不足。因此,应当将服务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我主张以社区服务为基础,以社会化服务系统为主导,辅之以各单位内部的服务系统,现阶段尤其应当强化社区服务系统,理顺社会化服务系统,大力改造单位内部的服务系统,它对于促进经济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缓和失业问题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于养老保险。一是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需要继续完善,在坚持统帐结合的原则下调整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的结构为必要举措,我认为应当增大统筹部分的比例,缩小个人帐户的规模,以便增强基本养老保险的互济功能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同时,主张在调小个人帐户的基础上,明确划出责任起讫时间,逐步填实个人帐户。二是对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宜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以避免制度分异激化阶层冲突、增加运行成本;但从有利于将社会精英吸收到公务员队伍出发,亦应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再行建立补充待遇,根据职级高低、在国家机关服务年限长短、正常离退职与非正常离退职等情形实行一次性补偿;但若短期内无法统一认识,则可以延后再研究,目的即是不要因此影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定型。此外,还有一个需要引起关注的重要问题就是农村的养老保险等问题,因为农民对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需求是客观的,尤其是已经非农化或正在非农化的具有乡村户口的职工对社会保障(如工伤保障等)的需求,更是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现阶段一些富裕乡村对村民福利采取全部包下来的做法和一些贫困地区连“五保户”的生存也出现了困难的极端情形,表明农村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保障等处于失控状态,如果不能及时加以引导,其后果同样是十分严重的,对此,建议采取区域推进策略,而不宜全国展开,选择自东向西、自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逐步推进的策略,实行自我负责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策引导与政府适度介入相结合,通过乡村社会保障区域试点的示范,来规范农村的社会保障事务,这将是一项并不需要太多成本却又能够消除重大社会风险的举措。
关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同样存在着完善的必要性。例如,补充保险制度急切需要明确监管部门,并由其负起制定规则并实施监管的责任,因为尽管补充保险应当且可以按照市场化来运营和管理,但在市场体制还未成熟的条件下,政府的监控先严后松仍然具有必要性;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应当尽快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为此需要尽快扩充失业保险基金,以便应付加入WTO后可能出现的失业保险金支付高峰;医疗保险急切需要建立以良好医德为基础的医生执业资格制度,并真正实现医务人员之间的良性竞争;在推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需要摒弃歧视性色彩,同时将居民的非工资性收入(如房产收入、存款收入、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等)纳入家庭收入统计范围,并尽可能地采取统一的现金或物质援助方式,防止多种补贴(如现金补贴、房租补贴、子女教育补贴、粮油补贴、“送温暖”等)并存情形下造成贫困陷阱与失业陷阱,等等。
总之,我国的社会保障改革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也存在着需要吸取的教训,目前又进入一个较为关键的时期。为此,既需要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又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而坚持在现有基本框架下加以完善的深化改革取向,无疑是避免造成混乱和给未来留下后遗症的正确取向。
㈥ 分析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总收入、总支出、总结余从2009年到2018年一直增长的原因
总收入和支出在盈余的状况之下,是可以查询得到记录的。
㈦ 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
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一直以来被看作是退休后收入的最重要支柱。但近期,养老“空账”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所谓空帐,是指尽管你的帐户里名义上有钱,但实际上却只个无法况现的空头数字。据社会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最新给出的数字,2011年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已经超过2.2万亿,较2010年增加约5000亿,且正以25%左右的速度扩大。
中国经济网
㈧ 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状况的浅析(演讲稿15分钟左右)
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不完善之处。
首先,现行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还存在不完善地方,如现行社会保险政策更多是注重收入管理,漠视支出管理,尽管重点抓了扩大覆盖面和提高收缴率的工作,但支出管理未及时跟上,社保基金供不应求,矛盾仍然十分尖锐。养老保险的缴费率过高,法定缴费的年限15年大大低于国际上通行的30年、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的分配比例经常变化、支付水平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多少缺乏内在联系、各地区缴费比例不一等问题。失业保险基金与企业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交叉,资金短缺和交付不到位并存,支付条件过松,滋生惰性机制等。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分割比例需合理划分及两者消费程序与额度的确定。工伤保险基金存在享受工伤保险条件的确定,由谁管理和运作等问题。总之,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着待完善之处。
其次,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尚未列上议事日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迟迟不能启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已近20年,已覆盖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但是行政事业单位未纳入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显然与社会制度的社会性与统一性不相符。
