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做了哪些规定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回户(以下称答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
工伤办理程序:
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
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
Ⅱ 劳务发票问题
随便找一个你熟悉的税务局开发票,税务机关有一个综合税负率大约5.5%,你开票时他们按这个比率征税。
3000*5.5%=165
如果你不想去税务局,可以到税务局下设的代开票网点去开。(杭州在环城东路和解放路交叉口有一个)
另外,要缴个人所得税:
(3000-800)×20%=440
个人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支付翻译费的单位有义务从付给你的翻译费中代扣代缴所得税440元,如果付款单位不扣,被税务查到后要代你补交并处罚款。
如果你和他们关系熟悉,可以用其他发票代替,比如汽油费、车船票、住宿费等,但必须是正规发票。
Ⅲ 劳动能力鉴定检查费用是否属于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属于,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Ⅳ 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上要体现,代发工资,缴纳保险,管理费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只要劳动力不是劳务公司的雇员,就可以按差额纳税。
Ⅳ 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开发票
问题内容:公司拍摄电视剧雇用演职人员,与演职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演职人员是否属于与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支付的劳务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支出?还需要开具发票缴纳营业税吗?回复意见:上述演职人员并非你公司员工,双方签订的也不是劳动合同而是临时提供演出劳务合同,其取得的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而非工资薪金所得。因此支付的劳务报酬不属于你公司的工资薪金,该演职人员提供演出劳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应当向你公司开具发票据以领取劳务报酬。国家税务总局 2011/01/31 根据此文,我认为,如何建筑公司雇佣人员干活,不签订用工合同,那么,也要和上面的处理一样。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Ⅵ 劳务派遣是否可以扣除工伤保险费用
劳务派遣就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了吗?缺一样也不可以。
Ⅶ 关于劳务费发票问题
您好!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可以找劳务派遣公司。
Ⅷ 劳务合同需交纳工伤保险吗
无论什么样的员工,都必须交纳工份保险,因为它是你的劳动保障,无后顾之优。`
Ⅸ 劳务派遣工工伤后,产生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之外的费用由谁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直接网络搜索工伤保险条例不就行了,这么简单的事。。。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之外的部分谁负责?基金不支付的要么单位支付要么自费或者第三方支付喽。
亲属的招待费是什么玩意儿,只有工伤死亡的才有丧葬补助金,其中就有什么亲属好友告别仪式的场地租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