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要求去4S店定损,对方保险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对方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对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解决方案:
1、可以到对方的修理厂让厂家或对方保险公司对您的爱车定损,您在损失核定之前,咨询4S店,看他们能否接受该报价。如果可以,在哪里定损都无所谓,您完全可以定损完后到别的地方修理。
2、如果4S店认为价格低,不同意,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按照4S店的报价承担您的损失。因您的车以前或以后都在4S店修理,依据4S店的标准核定损失,符合您的日常情况,即使将来有纠纷,也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至于对方说到4S店就拿不出钱,是一种想让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不愿意垫钱怕麻烦的心理,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道理的。此方案可能会麻烦一些,但对于维护您的合法利益来说,则是必须的。
2. 车出事故本人全责保险公司定损对方不同意
没人给他定损他就自行修理,有疑点,定损都有照片。交警出具的是什么样的单子?白单子还是绿单子?如果是白单子需要事故车做现场模拟拍摄,模拟现场拍摄后立即能看出对方是否有2次撞击可能。如果是绿单子那么就算他有2次撞击可能,但那也只是可能,保险公司如果拒绝赔付需要出具专门机构的痕迹鉴定。
不用怕,让保险公司出面去。起诉也起诉不到你,起诉你法院不受理,因为你投保了交强和商业险。
真要像定损员说的,他有2次撞击属于炸保。那么对方也不敢起诉。修车都有照片的,没有一个糊里糊涂就修了的。给分自己打半天呢
3. 交通事故,我全责,双方已定损,对方不同意定损的维修,要换保险杠,拖了一个月了,我该怎么办
我说下我的理解,对方的修车钱动用的是你的三者险,你自己修车花的钱动用的是你的车损险,你只要去保险公司说,第三者的车的车主说不需要修了,只要从车损险里报你的修车费就可以
不敢肯定 你试试吧 有好的办法我再补充
4. 车险理赔定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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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需要定损单。
通常车险定损单的维修价格是指汽车完全修复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除非在汽车维修时保险公司发现新的零部件故障,需要重新定损,否则定损单的维修价就作为保险公司需要给予车主的理赔款依据。
所以说车险定损单是作为车险理赔的依据的。
5. 保险理赔对方不配合怎么处理
保险理赔对方不配合的话,保存好证据之后,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就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就向人民法院起诉。
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
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5)保险理赔定损对方不同意扩展阅读: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
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
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 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
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组庭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
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6. 交通事故中,对方不同意保险公司和物价局的定损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就财产的损失数额发生争议,可以由案件当事人共同选定鉴定机构对财产损失的数额进行鉴定,如果三方已经委托了鉴定机构,并且该鉴定机构据有相应的鉴定资质,即便对方不认可,法院也不会采纳对方的要求,除非存在单方委托,或者没有鉴定资质鉴定机构的鉴定,可以由不服的一方重新申请鉴定即可。
7. 交通肇事,对方不同意保险公司定损,怎么办
对方不同意保险公司定损,可先自行协商解决,还是不行再找第三方仲裁。
车险仲裁依据: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选择并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而且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一样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
《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一裁终局。即裁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
《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此举可以防止泄露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专利、专有技术等。仲裁方式保护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更为重要的是仲裁从庭审到裁决结果的秘密性,使当事人的商业信誉不受影响,也使双方当事人在感情上容易接受,有利于日后继续生意上的往来。
8. 如果对方保险公司定损过低,我可以不同意吗
对方保险公司定损过低,我方是可以不同意的,可以申请通过第三方检测或者以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要求重新定损,达到和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9. 刮蹭我全责,已走保险,今天去快赔,保险公司定损,对方不同意。这是保险公司怎么赔就怎么赔吗求指教~
无驾照支付的出险的车辆范围内的强制保险,保险公司是第一赔偿后,双方均恢复。
交强险里面除了估计的行为,不属于赔偿范围之内,其他补偿一般,而且是第一个复苏的补偿。
10. 车辆全保撞车了,我全责,保险公司定损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还是尊重保险公司的意见,要不让物价认证部门给车定损,不是一碰就全换的。建议让对方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