2、政府在社会保障中角色定位。一些高福利国家的教训告诉我们,社会保障全部由政府承担,将不堪重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近20年,从其发展过程来看,仍在重复高福利国家的老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不断地提高,还要承担社会优抚、社会救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等任务。因此既不能夸大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市场、企业、个人的作用,由此我国加大了对企业年金的发展步伐。
3、改革目标未达到既定目标。一是原社会保障由企业和政府包揽的现状变成目前由政府一家揽的大锅饭,政府不仅要办社会保障事业,而且还要承担社会保险的补偿责任,可能变为中央一级政府承担的局面,理由是目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率高达40.6%。尽管如此,有的地方还在提高有关的缴费率,其结果是一方面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加重,部分微利企业将难以负担;同时对低收入者而言,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将难以承受。另一方面,高缴费总是与高替代率相伴而生,既加大社会保险的隐性债务,又加重政策的补贴包袱,陷入一些高福利国家经历。二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障事权缺乏明确分工,权责脱节现象十分严重,社会保险基本处于地方(县、市、省)政府的分散管理之中,只要基金管理的责任、权利、义务与风险约束一致起来,分散管理并无不可,分散的管理因为缺乏责、权、利的对等,因此社会保险的风险性与安全性受到严重威胁。中央虽然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收支有统一规定,但各地方可按实际状况自行制定缴费水平与支付水平,加重了企业和职工的缴费负担,又损害了社会保险对象的既得利益。目前中央政府管补贴,地方政府管钱的局面是权责脱离的社保基金管理体制。
4、管理社会化滞后。社会保障基金的社会化涉及收、支、管、监、服务多方面的内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化机制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一是社会保险基金征管社会化迟迟不能步入正轨。缴费机制的灵活性,造成缴费约束的软化和欠缴、拖缴现象,无法实现以税法为后盾的强制性。社会保险结余资金投资运营渠道单一,保值增值目标难以实现。社保资金监管体系的建设滞后,导致基金的流失和不安全性在增大。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纳入收支两条线和专户存储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没有纳入政府统一的预算管理。三是监管体系的建设滞后,不利于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失增大。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面临的问题
社会保障基金作为社会保险的源头,其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面临一些问题。
1、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面临困难
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部分需要保值增值,是应对未来支付日益增长的支付需要的客观要求。而目前按照劳动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要求,只能购买国债和银行存款来实现增值和保值的目的。客观上社保资金的投资渠道不畅,资本市场发展不顺利,造成缺乏相应的选择性。
2、隐性债务较严重
据世界银行预算,我国城镇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将达到3万亿元,主要是由于转制中"老人"与"中人"的转制成本所造成,两种人产生了养老金收支缺口,直接构成了养老金的隐性债务。
3、社会保障基金收不抵支
由于近年来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导致养老金积累难以满足高工资水平下的养老金支付,加剧了养老保险支付危机的到来。同时,基金的监管、分散管理、缺乏安全的投资渠道等方面的因素,社会保险基金出现了挪用、呆账、冒领等现象,加剧了收不抵支的矛盾。
㈨ 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且难以扩大。
目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从人员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只占总数的8%。
大量现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的现象突出。一些已参保单位采取尽可能少报工资总额的手段偷、漏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停产、改制、破产等无力缴费,造成大量参保人员的流失。
(二)社保基金难以维持。
自上世纪 90 年代后期以来,全国企业养老保险金收入,即使在“空账运行”下都无法满足支出需要,且年度赤字规模呈逐步扩大之势。在失业保险方面,随着下岗与失业并轨,失业保险体系在财务方面呈现难以持续的情况,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
当前我国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正处于增速换档期、转型阵痛期和改革攻坚期三期叠加的关键历史阶段,就业压力巨大,现行失业保险体系难以保持长期的收支平衡。
虽然目前“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收支平衡,但由于受益范围有限、部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个人负担过重等因素影响,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运行存在隐患。
(三)社保基金管理漏洞多。
在医疗保险方面,部分参保人、非参保人、医疗服务机构采取非法手段侵蚀医疗基金,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权限不足等因素,难以进行有效管理。
在失业保险方面,缺乏有效的方式甄别参保人员尤其是登记失业人员的实际就业状态,存在部分已经重新就业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象。在养老保险方面,不合规的提前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问题难以根治。
(四)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
我国人口众多,农业人口比重相当高,占总人口的 80%以上,但是农业人口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支出占比较少。
目前,我国公共医疗卫生投入的 80%在城市,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性排在191个成员国的188 位。另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最小,待遇标准很低,有的地方陷入停顿状态,有的地方已形同虚设。
