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什么组织制定
我国拟规来定基本医疗保险基源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的意见。同时,明确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对纳入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组织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1)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扩展阅读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提供的材料
参保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表。
二、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参保人近亲属的,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三、病历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主要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入院记录、医嘱单、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手术麻醉记录等)、医疗费原始有效票据及明细汇总清单等。
㈡ 哪些疾病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不在社保范围。
目前爱滋病有可能放宽报销。
㈢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不可以。
医保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医保个人账户的全称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并按规定用于个人医疗消费。个人账户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有的包括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启动资金;还有随着保险年限的增加而产生的个人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的特定医疗费用,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里的个人帐户,就是医保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三段式结算方式,即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在每个职工医保年度(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内,个人门诊就医先使用医保卡里的当年个人账户(即账户段)。
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根据年龄的不同,自负段分别为45周岁以下为900元;45周岁(含)至退休为600元;退休以后为300元。
在自负段内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要由个人按上述金额自负,但每次就医时仍要刷医保卡进行累计计算。
目前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共负段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共同支付,目前的支付标准为:在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5%,医保基金支付75%;在社区医院门诊就医在职人员个人承担14%,退休人员个人承担8%,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6%、92%;在其他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0%,医保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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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有: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版支付的;2.应当由第权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㈤ 社会医保中哪些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您好,参保人员的工伤、生育医疗费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另外,下列医疗费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1、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2、未按规定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3、因违法犯罪、自残或自杀、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所发生的医疗费;4、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有其他赔付责任发生的医疗费;5、出国、出境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6、参保人员被暂停、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7、其他按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费;8、女职工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查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女职工产后期满仍需治疗的,按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希望帮到您,满意请采纳,谢谢。
㈥ (陕西省)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是什么
符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㈦ 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专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属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关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的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发生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
(4)在境外就医的。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㈧ 关于医疗保险目录中限定支付范围的问题
“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门诊使用时只能在你的个人帐户中支付,如你个人帐户没钱了,就只能自掏腰包了.没地方报销的!
但在住院时是可以报销的,和没标有“△”的药同等对待的.如六味地黄丸.
补充:
1,如果"也是只支付按照比例应当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那和没有“△”的药有区别吗?
2,门诊超过起付标准后只支付按照比例应当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那其余的费用必定要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内支付.不就违反了医保目录凡例中的规定吗?
我不是北京的,不知你地的规定,只能对文件的理解谈我的看法,和你探讨吧!
㈨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㈩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以下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有: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