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婚时一方隐匿股票、基金财产怎么办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众投资于股市、基金的热情逐渐高涨,而股票账户、基金账户内的资金相对于存款来说更难掌握,会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幻增加或减少。这使得有的当事者利用另一方对股市、基金的不了解,进行隐匿、转移财产。
对此情形的应对策略有以下四种:1.了解配偶开立股票、基金账户的证券公司,可根据配偶常去的证券公司或家中的股票交易软件了解委托的证券公司是哪家;
2.搜集家中保存的证券交易委托合同,找到配偶的证券交易资金账号;
3.从配偶的银行存款的资金流向了解证券公司的开立账户,现在的证券账户资金一般由银行托管,股票、基金买人、卖出的钱一般通过银行账户存、取出;
4.申请法院冻结证券账户对应的银行账户,禁止配偶恶意操作证券交易造成亏损。
㈡ 离婚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股票、债券、基金怎么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以背书方式转让给另一方;无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将该股票交付给另一方即可。如果夫妻持有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则由持股的夫或妻一方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应分出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另一方。
双方如果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按双方协议的分割方法进行处理。但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往往价值无法确定,瞬息万变,一日之间价格差距就可能很大,如果进行估价或折价,会给双方带来风险损失。因此,还是选择协议分割比较有保障。
如果双方分歧较大、协商解决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数量按比例分配,依法进行判决。
如果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以某一日的股市价格计算相应的货币数额。如果持有的是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因股份不能上市交易,无法确切掌握股份的市场价值,对此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也可以根据公司年终财务总结中的每股净资产额,确定股份价值并予以分割。
对所持债券的价值有争议的,可按分割当日市场行情价值,一方继续持有债券,向另一方支付相应一半对价;第三种分割方法是可根据债券的数量,按照比例分割。
㈢ 离婚前分居期间如何保护可能一方转移财产(基金股票),离婚一方怀疑对方另藏财产如何查实
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的执行,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依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有关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性的保护措施的制度。
而你这里是属于诉前的财产保全。由于你的离婚诉讼还没有进行。
诉前的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要件
一是必须是紧急情况下的。不知道你是不是确定对方有隐藏 转移 出卖财产的实施情况,而且是不保全就会严重的损害你的利益。
二是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次案例中也就是要你来提出。
三是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由于一旦申请保全,势必给对方的当事人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一旦败诉,也就意味着你要承担责任,所以担保是必须的。
一些个人拙见,仅供参考。
㈣ 离婚后对方股票如何转成自己的
既然是协商好了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股票卖了还给女方现金,因为转名过户太麻烦,需要办理很多相关手续,而且很容易出错。
㈤ 离婚,继承时如何过户基金,股票
1、离婚时,在公司获得的股票,应当按下列方法分割。
2、首先由夫妻二人协商确定如何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按股票的市价进行分配。
3、价格波动频繁、无法准确计算等市价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持有的股票的数量按相应的比例进行分配。原则上,夫妻之间应当平均分配。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