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间股王宏皓-中国需要真正的投资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09-07-18 00:45:04 引用 1 楼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近年来迅速的发展,参与股市投资的人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许多的假股神和假专家便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借着股市的红火这些人左右逢源;牛市的到来使他们成为了“股神”熊市来时消灭一批又一批假“ ...-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近年来迅速的发展,参与股市投资的人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许多的假股神和假专家便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借着股市的红火这些人左右逢源;牛市的到来使他们成为了“股神”熊市来时消灭一批又一批假“股神们”。从“带头大哥777”,到“权证一哥”,到农夫“股神某某”.例如:“某某股神”称他从8000元炒到了8亿元;可在6000点时让他打对帐单也不过只有100多万;事后查此人是文盲连财务报表都看不懂。假如投资者相信这种人被骗赔钱是必然的..近期有着“民间股神”称号的简凡被警方抓捕归案。我们反思这二十年来的中国证券市场为什么有那么多多如牛毛的骗子们在证券市场活跃一是我们有的投资者过于急功近利太想一夜暴富了骗子们正是抓住了投资者这种不理性的心理;二是投资者不知道真正的投资专家和投资大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所以无法判定.
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投资大师:在人类三百多年的金融市场上能称得上大师的至今全世界只有两个半人:江恩、巴菲特各占一名索罗斯只能算半个.其他人都称不上大师.就是这三位也是在四十岁之前投资都是赔多赚少四十岁以后他们有了投资信奉才开始有所作为赚多赔少.我们来看一看他们的投资信奉:基本分析流派:立足于公司基本面的投资哲学和分析方法,这一投资流派以证券分析之父格雷厄姆为理论宗师,巴菲特为杰出代表。技术分析流派:趋势理论的创始人:江恩.心理分析流派:重视市场意识流和市场心理对股价的影响。这种流派以投资家乔治?索罗斯为这一投资流派的杰出代表。学术分析流派没有出现过投资高手.金融投资理论到目前为止是四个流派产生了两个半大师.
中国只有有了真正的投资大师,金融市场才会更加有序健康的发展,在真正的专家的领导和带领下,人们的投资趋向于理性,在真正的股王的指导下投资者不会盲目的追涨杀跌,极大的抑制了投机行为,熨平了市场的波动,进而维护了金融市场的平稳发展。同时大量投资者追随真正专家就会使得另外一些徒有虚名的专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那些金融投资的诈骗行为就会大大减少,有助于建立一个公平的没有欺诈的市场环境,同时操纵股价的现象也会得以抑制。
中国只有有了自己的真正的投资大师,才会在目前和未来金融战役中取得先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金融投资就是金融战役历史上美国证券市场初期在历史的相称长的时间里英国比美国富得多美国人建铁路需要资本英国人到美国来投资美国人建好铁路英国人则成了所有者.当股市崩盘时英国人在低位抛售股票股市低迷时美国人买进股票美国人又拿回铁路的所有权并且变相地洗劫了英国人的财富.美国就是依赖资本市场的优势强盛起来的。依稀的记得中航油投机石油衍生品期货爆仓狂亏45亿人民币,中国国航燃油套保浮亏31亿元 ,东方航空被媒体曝出航油套保巨亏47亿元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因澳大利亚铁矿石项目进行的杠杆式外汇买卖合约,已引致亏损共8.08亿港元;而仍在生效的杠杆式外汇合约,按公平价定值的亏损更高达147亿港元。我们不能把国家的财富和人民的财富一次又一次地送给外国人,我们需要自己真正的金融投资大师。
然而另我们振奋的是中国人现在在已经有了自已的金融投资理论《股王兵法》也有了自已的金融投资大师---宏皓:(原名章强)。民间股王,资产治理专家、投资理财专家、私募基金治理者。创建了中国人自已的股票投资体系,开创了中国式的投资理财盈利模式。
❷ 民间互助理财49800,六万出局是真的吗
是假的,不要轻易相信。
如果金额数目大的话,建议选择一些知名度高的,信誉度高的进行投资理财,避免不必要的个人经济损失。
❸ 民间互助理财49800,六万出局是真的吗
民间互助理财49800是传销诈骗组织,违法犯罪组织,千万别去做,不能去考察。传销骗子就是在考察时候被洗脑了,陷进了传销深渊,害人害己
❹ 什么是民间理财
民间理财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理财或称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民间理财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理财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理财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
❺ 中国的股票适合民众理财吗
适合,但要在入市前做好相应知识准备
❻ 你出资,我炒股,是民间借贷,还是委托理财
案例一
2008年2月,A与B签订《炒股协议》,约定:A出资10万元给B炒股,月息2%,盈利三七开,如亏损B要将本金返还A,协议期限为一年。
2009年2月,双方又订立《借款协议》,约定:A出资10万元给B炒股,月息2%加分红(三七开),借期1年,借期届满还本付息加分红,如炒股亏损,月息按1%计。
数月后,A诉至法院,要求B返还借款9万元,并按2%利率支付2008年2月以来拖欠的利息。
法院审理该案的首要任务,是认定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即2008年2月和2009年2月,A在分别与B订立《炒股协议》和《借款协议》后,支付B各10万元,是借款,还是委托理财资金。笔者分析如下:
1、是不是委托理财资金?
有报道称,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关于审理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但目前未找到正式版本,故在此适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分析。
《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第405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第399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据上述规定,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有:1、受托人负责处理委托事务;2、委托人预付委托费用,并承担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及利息;3、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5、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关系。A与B签订的两份协议,看似一方出资委托另一方炒股,但并不具备委托关系的主要法律特征。第一,A没有向B预付委托费用,也未约定向B支付报酬,即使B可能在炒股时获得收益,但既不确定,也不是委托报酬。第二,B无须按照A的指示炒股。第三,A的出资期限为一年,双方不可任意解除合同。据上述,双方当事人并无委托理财的权利义务,相关款项当然就不宜认定为委托理财资金。
2、是不是借款?
《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有:1、一方支付借款,有出借方式及期限等;2、另一方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一般情况下)。A与B的权利义务内容,比较符合借贷关系特征。主要是,双方约定借款金额、利率及返还借款期限。虽然还约定A可以参与炒股盈利的分配,笔者认为可视为A出借款项给B,B炒股获利后给予A的额外回报。或者说,双方以炒股盈利作为提高利率的条件。据上述,双方应为借贷关系,A的出资为借款。
❼ 有钱人炒股票那是理财
脑子好使,眼界开阔才是理财,不是什么有钱没钱,我1万也能玩到10万,只要算得好,这网上天天一群被割完的韭菜散发负能量,又一堆骗子发布扯淡项目,不学习,智商税永远交不完
❽ 民间代客理财违法吗处罚怎么样的
这样做肯定违法,但他们有办法,,你最好多参考几只股在入行,风险也很大
❾ 炒股、股票、投资、理财,四种有什么区别
炒股就是拿钱去投资股票,炒股是整个过程的全称,股票是投资的标的,投资是动作。理财可以单说,就是通过各种方式管理自己的钱财,让财产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