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疆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的具休细则出台了吗
4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通气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公布了自2015年1月1日起,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上调,总体调整增加水平达到月人均236元。这次养老金调整是新疆连续第十一次调整企业退休养老金,将惠及全疆88.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本次调整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及按新政办发〔2010〕98号文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务必在2015年4月底之前将本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今年调整主要采取普遍调整、倾斜调整以及与艰苦地区因素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为:
普调办法和标准:
普遍调整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实行定额调整和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的办法进行调整。
1、凡符合201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14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40元。
2、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基本养老金。对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7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
3、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按退休人员2014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发(四舍五入到元)。
倾斜对象和标准
在普调的基础上,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从2015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标准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25元的标准发放,不再执行175元的标准;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年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80元的标准发放,不再执行220元的标准。
2、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在普调的基础上,分三个档次标准予以倾斜。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三至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五至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3、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自治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同时符合上述1、2、3项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同时增加养老金。
Ⅱ 新疆养老保险
上学期间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Ⅲ 新疆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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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职工退休后怎样领取养老金
这个问题嘛……
这次的涨工资,是自治区给涨的……就是,只有新疆的涨。大概是……涨工资和烤火费两个部分。
具体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说的通俗一点就是生产建设兵团各个团场的职工),其中在1995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退休者,每月每人退休工资增长120元。烤火费每人每月增长120元(貌似是从今年七月开始涨,所以七八月没涨的话……后面工资里是会补回来的)
不是职工的……也会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
大概就是这样~
Ⅳ 新疆养老保险新规定有哪些
■继续阅读缴费年限可顺延按照新规定,参保人员其缴费年限只有满15年及以上,达到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时,再按月享受养老金。顺延时间不受年龄的限制。例如:刘某现已60岁,只缴纳了5年的养老保险费,从现在起他可以继续缴纳10年的养老保险费,到70岁后刘某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多缴部分认可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新规规定: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予以承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审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信息有变重新确认此次“新规”还给一些离退休人员一次变更信息的机会。如属历史遗留原因,离退休人员要求变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出生年龄及身份等信息的,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重新确认。确认后原养老待遇不变,从次月起按新确认的年限、年龄等享受相关待遇,过去的不予补发。待分配期工龄照算这一条“新规”与退役士兵有关。根据规定,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待分配时间,是指《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今后,凡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待分配时间延长的,经当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其待分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需要说明的是:对因本人原因导致待分配期限延长的,其延长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Ⅵ 关于新疆地区养老金问题。22年工龄,退休能拿到多少养老金
22年,即约在1990年左右参加工作的,新疆,不会超过1000元的,应该是在800元左右吧。
计算办法,告诉了你也计算不了的。
说一下计算过程中的一个公式吧。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规定退休年龄为止。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从1995年起(这个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员当年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Ⅶ 新疆今年企业退休人员能调养老金吗
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7〕4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央驻疆各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区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
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凡符合2017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5元。
(二)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先定额增加3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增发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2.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进行调整。按本人2016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5%(四舍五入到元)。
(三)倾斜调整
对70周岁及以上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
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20元。2017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80周岁的,从到龄之月起,企业退休人员按企业累加的高龄补贴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机关事业累加的高龄补贴标准执行。
2.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
3.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17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4.按上述办法调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发30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自治区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自治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切实利益。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力争在2017年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并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调整落实情况汇总报送自治区。
2017年7月24日
Ⅷ 现在新疆企业退休职工月养老金平均多少
每个人的养老金标准都是根据本人一生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计算下来的。几百到几千都有,所以标准各不相同。
Ⅸ 新疆养老保险基数范围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22%,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12%,你自己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7%—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4%—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7%—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自行确定5%-12%是免税范围最高不得超过20%。个人扣同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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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新疆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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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回族自治区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方案还没有发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的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增加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新疆回族自治区2018年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办法没有发布,可能在本月下旬具体实施,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