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原因是:中间商赚差价
中间商是谁?销售保险人员
“之前得过病,没事,保险公司查不到”——不符合健康告知投保,理赔肯定难。
“没事你买了吧,两年后出险,保险公司就能陪了”——故意曲解两年不可抗辩,理赔当然难。
这些话,部分中间商肯定说了,也这么干了。
保险公司理赔难不难?
不难。
投保人报案后,保险公司审查资料给予理赔。会不会有保险公司恶意拖延理赔时长,人为设计障碍,保险法不准,银保监会也不允许。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只要做到了合规投保、合法,保险公司的理赔,并不难。
如何做到保险理赔不难?
这两点或许可以帮助到你~
1、投保前,认真阅读健康告知,逐条阅读。不确定的不能勉强过
2、投保时,认真阅读保障内容。现在很多互联网产品都有了投保和理赔案例,对于理解保障内容也有很大帮助。
② 28岁女子投保2天,因整容意外离世,保险公司拒赔50万,冤不冤
很多人总以为,保险这东西,只要花钱买了,出了事保险公司就一定得赔。事实上对保险有一点了解的人都知道,保险公司并不是什么情况都会赔,有些时候即便你出了事,保险公司也未必会赔偿。
就好比下面这场纠纷案件“28岁女子整容时发生意外,家属索赔50万,最后却被保险公司拒赔”。接下来我会对本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另外,在文章最后,我也通过结合近几年的案例,教大家几招实用的保险防拒赔手段,防止以后大家在买保险白白浪费钱。
01
案例发展
因为不同的意外险它所包含的具体保障责任不同,所以保哥建议,在挑选意外险的时候,最好选择一些3种保障责任全部包含在内的产品,即便它的保费可能会更高,但它带给我们的保障却要远高于其他意外险产品。
(3)谨慎购买返还型意外险
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意外险的时候,都会受到业务员的利益诱导,像一些业务员会故意推荐一些返还型意外险产品,这种产品既有保障又有收益,于是很多不懂保险的人就会不假思索的购买。
事实上这种产品并非纯保障产品,不仅收益很低,而且就算出了事,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多少钱,甚至曾经还有过因意外死亡只赔1万的情况。所以啊,大家一定要谨慎购买这种返还型意外险。
③ 43岁男子连投8份保险,保额700多万,为何遭遇车祸保险却不赔
男子投保15天后车祸身亡,700多万保额被拒赔,而这拒赔背后的原因,却让很多人难以接受。
01、真实案例
2017年5月,43岁的男子曾某在半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在8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障险,总保额高达700多万。因为是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所以保险工作人员都未有察觉。
同年6月份,曾某因驾车不慎,直接开车撞上了一座大桥的桥墩上。后因抢救不及时,曾某在送医的过程中,已经没有了生命气息。
不管是意外险还是重疾险或者其他保险,骗保都是不允许的。骗保的情况有很多种,除了上文中的“杀人骗保”,还有“带病投保、提供虚假材料、伪造事故”等等,这些都是常见的骗保行为,一旦触犯,轻者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重者还要接受法律的惩处。
④ 河南41岁女子意外猝死,保险公司拒赔43万,她是自家业务员就会拒赔吗
纵观近几年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发现,80%以上的人在理赔时被拒,都是未如实告知所造成的,未如实告知或许在我们看来没什么,但它却直接影响着你的这份保险能否获赔,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接下来我就以一个真实案例,来和大家聊聊,未如实告知在投保之前,到底有哪些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真实案例
2019年6月初,时年41岁的河南女子康某因水果店经营不善,改行成为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进入公司后不久,康某就为自己投保了3份保险,其中身故保障额度共43万元。2019年1月底,康某在上班期间突然死亡,经医院诊断认定,康某属于心源性猝死,而后康某家属找到保险公司,并索要康某的身故赔偿金,遗憾的是,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退还了所交的1448元保费。
(2)重疾险能不能赔,一定要满足它的理赔标准
大家要记住,在申请重疾险理赔的时候,不要以为只要医院确诊就能赔。在保监会规定的常见25种重大疾病中,只有恶性肿瘤、多个肢体残缺等少数重病才是确诊即赔,而其他的常见病,要么就是达到一定的状态才能赔,要么就是施行约定的手术才能赔。
为方便大家理解,我给大家整理出一张表,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⑤ 保险公司以健康未告知为由拒绝赔付,下面的案例大公司能赢吗
我不是律师,是一名三方保险服务公司的保险顾问。但对你这个问题有一些建内议,希望能容对你有所帮助。
我曾经学习了一些保险理赔的诉讼案例,其中很多都是因未如实告知而引发的。其中有几件与你所说的情况很相似,从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看,最终都是赔付了,或全部,或部分。
