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帮亲戚朋友理财算不算非法集资
帮亲戚朋友理财一般不算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版经有关部门批准,权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② 朋友借钱给签了一份委托理财协议属于诈骗吗
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签署的理财手续不属于诈骗
③ 朋友向我投资钱做股票,但是没有书面协议。只有口头协议。我若接受了,这样做犯法吗我是合格投资者。
这怎么算是犯法呢??只不过建议你不要这样做,赚了还好,亏的话就伤兄弟感情了..
④ 个人之间签署的理财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有这么好的理财协议么?一般经济人和珍贵经纪公司都是不能保证收益的,谁能够保证只赚不亏?你这个亏了本金估计也不能要求赔偿的,没这么好的事哟
⑤ 个人之间的委托炒股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来和人自民认识的提高,人们已经不再仅仅把个人的资金存放在银行中,而是开始寻找多种方式储备资金,例如债券、股票、投资房产等等,从而使自己的资金增值,来抵制通货膨胀或作为谋生的手段。个人之间的委托炒股也悄然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当盈利时,双方是皆大欢喜,而亏空时,双方产生纠纷,免不了要动以口角,最终诉诸法院,然而这种以股票投资为内容的委托合同究竟是否有效我认为委托代理行为后果应归于委托人,而委托炒股协议约定亏损由受托方承担;民间借贷出借人需向借款人交付借款,而委托炒股中委托方只是临时让渡资金控制权,没有丧失资金所有权。委托炒股具备委托代理及民间借贷等有名合同的部分特征,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兼具资金融通和资金管理的双重特征,属于无名合同。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只要双方签有合同协议,且其内容无与法律相冲突处等,双方签名后,其合同协议即算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⑥ 1、个人代理理财合同 合法吗2、如果是证券内的(股票,黄金==),是否合法3、下面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如果合同中乙方是证券从业人员,那肯定是不合法的,证券从业人员严令禁止代专客理财,如果是非从业人员,那属就是私募性质了,私募现在还是比较多的,像大的证券公司也有推出各类型的集合理财计划,其实本质就是私募,不过它属于阳光私募,是证监会批准的,而你这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过很多私募经理操盘老练,年收益远远高于其他形式的投资,这也是私募得以长期存在的一大原因,从长期来看,私募合法化正规化只是个时间问题,但现阶段,不受法律保护
⑦ 法律问题,个人与个人签的代客理财协议合法吗
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2、《证券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4、《证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第一百六十九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一百七十一条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上述《股票投资委托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与投资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等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对于无效协议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的过错来承担。
⑧ 公司与个人签订股票理财合同,属于非法集资吗
属于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尽快报案。
⑨ 以未注册公司的名义跟别人签的投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或违法行为
1.没有法律效力,而且以一个并不存在公司进行营业经营,有可能被行政管内理部门认为涉及欺诈。
2.根据《容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可以看出,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批准,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你朋友这种行为可视为民间借贷。
3.代人炒股作为民间委托理财的一种,在全国范围内都普遍存在。对于这项业务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界定,其仍处于灰色地带,出资人和代理人权益都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投资者委托理财时一定要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的约定就是解决纠纷的唯一依据。