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苏州市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各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处查询;
2、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
3、当地劳动保障网如开通查询功能,查找点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一栏,在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的方框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或社保号),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这种方式是养老保险查询的最优方式,不仅避免了去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周折,而且还节省了时间。但是切记您的密码一定要记好,防止查询带来不便。
4、每年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将参保个人帐户对帐单发到每一个参保人员手中,通过个人账户对账单查看缴费和帐户记录情况。
另外,还可以通过其他保险公司的个人养老保险查询工具进行查询,但注意判断其是否具有权威性。
❷ 苏州养老保险查询网站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苏州市社保管理中心和苏州银行是两个不同的单位,苏州银行的软件只能够查到银行方面的信息,社保信息在社保管理机构能够查到就没有问题。
❸ 苏州养老保险怎么查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怎么查询苏州养老保险
你不用担心,查询社保个人信息,除登陆当地社保网(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查询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
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
❹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网址是什么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是:http://www.jsszhrss.gov.cn/szwzweb/html/home/index.shtml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市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年度军转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免、辞职、辞退、培训、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办法;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拟订全市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拟订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指导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体育场路4号
❺ 在苏州社保网站上怎么开社保缴费证明
1、网络搜索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找到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后点击打开网站。
❻ 苏州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拨打苏州市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
2、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苏州市民卡)到苏州社保管理中心(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
3、凭本人医保卡到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查询账户信息。
4、登录“苏州社保局”网站查询
❼ 苏州养老保险查询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亡故待遇
一、范围对象和待遇标准
1.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封存人员)以及养老金列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退休(职、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发给丧葬费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从2009年7月起,丧葬费和抚恤费标准均为6000元(其中死亡退养人员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为3000元),两项合计12000元(退养人员9000元)。
其中:丧葬费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亡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储存额或余额中列支,不足支付的,在统筹基金中列支。支付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且不列支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待遇的,余额可按规定发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2.离退休费列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离休人员和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的退休(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发给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从2008年4月份起,丧葬费标准为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标准加上1000元为计发基数,再乘以20个月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退养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参照企业退养人员标准执行。
二、办理流程
1.亡故人员死亡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社区,持亡故人员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退休养老证》及《社会保险卡》,于其死亡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手续,并清算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确定丧葬抚恤费等亡故待遇标准,发放金额列入单位或社区次月《社会保险费结算表》,并于25日前予以拨付,由单位或社区发放给亡故人员家属。
三、有关规定
1.办妥丧葬抚恤待遇申领手续后,亡故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2.因工死亡人员待遇,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人员的待遇,按失业保险规定执行。
4.同一个死亡事件中,如有民事赔偿的,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与民事赔偿按照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处理。
5.亡故人员有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或遗属生活补助申请条件的供养亲属的,由亡故人员生前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社区按规定办理上述待遇的申请手续。
❽ 苏州社保养老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系统
保险小编来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源在线答疑。
1、拨打苏州市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
2、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苏州市民卡)到苏州社保管理中心(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
3、凭本人医保卡到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查询账户信息。
4、登录“苏州社保局”网站查询
❾ 苏州市社会保险网上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
上网登入:下面的网上申报点击“社会保险网上申报”,输入用户名(详见社保登记证上手写编码):170XXXXX,初始密码:地税税务登记证号(330XXXXXXX)登入后可做更改。
二.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时间为每月1到23日全天,业务咨询电话:81812345。
三.(1)人员新增: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新增→输入身份证号码,户粮关系,姓名,上报工资(基数)→选择:是(否)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参加外来务工险→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
注:红色打*号为必填项,参加外来务工险人员系统会提示输入所在省,市,县信息也必须完整填写。
(2)人员续保: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续保→输入身份证号码,户粮关系,姓名,上报工资(基数)→选择:是(否)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参加外来务工险→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
注:续保人员系统会自动提示:养老和失业在正常中断的情况下可补缴一个月,医保在正常中断的情况下可补缴一至三个月。补缴→人员续保→是否补缴→要补缴选“是”(不补缴选“否”)。
(3)人员中断: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中断→输入身份证号码按回车键→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