(五)社会保障法制滞后。
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群众在社会保障方面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时,由于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无法大多是根据劳动法、民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进行仲裁或判决,法律有效性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9)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金的收益现状扩展阅读:
(一)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社会制度,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并依靠法制来保证实施。只有体制、机制、法制“三制”健全完善,才能保证社会保障事业的顺利发展。
为了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确保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在我国早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应当在积极进行改革实践的同时,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目前,由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在我国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无法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无法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快研究制定《社会保险法》。
(二)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统筹必须具有较大的范围,不能过窄。“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广覆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互济,互济功能的发挥取决于社会统筹的层次,而社会统筹的层次又取决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即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覆盖面越大),互济功能就越大,抗御风险 的能力就越强,人数的广覆盖是做大做强社会保险的坚实基础。所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
社会保险应该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所有在统筹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和单位都要无一例外地参加社会保险。为了调动了民营企业参保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对于非公有企业,可以采取“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养老保险参保办法。
在降低缴费标准的同时,调低基础养老金的待遇标准。同时,社会保障必须实行多层次,不能“单打一”。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 保障的标准不可能高,只能保基本。
但是为了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为了满足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多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为了调动家庭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必须通过大力发展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鼓励进行个人储蓄性积累保障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如果不发展补充保险等多种保障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保障也难以巩固和发展。
(三)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
社会保险的制度运行有赖于资金的支撑,社会保险远期基金支付压力很大,若要缓冲压力,填补缺口,必须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模式转换,同时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
一是各级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必须提高比例,探索从国有资产收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预算外收入中提取社会保障资金,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将日益增大的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入资本市场,把保值增值的压力转变为良好的投资回报。
但要坚持如下的原则:始终把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实现社会保障积累基金和国家经济建设的良性循环;严格监管,确保完好。
三是建议在全国推行厦门等地已实行多年的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的办法,以强化征缴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四是降低待遇,减少替代率。五是参照日本等国家的先行先试,适当推迟退休年龄,减轻养老资金支出压力。
㈩ 我国社会保险待遇给付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险面临的问题
1. 保障水平低,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职工承受能力有差距
A.企业社会保险成本分析:
企业社会保险支出构成: 6% 20% 2% 1.5% 4% 4% 医疗 养老 失业 工伤生育 医疗补充 养老补充
总计37.5%。结论:企业成本加大,负担加重
B.个人缴费分析:
个 人 缴 费
1% 8% 2%
失业 养老 医疗
总计11%。结论:个人负担比例高
C.保障水平
月平均养老金538元/人;月平均缴费工资623元/人
养老金替代率:86.4%,世界最高
其中: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等八个省超过100%
由此形成提前退休比率达30%-33%。
2. 政策不完善,制度尚待规范
A.养老保险:
●现收现付与部分积累结合
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基金
全部用于发放养老金年缺口300亿元
●企业负担重
设计缺陷: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8%+企业缴费部分(3%)
现实情况: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5%)+企业缴费部分(6%)
●提前退休
――病退