另外,如果单纯从法条的角度去看,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但在保险诉讼时,法院一般都是倾向于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所以法官会多角度分析,尽可能的保护投保方,同时,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所以,同样的案件,不一定会是有完全一样的结果。
从我看到的一些案例来看,你说的这种情况相对乐观。我建议投保人可就理赔事件与保险公司先协商,把理由列举充分,同时动之以情,保险公司也不愿意明知是输还去打官司的。
⑥ 中国保险史上最大个人保险赔款时多少
个人保险赔款?大概说的是人寿保险赔款吧?如果法航正式宣布这次的失事客机所有乘客遇难,估计这次的960W就是中国人寿保险史上的最大赔付了。
⑦ 保险受益人的相关案例
案例:2002年初,钱女士为自己购买了保额为10万元的两全型人寿保险,并指定身故受益人为其丈夫汪先生。2005年初,钱女士与丈夫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6个月后钱女士因车祸不幸身故。丧事办完后,钱女士父母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张保险单,于是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钱女士的前夫知道此事后,也同时提出了领取保险金的申请。由于保单上的受益人是汪先生,保险公司只能把10万元保险金赔付给钱女士的前夫,钱女士的父母表示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分析:这个案例是由于受益人指定后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
受益人是指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又称保险金领取人。在保险法中对受益人的身份并无特殊限制,只要投保人、受益人与保险人之间存在保险利益关系,如夫妻、父母与子女、债权人与债务人等,都可成为受益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5年9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1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⑧ 33岁男子患病后投保,保险公司明明不用赔,为何法院判赔60万
其实我们在买保险之前,对于保险条款并不熟悉,但很多健康险都会设置一定的投保限制,例如等待期不赔,因为投保人不清楚,所以就很容易触犯保险条例,进而导致自己买的保险被拒赔。
这不,又有一名男子在买保险之后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名男子在被查出带病投保之后,不仅没有被处罚,反倒还得到了60万元的保险金赔偿,这是怎么回事?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01
真实案例
2018年3月份,33岁男子李某在保险公司分期付款给自己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60万,保费8000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李某当天下午便完成了付款并签订合同。同年11月,李某因为摔伤住院,可结果却在做身体检查的时候,意外发现了肝癌,随后李某家属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可结果却被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拒绝了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故意带病投保存在一定的危害,属于欺诈行为。情况较轻的,保险公司会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费;情况较为严重甚至已经构成一定金额的诈骗,那么投保人就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处罚。
(2)第一时间报案
如果被保人确诊某种重大疾病,要尽快核对保单,查看是否属于保单中规定的重大疾病,确定所患疾病包含在合同范围内之后,要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汇报病情。否则一旦错过了最佳报案时间,不管是健康险还是车险,都会影响工作人员对事故真相的确认,进而导致被拒赔。
⑨ 理赔案例举例
2019年315期间,各地保险行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例”陆续揭晓。凭借在保险理赔、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优异表现,富德生命人寿多家分支机构理赔案例入选当地“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辽宁分公司:快赔自驾车意外保险百万理赔金
2017年7月29日,曾投保了“富德生命安行无忧两全保险”的辽宁分公司客户王先生因车祸不幸身故。辽宁分公司得知消息后,立即启动“重大事故理赔处理”应急机制,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在核定案件责任、收齐理赔资料后,辽宁分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流程审批和赔款支付工作,依约赔付被保险人自驾车意外保险理赔金100万元及身故利息335.34元,向王先生的亲属受益人送去最及时的慰问和保障。百万理赔金为不幸身故的客户延续了守护妻女的责任,入选辽宁保险业产寿险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杭州中支:海外特定医疗保险金理赔暖人心
