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4++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于哪年开始正式编制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报告。
国务院关复于试行社会保制险基金预算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国发〔2010〕2 号 【颁布时间】2010⑴⑵,最早较高规格要求各地向人大提交预算,但正式以立法的情势,应当是社会保险法颁布后。2013年3月,102届全国人大1次会议听取、审议的预算报告,不但包括此前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还将首次纳入社保基金预算。 查看更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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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手册的预算范围
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生育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生育保险金支出、其他支出等。
『叁』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可否申请省里补助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 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指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分别缴纳费用。 利息收入指用社会保险基金购买
『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会计核算适用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吗
错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会计核算不适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版
财政部2015年10月0日印发的《财政总预算权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
第三条 总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核算、反映、监督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以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用基金和代管资金等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会计核算不适用本制度,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伍』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手册的文件内容
2010年全抄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袭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重大意义,坚持统筹兼顾、保障有力、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因素,合理把握基金收支规模,科学规范编制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0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原则是:
1、依法建立,规范统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按照规定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编制。
2、统筹编制,明确责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需按统筹地区编制执行,统筹地区根据预算管理方式,明确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
3、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社会保险各项基金预算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4、相对独立,有机衔接。在预算体系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
5、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陆』 社会保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什么设立预算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按统筹层次设立,实质是明确基金预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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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保险基金收入包括:社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级补专助收入、级解收入属、其收入 其社保险费收入指缴费单位缴费按缴费基数定比例别缴纳费用 利息收入指用社保险基金购买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利息收入 财政补贴收入指同级财政给予社保险基金补贴 转移收入指社保险象跨统筹区流划入基金收入 级补助收入指级社保险经办机构接受级社保险经办机构拨付补助收入 级解收入指级社保险经办机构接受级社保险经办机构解基金收
『捌』 如何做社会保险预算
简单来就是根据现在的人头现在的基数做个简单的复杂点就根据公司的离职率分析明年会在岗的人数然后加上明年公司的规模扩张预算及招聘预算来算出明年大概在岗人员的人头,然后根据目前岗位的基数做个更合理的
『玖』 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为什么不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是专项基金,转款专用,不能挪用,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管理专,专门用于社会属保险的收缴和支出,和国家财政预算财政收支审计是没有关系的。从中央到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都是专门管理,不在财政管辖范围之内。
『拾』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手册的主要政策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政[1997]63号)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政府令12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省级统筹的意见(皖政[2009]109号)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
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号)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字[2003]47号)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编报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0]4号)
省财政、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社[2009]1954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安徽省政府《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
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
《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26号)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27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财社字〔2000〕492号)
《关于提高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生活保障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字〔2000〕63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劳社字〔2001〕56号)
《关于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和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2005〕63号)
《关于如何确定失业人员死亡后抚恤金标准问题的批复》(劳社秘〔2005〕212号)
《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明电〔2009〕2号)
《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职工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9〕35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10号)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