――特殊工种1836种,各行业自行规定没有规范
――已破产――纺织压锭
●余命计算
方案设计余命以10年计算;退休年龄:女50岁(干部55岁),男(60岁)
但以大连测算为例:男女混合平均余命为17.55年,平均退休年龄62.5岁,寿命73岁
B.医疗保险:
统筹起付标准(起付线):社平工资的10%左右(金额或比例),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社平工资的4倍左右(保险有限责任)(2.5~5.5万元)
●结论:大病风险无法抵御
●待遇水平:与原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相比,水平下降较大
3. 劳动力市场建设滞后,用工不规范
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劳动关系,规范用工制度←→社会保险关系用工
合同工 用工
季节工
非合同工 农民工
外来工
用工不规范:无劳动合同,不缴费
4. 基金支撑能力薄弱
● 无积累:计划经济-→市场经济
保险制度建立,无积累,以代际为主支付养老金
● 欠费严重:养老保险欠费:398亿元,涉及1/5企业
失业保险欠费:67亿元;医疗保险欠费:20亿元
● 替代率高:养老保险年缺口300多亿元,养老基金收不抵支的超过20个省
医疗保险费用增长过快,支付困难
● 风险预测和抵御能力差
5. 保险层次单一,多层次社会保险有待完善
养老保险:仅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仅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企业补充保险制度没有建立,不能满足需要
6. 社会保险法尚未出台,缺乏法律依据支持
依法参保:目前,社会保险的强制特性没有得到真正体现,缺乏法律依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补缴欠费:对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难以及时.准确了解,很大程度上依靠企业的财务报表和企业的自觉性,缺乏强制手段。
基本管理:基金运营.基金流失
7. 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
管理体制:费率差别较大(最高为36%);统筹层次参差不齐;基金运营渠道单一,调拨.划转不顺畅;不同统筹地区待遇标准差别较大;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仅统筹地区内可以转移,统筹地区之间无法转移(缴费年限计算.视同缴费.个人帐户为空帐)
管理手段:业务量大,并且要求准确性.及时性;管理手段的落后直接造成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信息化管理还有待完善。
8. 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制度推行难度大
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险的意义和重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和重视;对社会保险与国家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国企改革的密切联系认识不足。
企业:对社会保险的强制特性及其分配机制不理解
个人:不清楚社会保险与自己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 采取的对策
1. 国务院已确定在辽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
● 调整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全部计入个人帐户,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实帐运行――增加积累,减轻企业负担,计发与个人缴费挂钩。
――由现行的“三条保障线” 向“两条保障线” 并轨
――各地也要选择一个县(市)进行试点
● 目的:改变模式上的缺陷
2. 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资金来源多元化:确保主渠道:扩大覆盖面,提高收缴率。
政府分配:各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
探索基金运营渠道:国有资产变现.发行彩票等等
保障制度规范化:规范和加强制度建设,适应逐步发展的社会保险需要
管理服务社会化:养老保险: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
3. 增强基金支撑能力,探索基金运营渠道
一方面,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收缴率,统筹层次
(1)在城镇强制推行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险;(扩面对象:全覆盖)
(2)规范和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统筹,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调节功能。
另一方面,开拓资金渠道,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基金
(1) 建立社会保障国家预算,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占财政预算的15-20%)
(2) 将征收利息税.遗产税的收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3) 通过回购.配售等形式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国有股减持.债转股)
(4) 探索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保值增值渠道,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对个人帐户基金管理运营
4. 规范用工.分配制度,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
用工:从机制上解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的问题。
即:建立劳动关系→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享受待遇
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就业:
● 围绕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广开就业门路(如社区就业)
● 加强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 全面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
5. 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要同步推进
打破垄断,建立医疗费用的分担机制,医疗机构的竞争机制和药品流通的市场运行机制。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
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
●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分担机制
● 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竞争机制
● 药品流通领域去掉“虚高“价,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