2018年4月,年仅6个月大的小客户因肝母细胞瘤接受肝移植手术,此前该小客户的父母在富德生命人寿杭州中支为其投保“富德富贵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康悦人生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富德生命附加金色一号海外特定疾病医疗保险(标准版)”等多款保险产品。接到报案后,杭州中支立即启动理赔流程,密切跟踪客户的病情发展状况,为客户提供及时的保障和服务。因其病情复杂,杭州中支主动联系客户父母,积极对接海外医院为其提供治疗方案。客户父母综合考虑治疗方案以及自身情况,前往上海、北京等地做进一步治疗,多次提出理赔申请。截至2019年3月,杭州中支在此案中已累计赔付金额20万余元。
此外,在2018年10月,杭州中支于2日内快速支付海外特定医疗保险金68000元,这是该产品在杭州中支推出以来的首例赔付。该案件入选2018年度浙江保险业十大理赔案例。
长沙中支: 防癌险3天快赔30万元
2018年6月,年仅30岁的客户李女士被确诊为“乳腺癌”。此前,她在富德生命人寿长沙中支购买了“康爱星防癌疾病保险”。得知客户出险的消息后,长沙中支第一时间前往慰问,积极协助客户准备理赔所需资料。短短三天时间内,李女士就收到了长沙中支的30万元理赔款。李女士对富德生命人寿的理赔服务表示高度认可,“富德生命人寿在我最需要的时刻给予了最快赔付,解了燃眉之急,让人感动”。该案例入选2018年度湖南保险行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荆门中支:网上投保重疾险,出险也无忧
2016年12月,客户徐女士在富德生命人寿官网在线投保了“富德生命爱健康A款重大疾病保险”。2018年11月10日,徐女士被确诊为“颅内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隙出血”,随后在当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待病情稳定以后,徐女士便回家休养。此时她想起了在网上投保的那份重疾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徐女士委托家人代其递交了相关理赔资料。富德生命人寿荆门中支审核确认徐女士已达重疾赔付标准,依照条款约定向其支付30万元理赔款。该案例入选荆门保险业2018年度典型赔付案例。
荆州中支:速赔防癌险 生命显真情
2018年2月1日,在富德生命人寿荆州中支投保了“富德生命康爱星防癌疾病保险”的吴女士被确诊为“角化型鳞癌”,经治疗后康复出院。2018年5月中旬,吴女士向荆州中支提出了理赔申请。接到吴女士的理赔申请后,荆州中支第一时间前往探望,并积极协助吴女士办理理赔事宜。不到5个工作日,吴女士便收到了60万元理赔款。该案例入选2018年度荆州保险业典型赔付案例。
据悉,每年各地保险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例”,需经过公司初选、协会复选、专家评审,从社会影响力、查勘理赔水平、特色服务、保险赔款金额和时效、消费者满意度等多个指标综合评选。上述“十大典型理赔案例”是富德生命人寿理赔服务的缩影。数据显示,2018年富德生命人寿累计赔付15.12亿元,较2017年同比增长58.99%,充分印证了公司践行“保险姓保”、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决心和行动。
⑩ 女子驾车坠河身亡,6家保险公司联名拒赔2150万,法院如何判决
相关资料显示,法院的判决是,保持保险公司的意见,允许保险公司实行拒赔。对于这个判决,大家没有必要进行质疑。法院这样判决,自有他的道理。保险固然坑多,分分钟都会坑人,但想坑保险公司的人,也是有的。
不管谁坑谁,最终重要的是,我们不要被坑了。下面,就和大家了解“女子驾车坠河身亡保险公司拒赔2150万”一事的前因后果。我们尽量引以为戒,避免给保险公司给坑了。当然,我们没必要去坑保险公司。
4.0 买保险,需要注意的事情很多,购买之前必须进行研究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担心,万一自己真的出了意外,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现实中,确实出现很多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事情。正常而言,如果大家在规则以内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是会进行理赔的,但一旦我们触犯了相关规则,保险公司会毫不留情的进行拒赔。
这,意味着,我们购买保险,必须有规则以内。所谓规则以内,有两点非常重要:具体是免责条款和理赔条款。购买保险的时候,必须必须要把这两条搞清楚。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存在一个误区,保险买了,保险公司就会陪。
事实上,并不这样。一旦在免责条款的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毫不留情的拒赔;一旦没达到理赔条款,保险公司一样会毫不留情的拒赔。甚至,有些时候,有些保险公司在灰色地带首先采取不赔的策略,等你闹了,等你打官司了,它才赔。
因此,买保险的时候,必须谨慎加小心,免得钱花了,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保险的理赔,事关重大,关乎生命,关乎家人的生计。如果确实不懂,务必自己进行研究,或者请教专业人士,就算适当花点费用去咨询、去学习都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