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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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也叫企业年金。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可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职工的养老保障需求会相应提高,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也有提高职工福利水平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允许这类企业为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可以满足职工较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2、有利于密切职工与企业的关系,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促进企业发展。3、规模不断壮大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把大量即期消费资金转化为长期储蓄资金,有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国民经济的增长。
Ⅱ 什么是企业补充养老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说的简单一些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一年一做,保障的时间主要是本自然年,能对职工的门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而补充养老金则是一个长期的险种,目前我们的职工基本少都有社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的养老保险,而有一少部分职工还有补充医疗保险,而真正有补充养老金保险的职工还是非常少的,而恰恰就是补充养老金这个险种却是一个很有长期效益的险种,我们目前职工所缴纳的基本养老金保险,在几十年以后我们恐怕只能从中领取到仅仅够我们一般生活的养老金,而如果要想有一个良好的晚年生活,我们就要从年前的时候开始打算,而企业给职工办理的补充养老金保险则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个长期的保障,通过企业职工共同负担,共同出资,一起积累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这个财富拿到保险公司进行运作,还可以得到一个相对较好的稳定的收益,这个就是补充养老金的魅力所在。
而对于楼上所说的目前北京还没有相关的政策支持则是不准确的,目前北京市已经出台相关的文件,可以提取上一年职工收入的百分之五以内的金额来给职工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金保险,而国家给予税前列支的政策,请注意:现在北京市的提取比例已经从原来的百分之四提高到了百分之五了,特此说明。如果您还想了解相关的补充养老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内容,可以去我的个人博客看看,说不定可以帮助您,我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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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通俗地解释一下:就是有一些企业自身经济实力比较强,乐意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各自承担多少也由双方自己协议确定。
Ⅳ 补充养老保险包括哪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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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有多种不同的组织形式。最早也是最简单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雇主持续不断地向已退休的雇员支付退休费。之后,这种公司内非正规的做法被逐步在就业合同中予以明确,这样原先那种由雇主决定的奖励形式的养老金就变为雇主的责任了。在德国这种最常见的养老金支付方式就是以这种机制动作的,当然由于纳税方面的考虑,这种在将来需支付的养老金责任在会计帐务中会得到承认。这种的养老金支付义务也多见于许多其它的国家中,但国际会计标准现在这种财务责任得到充分的承认。公务员和其它公共部门职工的养老金计划也经常是以一种直接养老承诺的方式运作的。这些计划的主要部分还没有按照将来需支付的养老责任进行会计财务管理。这些公务员养老计划通常是有法律法规基础的,并且这类计划在资金方面的支撑程度完全靠财政收税能力来决定的。由于以上列举的公司养老金义务仅仅是受会计原则会规范,也只是靠公司资产平衡表上所列的部分资产所支持,当公司发展举步维坚时,这些保险计划的成员和当前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工就几乎没有任何保护了。虽然养老金权益能够优先于其他公司欠债的债权人权利,或是公司参加了破产保险,这些保险计划的受益人所能受到的保险也是少之又少的。因而,许多国家要求雇主通过建立一个单独的投资基金来增强养老金计划的安全性,这一单独的投资基金可以由一个单独的法人实体或一个基金会进行管理。信托基金大概是这种另成一体的投资基金的最古老的形式,这一形式出现于安格鲁撒克森国家企业年金计划中。信托基金发展于最初的家庭信托模式,这一模式在英国至少已经存在了700年以上。这种模式要选定信托人或监督人对资产所有人(或代表各家庭成员的资产所有人)的资产在其外出期间进行管理。当把养老计划以信托基金形式进行管理时,信托人在法律上是有法律责任按照信托关系文本以及相关的规定进行管理操作的。另外,在几乎世界各国中,信托人还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这些法律和法规很可能还对信托人有其它明确的要求,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在适用力上是高于双方商定的具体的信托条款的。这种信托模式的法律基础是由法院判案(先例法系)在几百年的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明确定写入法典形成的。
Ⅳ 企业年金与补充养老金的区别
1,管理模式不同
企业年金:采用“钱”“权”分离的模式,强调资金与权利的分立、独立。
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财产或由企业自行管理,或以储蓄存款和商业团险的形式交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管理,无法保证财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2,关系不同
企业年金: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则是企业自己组织的,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3,特点不同
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不仅是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补充形式,也是企业调动职工积极性,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资产只能用于支付受益人养老所用,并不因公司管理层变更或者企业破产等而改变其支付目的。
Ⅵ 补充养老保险金的比例是多少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2.而且需要考虑一下两点:一是实际支付出去才可以考虑税前扣除;二是计算5%扣除额的基数应该是享受人群的工资总额。
3.根据上述两条可以知道,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在税前列支比例是工资额的5%,而且是实际支付后才可以列支。
Ⅶ 补充养老金保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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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简单一些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一年一做,保障的时间主要是本自然年,能对职工的门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而补充养老金则是一个长期的险种,目前我们的职工基本少都有社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的养老保险,而有一少部分职工还有补充医疗保险,而真正有补充养老金保险的职工还是非常少的,而恰恰就是补充养老金这个险种却是一个很有长期效益的险种,我们目前职工所缴纳的基本养老金保险,在几十年以后我们恐怕只能从中领取到仅仅够我们一般生活的养老金,而如果要想有一个良好的晚年生活,我们就要从年前的时候开始打算,而企业给职工办理的补充养老金保险则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个长期的保障,通过企业职工共同负担,共同出资,一起积累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这个财富拿到保险公司进行运作,还可以得到一个相对较好的稳定的收益,这个就是补充养老金的魅力所在。
而对于楼上所说的目前北京还没有相关的政策支持则是不准确的,目前北京市已经出台相关的文件,可以提取上一年职工收入的百分之五以内的金额来给职工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金保险,而国家给予税前列支的政策,请注意:现在北京市的提取比例已经从原来的百分之四提高到了百分之五了,特此说明。如果您还想了解相关的补充养老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内容,可以去我的个人博客看看,说不定可以帮助您,我的网址:
Ⅷ 补充养老保险现在叫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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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是地方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筹集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提高参保人的整体待遇水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适用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区内的企业及其本市户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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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什么叫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国家统一制订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履行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之后,专门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附加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第二层次,是企业对国家为企业职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和完善。
补充养老保险作为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我国构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外发展经验看,补充养老保险能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养老保障水平。
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应该按照个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全部个人缴费都计入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